把烏龜當寵物來養,是不少人的愛好,但在養龜之前,千萬要仔細選擇寵物龜的種類,切不可選擇受法律保護的龜種,否則將面臨處罰。日前,揭西縣一女子就因養龜而被刑拘。
案情:女子違法飼養國家保護動物
日前,揭西警方在核查線索工作中,於揭西縣南山鎮南河村委壩子村查獲疑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黃緣閉殼龜6隻、黃頭廟龜3隻、黃喉擬水龜4隻等,並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姜。
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姜於2018年開始,在淘寶平臺多家網店上購買各類水龜,其中包括13隻疑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水龜,用於自己養殖。經華南動物物種環境損害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在犯罪嫌疑人李某姜家裡查獲的龜類分別是黃喉擬水龜、黃緣閉殼龜、大東方龜、廟龜、烏龜等,均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另有部分為其他水龜類。
李某姜在明知黃頭廟龜、黃喉擬水龜系國家二級重點野生保護動物的情況下,沒有辦理任何相關合法養殖手續以及開具有關證明,依舊在網上購買用於自己養殖,其行為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揭西縣公安局採取刑事拘留。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偵查中。
提醒:飼養寵物前應先做好功課
警方表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私人不可隨便飼養,更不能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1條規定,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警方提醒,寵物愛好者在購買、飼養寵物前,一定要注意甄別想購買的寵物是否屬於禁止飼養的種類,同時要有保護珍貴珍稀動物意識,自覺抵制購買、消費、飼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在購買過程中,如果發現有人兜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應當立即報警。
【來源:揭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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