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允許個人非法獵捕飼養,更不加允許作為其他用途進行食用。然而,就在1月5日晚,衡山縣警方在開展「平安號」武裝清、盤查過程中,在一輛私家車的尾箱內查獲了一隻蒼鷹,更令人憤慨的是,這隻蒼鷹還是買回去用來做「藥引」。
衡山縣森林公安局局長陳衡稱,當時(蒼鷹)的腳是用電膠布捆住的,用一個黑色的塑膠袋包裹起來的。
眼前這隻躺在紙箱內的鷹,便是被查獲到的蒼鷹,體長50cm,翼展1m。森林公安民警在對這隻蒼鷹全面體檢後,發現它不僅有輕微脫水跡象,其翅展和腹部還都被不明液體黏住,難以動彈。
為了儘快洗淨蒼鷹羽毛上的不明液體,民警端來了溫水,並用洗潔精小心翼翼地對其進行擦拭。
蒼鷹俗名大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也是世界瀕危物種之一。嫌疑人曠某交代,這隻蒼鷹是他花了800塊錢在別人那兒購買的,買回家是想做治療頭疼的偏方藥引子,殊不知此舉已經觸犯了法律。
經過森林公安民警一整夜的悉心照料,蒼鷹逐漸恢復了體力,其羽毛、羽翼上的粘液也被清洗乾淨。1月6日下午,森林公安民警帶著這隻被救下的蒼鷹來到衡山縣烈士陵園將其放生。
經審訊,嫌疑人曠某如實交代了非法收購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事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掌上衡陽客戶端(通訊員趙詩 劉永歡 譚宗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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