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5 17:3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未檢
是一項有溫度的工作
全方位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是福州市檢察機關的初心和動力
近年來
福州市檢察機關
不斷更新司法理念
創新工作機制
有效推進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
今天
晉安區人民檢察院
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喆
福州市人大代表楊萍
做客《檢察時間》
「兩會」特別報導
《代表委員話檢察》
聊聊福州檢察機關
未檢工作的實踐和探索
晉安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喆
福州市人大代表楊萍
教育、感化、挽救
為未成年人撐起「榕樹傘」
小晨,年僅17歲。他的父母在其三歲的時候就離異了,小晨一直跟著父親生活,由於父親生意繁忙,對小晨關心、陪伴較少,小晨在初二就輟了學。
之後的日子,泡網吧、混社會成了他的日常「標配」。
一次偶然機會,小晨認識了一個朋友。他邀請小晨做倒賣贓車的活兒,因為被要求只要洗車、交車,小晨很快就答應了,前前後後做了三次,小晨每次的回報都是一包煙,或二三十塊的微信紅包。
不久後,「東窗事發」,小晨也因為涉嫌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移送至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主持人
陳喆檢察長,剛才我們播放的這起案件,您印象還比較深刻吧?
晉安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喆:
是的,這個孩子我還見過,應該說還是挺乖巧的一個孩子。但是,他三歲時父母離異,跟著父親生活,父親忙於生計,疏於管教,所以對於孩子有些放任自流。
主持人
在面對這類未成年人的案件時,我們辦案的原則是什麼?是否有一些不一樣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呢?
晉安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喆:
未成年人的司法工作是一項獨立性和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我們堅持的方針就是「教育、感化、挽救」。按照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來處理相關涉罪未成年人案件。
就剛才播放的這個案件來講,因為涉及未成年人的隱私,我們召開了不公開聽證會,對小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同時,針對小晨父親發出了《督促監護令》,這些都是平常的司法當中所不會涉及到的內容。
福州市人大代表楊萍:
我還了解到,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我們福州市檢察院還設立了一個品牌「榕樹傘」,這個名字聽起來很有安全感,也很貼合我們福州的形象特色。
晉安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喆:
是的,「榕樹傘」是福州市檢察機關推出的這個未成年人檢察品牌,「傘」是保護的意思,也意味著需要多個支架的支撐。
那麼,今年福州是檢察機關就推出了一個特殊的舉措,叫做《督促監護令》。這個就是考慮到我們在辦案中發現很多「熊孩子」,會發生犯罪案件或者說罪錯案件,背後往往隱藏著就是「熊父母」,我們把對家庭的監管責任,通過《督促監護令》的形式,讓這些父母切實擔負起他的家庭責任以及管教孩子之後產生的社會責任。
福州市人大代表楊萍:
是的,這個不僅僅是法律上的條文,我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能感受到檢察官立足辦案、觀護幫教,全力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力促未成年人的良性社會回歸。檢察機關很重視聯繫代表委員工作,經常邀請我們參加檢察開放日活動,打造了多層次的犯罪預防新平臺。
2020年
全市檢察機關未檢部門
共受理審查逮捕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7人
經審查
不批准逮捕41人
不起訴31人
(含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滿後不起訴人數)
不捕率、不訴率
(含附條件不起訴後不起訴)
分別為25.5%和12.5%
與去年同比分別提高
4.5%和1.3%
適用認罪認罰從寬機制
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158件257人
提出量刑建議並被法院採納123人
而截止2020年11月
全市兩級檢察機關
還針對62個
存在家庭監護問題的案件
共發出《督促監護令》121份
◇
策劃丨福州市人民檢察院、福州廣播電視臺
福州檢察之窗
無
福州檢察
情懷|普法|檢察職能|常規工作
空·
原標題:《代表委員話檢察丨以法治名義 守護孩子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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