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野味是人類剛需」的「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又進入了公眾視線。
3月12日,民政部對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的行為,作出了警告的行政處罰。經調查,該協會在分支機構「保護繁育與利用委員會」和「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分會」之下,違規設立「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蛇類養殖專業委員會」「大鯢專業委員會」「鱘魚專業委員會」等三級分支機構。民政部已責令其撤銷了違規設立的分支機構。
上個月,一篇「奇文」曾經刷屏,文章稱「對於人類而言,對野生動物產品的需求從未停止,某種意義上說已經成為『剛性需求』」。打著野生動物保護的旗號,鼓吹食用野生動物,這篇發自「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公號的文章曾一度引起公憤。當時在輿論壓力之下,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不僅迅速與下設的「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切割,而且宣布撤銷該委員會,並承諾將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
現在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看似明快的處理,只是將早就該有的治理延後了:原來,所謂「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根本就是一個違規機構;原來,野生動物保護協會下面的類似違規機構,還不止一個。只撤銷「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而對其他兩個違規機構閉口不提,難免給人斷尾求生之感。
一家民間社團,下面設立N個分支機構,類似問題早就不新鮮。長期以來,有些社團為了收取管理費,組織各種認證、評選、頒獎等斂財活動,在設置分支機構上絞盡腦汁、大做文章。這種亂象曾被媒體廣泛報導,民政部對此也曾進行過查處。
2018年民政部在《關於對中國投資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進行批評的通報》中指出:一些社會團體之所以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設立上屢屢犯規、屢教不改,根本原因就是法紀、規矩意識淡漠,以為想怎麼辦就怎麼辦、想怎麼設就怎麼設、想設多少就設多少、想用什麼名稱就用什麼名稱,這種狀況必須改變。
儘管民政部放出重話,部分違規設立分支機構的民間社團也遭到處罰,嚴重的如「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等機構,甚至受到了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可有些民間社團似乎並未吸取教訓,依然心存僥倖,試圖矇混過關——此次事件中的幾個「委員會」,就都是掛在「動物保護協會」名號下,行的卻是為吃野味背書之事,這更顯荒誕。
而野生動物保護協會下面「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被曝光,也是源於撞到了輿論的槍口上。這些三級分支機構被撤銷,固然快慰人心,可若反過來想想,如果涉事委員會之前沒有發出如此出格的言論,選擇和其他分支機構一樣悶聲發大財,是否還會以「野生」狀態繼續存在?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濫設分支機構的問題,又會否快速揭開蓋子?
我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明文規定:「社會團體的分支機構不得再設立分支機構。」「野味是人類剛需」帶出的亂象,其實是個提醒。儘管有之前的多次查處,各種社會團體下屬「野生機構」泛濫的問題,在現實中依然不容樂觀。
查處「野生機構」的瘋狂繁殖,不能靠輿論的曝光,主管部門還需加大調查和處罰力度。類似分支機構的設立,雖然比較隱蔽,但是這些分支機構組織的違規和斂財活動,卻往往招搖過市。一旦發現類似活動,主管部門不妨按圖索驥、深入調查,讓這些「野生機構」及背後的娘家一一現出原形。
□於平(媒體人)
編輯 孟然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