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臺:張鴻哲 田真 編輯:弋菲)11月27日,韓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對田某等8名被告人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詐騙罪、故意傷害罪一審公開宣判。經查明,自2014年11月開始,被告人田某成立公司,向社會不特定多人違規發放貸款,組織被告人王某某、潘某等人負責催收貸款,在催收貸款過程中,有組織地採取糾纏、滋擾、哄鬧、聚眾造勢等「軟暴力」方式恐嚇他人以及以「收取滯納金、違約金」的名義,肆意向借款人索要款項等,共同故意實施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此次公開審判分別判處田某等8名被告人五年三個月至七個月不等的刑期,對其中5名被告人處罰金,責令被告人田某退賠被害人趙某某經濟損失人民幣2萬8千多元。
稿件來源:渭南廣播電視臺
審核:惠陽 張濤 李白冰
編輯:王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