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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一男子非法捕鳥沒錢賠,法院判其用勞務代償
2020年11月30日上午,由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胡某某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張薇出庭支持起訴。經審理,被告胡某某被判令以勞務代償方式賠償因其破壞生態行為所造成的野生動物損失16600元,這也是全省首例「以勞代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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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辦理全省首例「以勞代償」民事公益...
經審理,被告胡某某被判令以勞務代償方式賠償因其破壞生態行為所造成的野生動物損失16600元,這也是全省首例「以勞代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案情簡介2018年初,被告人胡某某在未辦理《特許狩獵證》的情況下,在嶗山區張村河南龍口段河道內,利用魚竿架網的方法獵捕包括紅脅繡眼鳥、金翅雀、黑尾蠟嘴雀等在內的國家保護鳥類90隻,2019年2月被判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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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獵狗捕殺國家保護野生動物 樂山7人被判刑並賠償15萬餘元
8月7日,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市首例野生動物保護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人邛莫小英等7人被判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共計15萬餘元。此前,7人因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均已被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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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獵狗捕殺國家保護野生動物 四川樂山7人被判刑並賠償15萬餘元
8月7日,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市首例野生動物保護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人邛莫小英等7人被判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共計15萬餘元。此前,7人因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均已被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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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鳥者賠償+公開道歉!溫州首例涉野生動物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宣判
該案是溫州市審理的首例涉野生動物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圖片來源於網絡經福建生森司法鑑定所鑑定,涉案被獵捕的鳥類有北紅尾鴝(qú)3隻、嘰咋柳鶯3隻、灰頭鵐(wú)254隻,均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評估價值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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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獵捕野生動物1364隻 12人被判賠償生態資源補償費42萬餘元
原標題:非法獵捕野生動物1364隻 12人被判賠償生態資源補償費42萬餘元 12名被告為牟取暴利,3年時間內在我省多地非法大肆獵捕野生動物達1364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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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子非法狩獵野生壁虎 法院:參加生態保護公益勞動抵補部分賠償
據悉,該案系茌平區首例民事部分經調解結案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9月12日22時左右,家住冠縣範寨鎮某村的被告人張某發、張某保未辦理狩獵許可證,以盈利為目的,分別騎行摩託車至聊城市茌平區洪官屯鎮張陳村,使用自製粘杆以夜間照明行獵的禁獵方法非法狩獵野生壁虎773隻。其中,被告人張某發獵捕野生壁虎412隻,張某保獵捕野生壁虎361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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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子於內蒙古毒殺4484隻百靈鳥 賠償395.97萬元
正義網錫林郭勒7月8日電(記者沈靜芳 通訊員徐東巍)利用60斤毒藥毒殺4484隻百靈鳥,司法鑑定認為涉訴百靈鳥價值為395.97萬元。近日,內蒙古錫林郭勒盟首例保護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終審宣判: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判決3名被上訴人賠償涉案鳥類被毒殺造成的國家財產損失395.97萬元,並互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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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鳥65918隻 五河縣法院判決16名被告賠償1600萬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7年4月至10月,石某等16人以傳授或非法捕獵的方式,非法獵捕野生鳥類65918隻,2021年1月8日下午,五河縣人民法院對該起侵權責任糾紛民事公益訴訟案做出一審判決,16名被告人因非法捕獵野生鳥類,被判賠償生態環境損失費共計1600餘萬元,其中三被告被判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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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野生鳥類偷吃果園水果男子架網獵捕36隻小鳥 被判緩刑
因為野生鳥類大量進入自己承包的果園偷吃果子,給自己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李先生在沒有辦理狩獵許可的情況下,架設了尼龍網,捕獲了36隻小鳥。經鑑定,這些小鳥中有幾隻屬於「三有」動物,還有一隻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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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如皋:獵殺鳥類3000多隻 14人公益賠償105萬
近日,南通如皋法院對一起特大非法捕獵和收購野生鳥類案件作出判決,14名被告人因販賣捕殺銷售3500多隻國家「三有」保護鳥類被判處刑罰,還要共同承擔公益賠償105萬多元。 2018年至2019年9月,被告人羅某、周某兩人多次在泰州興化地區的樹林裡,使用強光手電照射,彈弓、鋼珠擊打等方法,非法捕獵野生鳥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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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安徽16人非法捕鳥6萬餘只!賠償1600萬元!
1月8日下午,由五河縣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五河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民事公益訴訟案,16名被告人因非法捕獵野生鳥類65918隻,被判賠償生態環境損失費共計1600餘萬元,其中三被告被判賠償11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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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隻!這12個人流竄山西多地捕獵野生動物,法院判賠了!
不管是不是保護動物 野生動物是能隨便亂捕獵的嗎? 當然不行! 被判賠了!經調查核實,陳某某等12人於2017年至2019年間,在我省晉中、忻州、呂梁等多地的山溝野地中,通過布置獵夾等方式大肆獵捕野生動物達1364隻。其中,雕鴞、鴛鴦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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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獵27隻斑鳩,河南這家法院這樣判!
疫情防控期間,群眾對於亂殺、亂食野生動物的行為分外厭惡。劉某某,在禁獵期用彈弓、鋼珠捕獵國家保護動物斑鳩27隻,已觸犯刑法。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6月至12月,被告人劉某某在濮陽縣某鄉修路施工期間,在禁獵期用夜間強光照明行獵的方法,用彈弓、鋼珠捕獵斑鳩27隻,經鑑定被告人所捕獵斑鳩為珠頸斑鳩,該鳥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系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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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縣法院審理疫情期間非法捕獵野生動物案件
法庭審理查明:2019年11月,張某松發現其種植的莊稼被野生鳥類損壞嚴重,遂購買了捕鳥網五張,安放在其自留地中,對野生鳥類進行獵捕。2020年1月29日,高縣森林公安局來復派出所接群眾舉報後,立即到張某松家中進行調查核實,在其家中發現野生動物鳥類39隻(活體5隻、死體34隻),並在其安放的捕鳥網上發現野生鳥類3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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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男子獵捕4隻野生斑鳩,被判義務參與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活動3次
8月27日,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湘江環境資源法庭公開審理原告長沙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協會訴被告趙某某民事公益訴訟侵權責任糾紛案件。該案系長沙市首例由民間環保組織提起的、市區兩級檢察機關共同支持起訴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也是湘江環境資源法庭審理的首例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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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團夥非法狩獵斑鳩等常見野生鳥類 被判處3個月至6個月不等拘役
4人架網捕鳥一審被判非法狩獵斑鳩等常見野生鳥類不能隨意獵殺 □法制日報記者趙紅旗 □法制日報通訊員邊麗娜 「原來,像斑鳩這些野生鳥類也不能隨意獵捕,弄不好就要判刑。」河南寧陵當地村民熱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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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氣槍打、細狗追咬……菏澤2村民非法狩獵56隻野生保護動物!法院...
近日,鄄城法院審結兩起非法狩獵案,涉案人員被判處拘役、責令賠償損失並沒收作案工具。(圖源自網絡)法院經審理查明,鄄城縣某村村民王某某採取架設捕鳥網的手段,非法狩獵啄木鳥、斑鳩等「三有」野生保護動物39隻,造成損失1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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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天捕獲野生鳥類達百餘只!大連法院判決兩起傷害野生動物的案件
央廣網大連 3 月 20 日消息(記者賈鐵生 張四清 通訊員李丹)記者 20 日從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大連法院公開宣判了 2 起非法狩獵案件,2 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非法獵鳥的被告人均構成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判處被告人許某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