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喵喵君
審校:Mystic
大朋友,小朋友們,大家好!上一期,喵喵君帶領大家探究了時間的本質。今天呢,我們再來探討一個已經幾乎形成常識的話題:電燈泡的發明者究竟是誰?
有很多小朋友,或者接受了九年義務教育的大朋友,會很快地回答:電燈泡是愛迪生發明的。因為這是從小到大,老師們教給我們的科學常識,仿佛無可置疑。可是,有誰真的去考察過這種說法的準確性呢?或者是否有一個人曾經產生過懷疑?用懷疑的態度學習世間的一切知識,這才是我們該持有的科學精神。笛卡爾因為內心對世界產生懷疑,他便將那些自己懷疑的知識全部去掉,用最明確的知識,建立起他的哲學體系,笛卡爾坐標系也是因此而來的。對於今天的這個老生常談的話題,我們是否也應該抱著懷疑的態度去進一步探討一下?
很明確得告訴諸位:愛迪生是發明過電燈泡,而且是現代電燈泡的鼻祖。但是,他所申請的電燈泡專利,其實是買了別人的。說電燈泡是愛迪生發明的,這只是一個長久以來的誤區。
早在1854年時,德國人亨利戈貝爾就已經發明了第一個有實際效用的電燈,而愛迪生生於1847年,當時他才7歲。並且,這只是第一個有實際效用的電燈泡,而第一個電燈泡是誰發明的,現在似乎並沒有定論。亨利戈貝爾在發明了電燈後,沒有及時申請專利;1860年,英國人約瑟夫斯旺製成了碳絲電燈,因為各種技術原因,直到1878年,他才獲得專利,並且把自己的住宅打造成英國用電照明的第一住宅。1874年,加拿大的兩名電氣技師申請了一項電燈專利:在玻璃泡之下充入氮氣,以通電的碳杆發光,但他們沒有足夠財力繼續完善這項發明,於是在1875年把專利賣給了愛迪生。
1878年,愛迪生開始研究電燈泡,這也就是後世當作經典的故事的開始。不斷地實驗,不斷地失敗,又不斷地站起來,是這個故事的精髓。1879年,愛迪生的電燈研製成功,可持續發光45小時;1880年,愛迪生派專家與助手通過試驗了6000多種材料,最終發現用竹子製成的碳絲,使用壽命最久,可持續發光1000多小時,此時,愛迪生才去向美國專利局申請專利。只是這個過程並不順利,專利局以他的發明落後於別人,而拒絕給他籤署專利。在打了多年官司之後,專利局最終還是把電燈泡的發明專利給了亨利戈貝爾,幾經轉折,愛迪生又從亨利戈貝爾的遺孀手裡買來電燈泡的專利,這才有了電燈泡是愛迪生發明的這一說法。
因此,我們只能說愛迪生是電燈泡發明專利的擁有者,但並不是發明電燈泡的人,他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這其實有些像牛頓。當然,在歷史的長河裡,這樣的故事其實有很多。
儘管我們不能把愛迪生作為電燈泡的發明者,但是他為後世的科學所做的貢獻,是我們絕對不能忽略的。比如1883年愛迪生在一次電燈實驗中觀察到在燈泡內另行封入一根銅線,認為可以阻止碳絲蒸發,延長燈泡壽命,經過反覆試驗,碳絲雖然蒸發如故,但他卻從這次失敗中發現碳絲加熱後,銅線上竟有微弱的電流通過,後來這種現象被稱之為「愛迪生效應」,1904年英國物理學家弗萊明根據「愛迪生效應」發明了電子管。同時,愛迪生的公司為後世留下了2000多項發明,並且擁有1000多項專利,其發明涉及到物理、數學、化學等各個領域,可謂博大精深。
截圖來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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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預告:地球表面的最高點和最低點分別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