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3日 07:47 來源:檢察日報
參與互動漫畫/姚雯
近日,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陝西西安某地3座數米高的人造「小山」,堆積景觀石逾670塊,總花費竟高達3100餘萬元。而這種「移石造景」在城鄉建設中並不少見,景區公園奇石「迎賓」、園林綠地巨石「壓鎮」……景觀石大多由政府採購,價格畸高,有的石頭一顆價格就逾百萬元,公職人員「借石牟利」現象頻出。這類工程還容易助推無序取石、亂採濫挖,破壞生態環境。
誰需要千萬元堆積成的石頭景觀?顯然不是普通老百姓。如果這樣巨額的公共財政支出,最終的落腳點不是惠及公共利益,建成後百姓沒有給予認可,反而對投入震驚咂舌,那只能說它從一開始就屬於帶「病」啟動,註定是脫離現實、脫離群眾的怪胎。
這些動輒花費千萬甚至上億元的工程項目,也不是一日建成的,從規劃立項、審批、施工、監督審計等各個環節,全流程一路綠燈,可見監督的關卡是多麼鬆散,對公共財政支出的審籤多麼隨意。
「移石造景」式的形象工程拆則前功盡棄,留則盡傷民心,百害無一利,這點毋庸贅述。國家也早在十幾年前就開始對各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開展治理,三令五申嚴禁為謀取短期政績盲目大搞項目。2018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增加了「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情形,並對此增加了「開除黨籍」處分,加大懲戒力度。2019年中央「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領導小組印發《關於整治「景觀亮化工程」過度化等「政績工程」、「面子工程」問題的通知》,再次重申該問題。可以說,懸在各級政府頭上的這把利劍,並不為虛。
但不可否認的是,仍然有不少地方將中央三令五申的要求當耳旁風,是誰給了他們不斷突破黨紀國法的勇氣?
無利不起早。儘管現在廣泛提倡科學的政績觀,但不斷湧現的形象工程也說明,這種做法之所以屢禁不止,正是因為仍然有利可圖,一些人或者從中獲取了升遷獎勵等仕途資本,或者是假借民生工程謀取了非法利益。總之,他們的「得」超過了遭受追責處分的恐懼,超過了面對群眾質疑詰問的擔憂。
想要遏制公共財政被隨意揮霍的情況,就要從根上斷了「負責人從形象工程中有利可圖」的念想,將大修大建工程項目與良好政績進行精確區分。更需要加倍嚴厲的追責,讓備受詬病的形象工程中每一位經辦負責人都依法依規受到懲罰,並廣而告之以儆效尤。對於已經建成、正在施工或者淪為爛尾工程的項目,還應做好善後工作,不應放任其發展,影響城市形象,傷害民眾感情。
當然,還有一個重點問題是,很多已建、在建工程已經拔地而起,為群眾親眼所見,被稱作「形象工程」。但它們在規劃籌備時,難道看不出形象工程的本質嗎,難道看不出揮霍財政的蛛絲馬跡嗎?從這個角度看,項目建設前的監督作用要遠遠大於建設中和建設後,倘若規劃立項之初就以科學的評估標準不予審批,或者予以優化,使之真正成為服務公益的工程,那就會大大減少之後大量投入遭浪費還難以挽回損失的惡劣後果。因此,建立全鏈條的監督機制固然重要,但對重大民生工程項目儘早評估、科學評估,意義更加深遠。
城市建設走過數十年曆程,甄別一個形象工程絕非難事。對城市管理者來說,首先堅持這種態度:不要讓對人民群眾的重視、付出和「形象工程」一樣徒有其表,那麼「移石造景」這種顯而易見的問題項目就很難一路順利上馬。
張燦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