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在裝修的濟南市民李先生有點兒鬱悶:他在一家裝修公司訂了兩套實木複合門,貨到後尺寸不對,而且其中一套房門裡面是蜂窩紙。事後,李先生非常生氣,要求裝修公司給予三倍賠償。4月25日下午,生活日報記者跟隨李先生來到裝修公司,與工作人員進行了協商,但是雙方並未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
裝修房屋工期一再拖延
2012年6月份,李先生在卓越時代廣場購買了一套80平方米的複式公寓,此後一直閒置。去年,李先生想把房子簡單裝修一下然後租出去,便選擇了大觀園附近的一家裝修公司進行全包家裝。「當時我選的是他們公司為這個小區特別定製的服務套餐。」李先生介紹,他是在小區業主的推薦下選擇了這家裝修公司。
「去年5月份,我先交了7400元的定金。」據李先生介紹,他與裝修公司在去年9月16日籤訂了裝修合同,然後又陸續交了將近3萬元錢,雙方約定的工期是70天,截止日期是2017年11月30日。對於合同上的裝修截止日期,李先生比較滿意,他說春節過後是租房旺季,在裝修結束後他可以簡單布置一下,買點家具,房子很快就能租出去。
李先生說,在裝修過程中,第一批工人沒有按照他的要求進行裝修,沒過多久就自行離開了。第二批工人過來以後,他發現工人鋪設的瓷磚不合格,隨後裝修公司再次更換了一個施工隊。因為天氣寒冷,做好瓷磚、牆面的收尾已經是2018年1月左右了。但是,複式公寓上下兩層的房門一直沒有安裝上。
房門更換兩次仍不合適
「就單是屋裡這兩個門就來回了兩次,第一次拿的是標準大小的門,直接裝不上。」李先生說,在今年1月份的時候,施工人員拿來的兩套房門尺寸不合適,當時對方辯稱測量錯了,讓他再等等。
隔了20多天以後,施工人員再次送過來兩個房門。「一樓的短了5釐米,二樓的長了2釐米。」李先生表示,中間自己曾多次和裝修公司聯繫,沒想到第二次送來的兩套房門尺寸還是不對,「我讓他們(工人)送回去換,他們放下就走了。」
無奈之下,李先生只能將兩套房門放置在房間裡,一直也沒有裝上。
鋸開發現裡面是蜂窩紙
4月初,李先生將這套公寓租了出去,但是由於沒有安裝房門,租客感覺生活非常不方便。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李先生在4月中旬再次聯繫了裝修公司,讓其想辦法把房門裝上。
「他們(工人)說長的兩邊各鋸一部分。」門板上部鋸了2釐米後,李先生發現,除了周邊包裹的一層1釐米左右的木板,裡面填充的是蜂窩紙,與單頁紙上註明需使用實木複合門不符。
「畢竟租客已經入住,如果不安裝房門非常不方便,我就讓他們把門裝上了。」看到裡面填充的蜂窩紙,李先生非常生氣,此後他繼續跟裝修公司就此事進行交涉,但是對方並沒有理他。
裝修公司回應貨送錯了
4月26日下午1點半,生活日報記者來到位於大觀園的這家裝修公司了解情況。其間,李先生再次就此事與裝修公司進行了協商,但是未達成一致意見。
「那個門是送錯了,要不也不會出現尺寸不符合的事情。」對於房門尺寸不合適的問題,這家裝修公司工程部負責人介紹,他們已經向工廠進行了核實,原定給李先生的房門預計很快就可以運到濟南。對於這個答案,李先生並不滿意,他感覺自己被騙了。
「李先生所住小區的保安經常不讓我們運貨的員工進入,我們只能選在深夜去,有時還會被攔住。還有就是之前返工的地方太多,尤其是衛生間。」這位負責人稱,對於工期拖延的事情,公司也有苦衷。
這位負責人稱會在5月5日之前為李先生更換房門,而關於工期延誤的問題,他們會利用3到5個工作日進行核查,一旦核實確實屬於他們公司的責任,將按照合同上的規定進行賠償。
對於實木複合門裡填充蜂窩紙的問題,該裝修公司的工作人員提供了一份有關實木複合門材質、工藝特點及應用的材料。材料上寫著,空心門是實木複合門的一種,其蜂窩狀填料是用牛皮紙或瓦楞紙等在專用設備上製作的蜂窩狀材料。
「他們拿次的門充當好的給我。」對於這樣的協商結果,李先生並不認同,他表示,自己要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向家裝公司要求三倍裝修工程款的賠償。
由於未對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均表示將通過法律途經解決問題。
來源:生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