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利用「鬥牛」賭博手機軟體
通過建立微信群
拉人進群賭博
4個月抽頭牟利66萬餘元
近日
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終審裁定
駁回上訴,維護原判
5人均因犯開設賭場罪而領刑
5名涉案人三男兩女,年齡最大的34歲,最小的29歲,分別來自黃石、潛江、松滋、鍾祥等地。
2018年底,鍾祥警方對5人涉嫌網絡賭博展開調查,在搜集大量證據後,展開收網行動。5名嫌疑人中,3人投案自首,2人被抓獲。查明案情後,警方以5人涉嫌開設賭場罪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今年7月17日,鍾祥市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3人不服提起上訴。前不久,市中級人民法院不開庭審理了此案。
(圖片來源:網絡)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2018年6月至9月,部分涉案人員通過在微信中建立微信群,下載手機APP,採取平均佔股合夥經營的方式,組織微信群內的人員進行「鬥牛」賭博,從中抽頭牟利。該賭博群設立「鬥牛」賭博規則,每20盤為一局,每局結束後從贏錢金額中抽取5%「水錢」作為提成,參賭人員賭資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支付。該賭博群組織者聘請多名人員負責記帳及抽取「水錢」,每天每人工資300元,此外還採取「手拉手」拉人入群獎勵現金、定期組織賭博比賽、派發獎金和紅包等方式聚攏人氣。據調查,先後有近300人到該賭博群參賭。根據記帳人員轉帳統計,組織者共非法獲利66萬餘元。事情敗露後,3人到鍾祥市公安局文集派出所投案,5人退贓38萬元。經委託調查評估,兩名女犯罪嫌疑人具備社區矯正監管條件。
(圖片來源:網絡)
一審法院判決5人犯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2年)至2年5個月不等,追繳違法所得。
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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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秦文 通訊員/李胡兵
主編/張義 編輯/聶傳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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