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蓮在翻看女兒的舊物,說江歌喜歡收藏無用的小玩意兒,像永遠長不大的孩子。 澎湃新聞記者 張小蓮 圖
今天被日本留學生江歌與劉鑫案刷屏。一個痛苦的母親失去了女兒,一個困擾的女孩認為自己受到不實的道德指控。
孰是孰非?道德評判也許難有定論,但背後的經濟規律也許能給出一個思考角度。
法律的經濟學解釋用於道德將經濟學理論應用於法律分析,是一個極為有益的探索。注重「實用主義」帶來的結果評判,也許更有助於找到最有利於當前的評判標準,而儘可能接近現實地作出最有利於公平的判斷。天才的理察波斯納提出,可以用經濟學上的效率來做主要評判標準。
霍布斯法官說:「法律乃是我們道德生活的見證和外部積澱。」道德形成應也有其經濟學意義和目標。儘管不一定被人們所完全意識到。
因此,無論法律或道德,制定社會規則,創造良好的社會秩序,可以廣大人民的整體福利最大化為目的和評判標準。
那麼,怎麼制定規則來「懲惡揚善」呢?
傑米邊沁對刑法的經濟分析認為,每個人,包括罪犯,都被使快樂與痛苦盈餘最大化的欲望驅使。所以,阻止犯罪必須通過刑罰來提高罪犯的痛苦。但是,以為最大程度地減少犯罪的最佳方式是對所有犯罪統一適用最重的刑罰,這是天真的。倘或如此,罪犯對所犯各種罪行的態度就完全沒有差別了。
這裡面就是邊際成本的概念,即產出的一個小變動所帶來總成本的提高。
對於道德而言,其量化標準更模糊。博登海默把「道德價值」分成兩類:社會有序化的基本要求(即道德底線),和極有助於提高生活質量和增進人與人之間的緊密關係的原則(如慷慨、仁慈等)。
參照法律,而藉助經濟學方法,道德應當首先被分為「不道德VS道德」與「很道德(道德高尚)VS道德(符合道德一般性)」兩組,對於「不道德」進行懲罰,而對於「很道德」給予獎賞,這才是對於社會秩序符合全體福利最大化的敦促方法。
不道德VS道德VS很道德如果沒有這麼一種明確的認識和區分,會有什麼問題呢?
會有邊沁在刑法中提到的問題。
如果「不道德」不會得到懲罰,則「不道德」作為的成本太低,就會橫行其道。這一點已經成為共識。
如果「很道德」不能得到獎賞,則「很道德」作為的成本太高,就會漸漸消弭。這一點也基本已經成為共識。
但如果弄錯了「道德」的界限,把不是「很道德」就當做「不道德」,或者說,要求大家都要「很道德」,就會出現人類大愛世界大同共同福利最高了嗎?很天真!當只有很高尚才算是道德時,也就是說,一般道德和不道德被等同,試想,人們對道德還是不道德的態度就完全沒有差別了。這時,「不道德」作為的成本太低,與「很道德」作為的成本太高,同時出現。
也就是說,道德底線和道德高尚必須分得很清楚,而且,在一個正常社會裡,首先要以道德底線來對大眾進行要求和評判。看似都是「道德」,其實道德底線與道德高尚是兩套評價系統,相互不能取代,不能隨意補充,不能混淆。
混淆了這一點,則道德混亂。
會使人們事實上無視道德。
無視道德VS道德綁架無視道德比較好理解。
道德底線被拉到那麼高,一般人都是達不到的,其實大家就都沒有了道德底線。
比如說「挾屍要價」。如果我們清楚,這也是項工作,也有成本,也有一定風險,給出「道德高尚」的標準就是,犧牲自己的精力、財務,去無償、無私幫助其他人;給出的「道德」標準就是,尊重他人(無論生人或亡人),遵守契約。那麼,「高尚」固然不可強求,「低劣」的確應當予以譴責甚至懲罰。
若不能理清這一種邏輯,則會發現,一方面,道德底線被攻破,另一方面,道德綁架橫行。
道德綁架之所以大量產生,是因為如果道德只有「高尚」可用,於是大家都拼命拉高自己道德制高點,方能顯示自己的正確。
在去年的「快遞小哥被打」案中,打人是錯誤的,但是輿論硬是在這個也是底層人士的身上找出「北京爺們」的「地域歧視」傾向作為道德譴責的重點。而真正的道德、甚或是法律底線,比如說,應當車行其道遵守交通規則,不應當使用私人暴力解決問題等等,則完全被忽視了。
更多的所謂老人撞了豪車下跪、豪車原諒老人剮蹭新聞則層出不窮。網友們根據「道德」評判大讚大噴,不亦樂乎。其實,可以稱讚「高尚」的人,但對於沒能夠達到「高尚」則大開殺戒,不僅是對個人的不公平,也是在破壞社會公平秩序。
從窮兇極惡討伐「不給老人讓座」到驚訝於「老人窮兇極惡讓人讓座」並沒有多久。不去設立社會秩序的底線,不去考慮底線缺失或者不健全的原因,並從大眾整體福利水平基礎上考慮來進行解決,結果只能是大眾道德觀的垮塌。
反道德綁架VS反道德綁架的道德綁架道德綁架當然已經是一種道德觀的混淆。既然如此,進一步的混淆就不可避免,反道德綁架於是出現。
反道德綁架是一種新的制高點,主旨是,你說的都是錯的,因為你是道德綁架。
小三破壞了人家家庭,受到譴責,怎麼辦?譴責我不道德就是道德綁架!辦法一。
辦法二,我是高尚的。我們是真心相愛!我高尚你還說我不道德,你是道德綁架。
辦法三,別人不道德。他們已經不相愛了,沒有愛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別人不道德你卻說我,你是道德綁架。
用的招數就是把高尚、道德、不道德混為一談。不弄清這一點,就很容易迷惑,為什麼一個人既在自己沒有愛的婚姻中不道德的維持著,又在有愛的婚外情中不道德地維持著,還在各種內內外外的欺騙中不道德的維持著,卻成為了人格高尚的典範?
而且,反道德綁架的道德綁架也來了。
什麼意思呢?不但你說的不對,而且你是道德綁架,你根本是不道德的!
前兩年有一個案例,一位女士去飯館吃飯,可能言語不當,被服務員拿開水澆頭。許多媒體連篇累牘,批評這位女士不尊重底層勞動者,幾乎就是說她「咎由自取」。這樣惡劣的暴力行為,卻把要求服務員好好服務當做是所謂「道德綁架」,予以抨擊,並在此基礎上對受害人刀劍相加,來了真正的新式道德綁架。
對一些貧困生的救助中也有類似問題。猛烈批評救助人索取了所謂「感恩」的感情回報,並認定這樣是一種「道德綁架」的不道德,這種新道德綁架難道不是一種對反社會的鼓勵?
無論是對個人的示範效應,或是對社會秩序的規範效應,會是能夠使大家生活得更好的嗎?
界限不清的道德分野給了懦弱奔向壞的動力在江歌劉鑫案件中,一直體現著這種反轉。
如果說江歌的表現,由始至終,主要體現對友人友愛幫助的「高尚」,那麼,她的確值得讚賞,但無法強求劉鑫或者他人對這種「高尚」予以回報。尤其是,她年紀輕輕,付出生命的代價,也沒有任何「回報」可以補償。
是否劉鑫就此能夠解脫呢?
不一定。
劉鑫不必是一個高尚的人,但至少要是一個符合一般性道德的正常人。作為友人、作為證人,應不應該尊重亡故的朋友?應不應該感謝別人為你抗刀千瘡百孔?應不應該說出現場情況讓未亡人有安慰?應不應該為給罪犯正當的懲罰而努力,無論是為自己、為朋友、為社會?
懦弱人人皆有之,但這不是作惡的藉口。如果不能到達道德的底線,則落入惡的區限。
這不是懦弱。
而無視道德之後,還要反而譴責對方。一些媒體也不斷幫她說,她又沒有殺人啊,混淆高尚道德與一般道德標準;說她也是受害人啊,她也是懦弱啊,反道德綁架的道德綁架。
這不是懦弱,這是壞。
事實上,對於「高尚」,的確應當嘉獎,但對於「不當」更應加重懲罰。即使是輿論上的。而這種道德輿論評價並非毫無意義。事實上對每個人的社會生活是會有影響的。如果得當,是會對大家的福利都有所提高,而不得當則會甚至損害所有人的福利。
而我們界限不清的道德分野給了懦弱奔向壞的藉口和動力。
後記人人都在尋找理論上的道德制高點,而無視道德行為的履行和意義,道德突破底線,發生道德淪喪。
康德說「法律調整人們的外部關係,而道德則支配人們的內心生活和動機」。但無論是法律,還是道德,都不能僅僅由內心一念閃光來定邊界,因為它們的對象,是社會上的所有人,所給出的規則,需要能夠讓社會整體福利得到改善,而不是相反。被感情支配破壞秩序時,大家開心,覺得自己的正義情懷得到了「聲張」。但是,秩序被破壞,人人都會受害。而模糊的秩序則天然無法聲張正義,即使在個別、局部看上去呈現出福利改善,對整體福利與效率一定是全面的、長期的破壞。況且,若感情可以恣意支配秩序規則,感情本身被支配的可能性也極其大。
當規則缺乏理性的適當,呼喚出的道德往往變成虛偽,呼喚出的情懷往往變成濫情,哈耶克說過,「通往地獄的路,經常是由善意鋪就的」。我們當然不懷疑大多數人的善意,但我們有理由呼喚理性來保證善意有最佳的應用空間。
(作者萬喆系經濟學家,澎湃新聞特約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