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官員辦公室面積標準」的疑問
據《中國日報》報導,1月19日,發改委公布了一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定正部長級別的官員辦公室使用面積不能超過54平方米,縣長書記不能超過20平方米。其中中央國家機關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級,處級和處級以下的辦公室使用面積分別為42,24,18,9,6平方米。 該標準還規定了省級及直屬機關和市(地、州、盟)級及直屬機關,以及縣(市、旗)級及直屬機關公務員辦公室使用面積大小:縣(市、旗)級正職辦公室每人使用面積20平方米,而縣(市、旗)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12平方米,其直屬機關科級每人使用面積為9平方米,而科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報導同時分析,國家此時公布該標準應該是為了進一步提醒各級政府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中貫徹艱苦奮鬥、勤儉建國、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的精神,不要借用刺激經濟之名大搞樓堂館所建設。這個用意當然是好的,但對於這個標準,下士有三問:
一問,搞出這麼一套辦公室面積等級制度是否合理可行?辦公室是用來辦公的地方,它合理的面積大小應該由使用辦公室的人之工作性質、具體作業的實際需要來決定,與官職的大小沒有必然聯繫,大官用大辦公室可能也是浪費,有些小官可能還真需要大一些的辦公室。再說,從辦公實際出發,「6平米的」的辦公室如何辦公?給科級以下官員建一大堆這樣的辦公室究竟是節儉還是浪費?
二問,原來建的超標的辦公室怎麼辦?近年來,各地豪華衙門建的不少,甚至某地工商局的人均辦公面積超過200平米,這的確是極大的浪費,但現在的問題,對這些超標的辦公室怎麼處置?是拆了重建,還是徵收超標費?
三問,官員辦公室的臥室、衛生間算不算辦公室使用面積?現在不要說很大的官,就是一個科級的局長辦公室絕大多數都是臥室、衛生間全套的,所以這個界限必須加以明確。如果臥室、衛生間這部分不算辦公室使用面積,那麼,這個標準就跟沒定一樣,最多臥室越變越大而已;如果這部分算辦公室使用面積,那麼,按照這個新出臺的標準,我們的官員實際能用於辦公的面積估計連一張辦公桌都放不下了。哈哈,實在有趣,正如有網友在該則新聞後的跟貼:沒有執行力的規定不要發,閒著沒事打自己臉玩。(網易博客: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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