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海》「耒」條說:「耒是古代翻土農具。」「耒耜」條說:「耒耜是古代耕地翻土 的農具。耜是直接作用於土壤的鏟狀部件,也有用骨、石製作的,耒是扶持耜的把柄。」 (見《辭海》2010 年版)這樣解釋有兩個問題:一、耒是一種農具,還是一件農具的部 件?二、耒如果是翻土的農具,形狀是什麼樣子的?為什麼耒、耜合用後,耒的單獨意 味消失而變成把柄的名稱。根據近幾十年的考古發現,結合文獻記載,我們可以判斷:耒是一種最古老的翻挖土地的農具,曾在東亞地區廣泛使用。而「耒耜」對「耒」的解 釋是古代文人臆想的結果,謬傳至今。
一、韓國的發現與研究
在韓國國立博物館的藏品中,有一件青銅器是在 1970 年末由大田的商人從私人收藏者處購得,經首爾商人轉手,入藏國立博物館。該器傳出大田一帶,具體地點不可知。這件青銅盾形器雖然下部殘缺,但經過表面除鏽之後,發現它的正反兩面均有精細的紋飾,沒有銜環橋狀鈕的一面右上方所展示的紋飾,特別耐人尋味(見下頁圖 1)。
1971 年,韓國學者韓炳三發表《先史時代的農耕紋青銅器》一文,正確地解釋這一圖像是「人物雙手握住農具柄部,一腳作下踩狀。此農具較長,分為兩叉,形制與『耒』極為相似,其下以十條橫線刻繪出一方形區域以示壟溝。在耒下刻繪壟溝的表現手法,如實地反映了當時的耕作場景。」
這幅圖像的奇妙之處,在於所表現的雙手持 「 耒 」 而一腳踩「耒」的耕作方式,與中國殷墟甲骨文中「耤」(見圖 2)的象形十分接近。左邊的甲骨文「耤」字,耕作 者也是雙手握農具 柄,一足作下踩狀, 農具前端也是分為兩叉。右邊的甲骨「耤」字,前端兩叉的農具表現得更細緻,加上了腳踩的橫棍,下踩的腳形也刻了出來。
在殷墟甲骨文中,「耤」字多數作為表達動詞「翻耕農田」用。如:「貞:呼雷耤於明。」(合集 14 正,賓組卜辭,武丁時代)意思是:詢問是否叫雷這族人翻耕在「明」地的農田。「……貞:我受甫耤在自年,三月」(合集 900 正,賓組卜辭,武丁時代)意思是:詢問我是否能得到甫族翻耕在「自」地的農田而獲取的收成,卜問的時間在三月。甲骨文中的 「 耤 」 字雖然沒表現人在操作岐頭工具時形成的田壟溝,而該字在卜辭中的用法,正表明它是和農業收成有關的勞作。
韓炳三說,大田的那件青銅盾形器上一腳下踩的農具是「耒」,是很正確的。在商代的青銅器銘文中,可以見到一個作為氏族徽號使用的字,即圖 3〈1〉之形。很明顯,這個字就是「耤」字所持的農具形,只是把持它操作的人形,省略為一個手形罷了。而這個字顯然就是後來小篆中「耒」字(見圖 3〈2〉)的原始形態,最後演變為現在漢字楷書的 「 耒 」字(見圖 3〈3〉)。
二、耒是中國最古老的工具
耒是中國起源最早的農耕工具之一。在神話傳說中,耒是神農氏發明的。戰國時代寫成的《易 ·繫辭傳下》中記載:「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斲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意思是說:伏羲氏去世後,神農氏興。他砍削木頭做成耜,彎曲木頭做成耒,用它們翻耕和除草都很方便,教會了世上所有的人。在山東省嘉祥縣發現的東漢晚期武氏家族墓地中的石築小祠堂——武梁祠(武梁是祠主姓名),祠堂的內壁有神農氏的像,像旁有文字說明:「神農氏因宜教田,闢土種穀,以振萬民。」意思是說:神農氏根據相宜的自然條件教會人們從事農業生產,開闢土地,種植穀物,用來救助廣大的人民。神農手裡拿的就是一種前端分成兩叉的耒。它的柄部是彎曲的,可以和上面提到的「 揉木為耒」相印證(見圖4)。
還有另外一種傳說。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解釋了每個漢字的造字原意,但他沒有看到商代的甲骨文和金文,只能以小篆的字形為依據,因此他說:「耒,手耕曲木也。從手推丯(音介,指「亂草也」)。古者垂作耒耜,以振民也。」他把小篆中從耒形訛變來的「木」,解釋為耒的質地是木頭的,他所謂的「丯」,其實是握耒柄的手形演變而成的,他卻當成了被耒所除掉的亂草。這樣一來,本來是翻掘土地用的耒,被解釋成單單是除草用的農具了。他對漢字造字的解釋大多是正確的,保存了古漢字造字的基本原則;但受時代的局限,也有一部分字解釋錯了,在所難免。他在耒字的解說中還介紹了耒的另一個發明者——垂(有的書上也寫作倕)。在其他古書中,垂是一位能工巧匠,發明過「舟」、「規」(畫圓的圓)、「矩」(確定直角的尺)和「準繩」、「弓」、還造出最早「鍾」(一種打擊樂器)。有的書上說,垂是神農氏的臣屬,有的書上則說他是「黃帝工人」,也有書上說他是堯舜時的人。
以現代考古學的知識評判,上述兩種耒的發明者傳說,後一種傳說中的垂,可信程度更高一些。因為,耒這種工具,在田野考古發掘古代的坑或溝時,可以在壁上發現它所留下的平行的齒痕。這種齒痕,在殷墟發掘的過程中已為中國考古工作者所熟知。1956 年,在河南陝縣廟底溝HG553 北壁發現同類齒痕,「經我們仔細觀察,發現是用雙齒形的工具做成的,每齒的直徑是4 釐米,兩齒之間的距離也是4 釐米,有的寬達6 釐米的。」這個灰溝屬於廟底溝二期文化,可把年代推早到公元前2780 ± 145 年。20 世紀70年代,陝西臨潼姜寨的發掘,在姜寨一期(屬半坡類型)的坑壁上也發現了同類工具的齒痕,證明「已使用木耒一類的工具,如H33 南壁尚保留四組木耒痕跡,每組有兩條耒齒痕。齒痕間距16 釐米,每齒寬6 釐米。」(見圖5)年代可推早到仰韶時代中期,即大約在公元前3000 年以上。目前發現的用耒遺蹟,最早的就是仰韶到龍山時代,這一考古學上的時代大體上相當於傳說中由黃帝開始的「五帝時代」。這一時代正是各種文明因素逐一出現的早期文明化的重要過程。
由於在中國北方地區的考古工作中還不曾發現過古代的農田遺蹟,只在土工工程的窖穴、房子基坑、溝渠的壁上找到過耒的齒痕。在文獻記載中,耒也不只是農具,而是一種常用的挖土工具。例如戰國晚期韓非所著的《韓非子·五蠹》中說:「禹之王天下也,身執耒臿以為民先。」(禹為天下的王時,親自拿著耒和臿做民眾的領頭人)。禹是帶領民眾大規模治水的領袖,他拿著耒和臿,顯然是為了挖渠修堤,並不是為了耕田。在武梁祠內壁的石刻畫像中也有禹,手裡舉著一件雙齒的工具,正是耒。與神農像用以耕作的耒,不同之處在於通體是直的(見圖6)。
戰國時成書的《周禮·考工記》中談到耒的製作說,耒的分叉的頭部——庛——應長一尺一寸(東周時一尺約為23.1 釐米,一尺一寸約合24.5 釐米),而靠近庛的柄部應長三尺三寸,而還有一段柄部應長二尺二寸,由於這三段折成一定角度,如商代青銅器銘文 所示,柄端和庛端的直線距離應該是六尺(約合136.8 釐米),即當時丈量耕地面積的基本長度單位——一步。但是,該書又強調折角的度數是要因地制宜的。「堅地欲直庛,柔地欲勾庛,直庛則利推,勾庛則利發。」意思是,土質堅硬的需要使庛部和柄部平直,土質柔軟的需要使庛部和柄部形成勾折,庛與柄平直有利於推送,庛與柄部勾折有利於翻起土壤。所以,我們現在在甲骨文和青銅器銘文中見到的耒的象形符號,柄部和分叉的頭部有不同的曲折形態。前面所舉韓國大田出土的青銅器上的耒,庛和柄仍有一定的角度,正是適用於翻起土壤,形成田壟的。而武梁祠畫像石中禹手持的耒,庛和柄部平直,而且較短,應是土工工程的利器。
三、耒的推想與實證及其在東亞的流傳
推想耒這種雙齒和翻掘土壤的工具,應該是在土質緻密的黃土地帶產生的。之所以作雙齒形,是為了使入土時有一定寬度,而又減少阻力,雙齒之間空隙不宜過寬,方可託起較大的土塊。戰國時耒的實物,在湖北江陵紀南城的古井中發現過(見圖7)。這是保存下來的木耒的一個例子。殘長109 釐米,柄端殘缺,所以不知原來究竟有多長。前端(即庛部)長50 釐米,是分為兩齒的窄長木板,雙齒各套有一鐵刃口,鐵刃口長7 釐米、寬8 釐米,板上端一側較寬,顯然是供腳踩踏處。板面和雙齒上都有砍制的痕跡。同一井中還發現一段長46 釐米的殘柄。把這件耒和前面舉出的農耕紋青銅牌上的翻耕工具比較,頭部的輪廓是很接近的,只是青銅牌上的工具柄和頭部呈折角,而井裡出土的耒柄和頭部呈一直線;雖然形式有所不同,但使用方式都是要用腳踩踏來加強發力的。
一直到漢代,這種用腳踩踏來幫助發力的翻耕工具仍舊在使用。漢代的耒,至今還沒有發現過實物,但在隨葬的陶俑中,發現過持耒的形象。這是在河南省靈寶縣東漢的古墓中出土的俑(見圖8),說明直到東漢時期(公元1—2 世紀),耒仍在使用著。再晚些時候,耒在中國土地上就退出了歷史舞臺。可能因為耒的雙齒在加裝鐵刃口後,間距已變得很小,並不比加裝一字形刃口的臿(即由古耜演變而來的另一種翻掘土壤的工具)有更大的優越性。韓炳三在他的論文中指出,大田的那件青銅盾形器,和大田槐亭洞石棺墓出土的一件青銅盾形器,形狀十分接近,而該墓同時出土的一把細形銅劍已測定為公元前3—4 世紀的器物。本文無意討論朝鮮半島細形劍的確切年代問題,用槐亭洞石棺墓的細形劍,為大田的青銅盾形器斷代,只是一個間接的旁證。但是大體上可以肯定的是:這件盾形器上的圖像說明,起源於黃河流域的耒和「蹠耒而耕」的農作方式,最晚在戰國時代已經傳入朝鮮半島。而且,圖像中那個踏著耒翻耕出一條條田壟的人,頭上有兩條長羽,顯然是朝鮮半島土著居民的裝束,可以證明當地居民已掌握了這種耕作方式。
在黃河流域和朝鮮半島的中間地帶,即中國的東北地區,在田野考古中目前已發現了不少夏家店下層文化和夏家店上層文化遺址中,留下的雙齒挖土工具的遺痕(見圖9),圖中的齒距為5.5—7.5 釐米。夏家店下層文化的年代約為公元前1900—1500 年,夏家店上層文化的年代約為公元前1000—600 年。比夏家店文化年代更早的遺址中則尚未發現過耒齒的遺蹟,這有待今後田野工作中注意探尋。
目前已經可知的是,耒這種古老的農具,不但傳到了朝鮮半島,還通過朝鮮半島傳到了日本。由於日本的土壤條件能保存很多木器,所以現在已經出土了不少木製的雙齒形農具(見圖10)。圖中由左至右為,愛知縣春日井市勝川遺址出土的木製耒庛,屬於公元前1 世紀的彌生中期,與大田所出盾形器圖像相似。
千葉縣茂源市國府關遺址所出木製耒庛,屬於公元3 世紀的古墳初始期,已經形成日本本地的特殊形態。長野縣長野市石川條裡遺址所出連柄的雙齒工具,屬於公元4 世紀的古墳前期。最右是大阪府豐中市上津島遺址所出木製耒庛,屬於公元5 世紀的古墳中期。日本學者認,圖中不帶柄的三例都可以綁在木質曲柄上使用,所以名之為「叉鍬」,而把圖中帶柄的稱之為「鋤」。實際上,既然有直柄的雙「鋤」存在,那麼所謂「鍬」也可以綁在直柄上使用,因而也就是耒庛了。這種在日本分布相當廣的木質雙齒農具源於中國黃河流域古老的木耒,是無可置疑的。而且,在日本它至少沿用到公元5 世紀,比黃河流域要晚得多。
然而,這種在東亞地區廣泛流行的古農具,在其發源地卻被漫長的歷史淹沒了。
四、耒耜的謬誤是怎樣造成的
《辭海》在中國具有簡明大百科全書的作用。《辭海》1979 年版(第三版),在耒字條中解釋「耒耜」一詞,引用了一幅古代從來不曾存在過的「耒耜」圖(見下頁圖12),並解釋說:「耜是耒耜的鏟,耒是耒耜的柄。」《辭海》2009 年版(第六版)改為「耜是直接作用於土壤的鏟狀部件,也有用骨、石製作的,耒是扶持耜的把柄。」耒被這樣臆想成農具的柄。這種曲解起源於西漢時不明農業生產的學究京房(公元前77—37 年),他在注釋《易·繫辭傳下》時,將耒和耜當作同一件農具的不同部位,說:「耒,耜上勾木也。」東漢的經學大師鄭玄(127—200 年)採用了這種說法,在注釋《禮記·月令》時也說:「耒,耜之上勾也。」其實,像江陵紀南城戰國古井中出土的那種雙齒而分別加上鐵冠的耒,東漢時還在使用,所以做大司農的鄭眾,在注釋《考工記》中的耒時說「耒為耕耒,庛謂耒下歧」。然而鄭玄卻把這種雙齒有兩個鐵冠的農具,「耜」〔當時一般已稱「臿」(見圖11)〕混為一談,而且自作聰明地解釋說:「古者耜一金,兩人並發之。今之耜歧頭兩金,象古之耦也。」意思是,古時候的「耜」有一個金屬的刃口,兩個人並排翻土。現在的「耜」是分叉的頭部有兩個金屬的刃口,是模仿古時候兩個人成對作業。認為這種雙齒工具可以頂兩個人同時作業,這是完全脫離實際的想像之辭。但是,由於鄭玄對後世經學影響很大,把「耒耜」當作同一件農具名稱,又把耒和耜作為不同部位的名稱。於是「耒」僅是「耒耜」的勾曲的柄部,成為經典的見解。
本文寫作目的,是恢復耒在東亞世界起過重要作用的古老農具的應有地位,並特別希望在中國、朝鮮半島和日本列島各地的考古工作者,在今後的田野考察中,繼續關注並努力發現古耒的使用痕跡和實物遺存,使這種器物產生和傳布的歷史,越來越清楚地呈現在世人面前。
(本文作者林沄,吉林大學邊疆考古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