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3 10:5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01
事件回顧
近期,消費者遊先生準備駕車出門,使用了快5年的汽車卻顯示「找不到鑰匙 請將鑰匙插入」,於是遊先生打電話向4s店進行詢問,在4s店人員電話指導下操作汽車,導致汽車報警。4s店要求將汽車拖到店內修理。次日,遊先生將汽車拖到4s店進行修理,4s店告知遊先生汽車要做檢測和排除故障等維修項目。
取車時4S店給出了一張修理清單,只是做了五個項目的電腦編程,並未拆卸或更換配件竟收費5300元。遊先生認為修理費開價高的離譜。與4s店交涉時,又被4S店接待人員推薦參加10000元的延保計劃,如參加延保計劃就不用再付這5350元。考慮到本次維修費用太高,遊先生因此同意參加,並支付了10000元(包含8650元的購買延長保修費和1350元10次常規保養費)。
遊先生回家後經過多方打聽才意識到可能被騙了。無奈之下遊先生撥打熱線電話請求南太湖新區消保委的幫助。
02
處理過程及結果
南太湖新區消保委康山分會接到該投訴後,多次電話聯繫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調解。初期調解中,遊先生要求修理費的支付金額在1000元以下並退還他購買的10000元延保費用。4s店承認沒有進行任何拆裝和更換,但強調做了檢測和電腦編程,堅決不同意1000元以下的修理費,最終從5300元降到2800元修理費,之前遊先生購買的10000元延保另行退款。
但是遊先生並不滿意,他了解到在外麵店裡維修故障300元就可以維修好了,同品牌的4s店也只要800元維修費。出於信任,在車輛有問題時首先想到的是到4s店維修,他之前認為4s店只是貴一點,但一定是明碼標價收費,公平公正的,從沒想到4s店會如此的高價虛報,亂收費,沒有信譽。
消保委工作人員再次多方聯繫溝通,在耐心調解和勸說下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1、遊先生支付2800元維修費;2、退還遊先生購買的10000元延保費;3、4s店另贈送3次常規保養(一次價值800元,合計2400元)給遊先生。遊先生對最終的調解結果表示滿意,同時感謝工作人員的辛勤付出,此消費糾紛調解成功。
案例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在上述案例中,4s店高價虛報收取高價維修費,沒有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且推銷消費者參加延保計劃就不用支付維修費,來捆綁銷售服務。消費者不懂車輛維修技術問題,缺乏查找技術故障、保養等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從而被4s店忽悠。
03
消費提醒
面對4s店高價收費時,消費者應謹記以下3點:
1、消費者在4s店維修消費時,如遇高價收費可諮詢專業人士是否合理,不要盲目聽信4s店的誇大之詞。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
2、消費者要保存有利證據,保存好4s店出具的發票、單據,維修記錄等以便事後維權之用,
3、消費者產生消費糾紛時,應及時與商家交涉,達不成和解時,可以及時向監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請求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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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消保委、南太湖新區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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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編:李俊
《產品可靠性報告》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主管,中國質量報刊社主辦,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國家一級期刊;我們將圍繞汽車及周邊產品、10類重點消費品及民生關切度高的消費品為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提供參考,為行業扶優治劣提供有力依據。
原標題:《4s店開出高價維修單,消費者該怎麼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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