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年到來之際,蝙蝠這種晝伏夜出的原本非常低調的野生動物不經意間意外走紅了。
原本我們只知道蝙蝠能發出超聲波,給人類發明雷達提供了科學啟示。還因為一篇英語課文,讓我們知道它不是鳥類,而是哺乳動物。除此之外,沒有什麼邪惡的印象。
直到這次肺炎疫情,我們才知道它還百毒不侵,是攜帶並傳播多種邪惡病毒的罪魁禍首。一時間,蝙蝠開始臭名昭著了。
於是,小編想起這種我們稱之為「琵琶老鼠」的動物,真的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了。
但它遠比老鼠值錢。2019年某地創衛生城市,抓一隻老鼠獎5元錢,而蝙蝠的價值是老鼠的10倍。
有法院的判決書為證。
2018年,雲南省某縣法院發布了案號為刑初63號的刑事判決書。
法院查明:羅某男在幫僱主看守橘子園期間,因該橘子園內種植的橘子多次被過往的鳥吃。羅某男遂於2017年12月中旬購置粘網放置於橘子園南邊鳥經常飛過的地方,用於攔捕過往的鳥,任由鳥粘在網上,直至死亡。
經有關機關調查,發現該粘網粘著的鳥類屍體共383隻,其中疑似貓頭鷹2隻、黑頭公365隻、翠鳥3隻、綠豆鳥3隻、山麻雀3隻、蝙蝠7隻。
經鑑定,疑似蝙蝠的動物為哺乳綱翼手目的蝙蝠,價值為50元/只;疑似翠鳥的動物為佛法僧目翠鳥科的普通翠鳥,為「三有動物」,價值為500元/只;疑似綠豆鳥的動物為雀形目繡眼鳥科的暗綠繡眼鳥,為「三有動物」,價值300元/只;疑似黑頭公的動物為雀形目鵯科的黑頭鵯,為「三有動物」,價值300元/只;疑似山麻雀的動物為雀形目文鳥科的山麻雀,為「三有動物」,價值300元/只;疑似貓頭鷹的動物為鷹科雀鷹鴞形目草鴞科的草鴞,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價值為15000元/只。
有點讓人意外的是,法院把蝙蝠認定為鳥類:「鳥類屍體共383隻」中,就包括「蝙蝠7隻」。難道法官沒有學過初中的那篇著名的英語課文:
Long long ago, there was a war between the birds and the beasts. No one knows what they fought about.……Neither beasts nor birds would have the bat as their friend,so he was afraid to leave his home. Ever since then, the bat comes out only at night.
——因為一場戰爭,蝙蝠被鳥類和獸類嫌棄,最後只能躲在漆黑的夜裡。
更讓人意外的是,連麻雀都要300元1隻,蝙蝠卻只值50元,是麻雀價值的六分之一,也太低賤了。普通翠鳥都要500元,最貴的貓頭鷹價值15000元,是蝙蝠的300倍。蝙蝠作為哺乳動物的代表,在此案中真是掉光了同為哺乳動物的人類的面子和架子。
還有,其他鳥類都至少是「三有動物」(有益的、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有科學研究價值的動物)或者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而作為哺乳動物的蝙蝠,卻什麼都不是,兩廂一對照,簡直可以算是「三無產品」了,這不太掉份兒了嗎?虧你還有超聲波,怎麼還撞網了?
所以,蝙蝠,你就活該被罵。
但在本案中,蝙蝠還算善良,至少沒有成為被告人定罪的依據。法院認為,羅某男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導致2隻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草鴞被網粘住致死,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羅某男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5000元。
導致羅某男判刑的,果然是最貴的貓頭鷹,邪惡的貓頭鷹。蝙蝠作為野生動物,雖然低賤,這次卻終於有了與人為善的尊嚴。
但人犯錯,卻怪罪於野生動物,是欺負動物們不會說話、不能發聲辯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