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街頭,一場震驚全民的衝突,呼嘯而至的紋身男,掉在地上的長刀,千鈞一髮,從防守到反殺,步步緊逼,劇情騰挪又逆轉,孰是孰非,罪與非罪,終於一錘定音...9月6日CCTV1中午12:35 敬請關注#今日說法#《崑山砍人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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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口中老實、肯幹的於海明今年41歲,上有老人要贍養下有三個孩子要撫養,與妻子分隔兩地打工,家裡最大的孩子今年得了重病。背負著沉重的生活負擔與精神壓力的於海明說從未想過自己會殺人。在拿到《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後,於海明激動落淚。
崑山砍人案事件始末詳情回顧
8月28日,網上流傳出一段監控視頻,視頻顯示,8月27日晚上9點36分左右,一輛寶馬車越線非機動車道的過程中,遇上一騎著自行車的騎車人,雙方發生糾紛。最開始,寶馬車後座下來一男一女,黑衣女子將自行車推到路邊,疑似在拉架。約一分鐘,白衣男子準備上車,這時,寶馬車的駕駛座下來一名灰衣男子衝向了騎車人。監控視頻中,紫牛新聞記者隱隱約約可以看見灰衣男子雙臂都有紋身。
灰衣男子下車後,便用手直指騎車人,速度極快地衝了過去,雙方便開始你推我搡,時不時互踢幾下。其間,寶馬車上又下來一名女子,與白衣男子拉架。雙方糾纏了約50秒,灰衣紋身男子返回寶馬車,拿出一把刀,再次衝向騎車人。
只見灰衣男子手持砍刀,對著騎車人的身體就砍了過去,騎車人也毫不示弱,敏捷地防衛著。過招期間,灰衣男子的刀脫手,二人急忙去搶,刀落騎車人手。搶到刀的騎車人,立即回砍數刀,受傷的灰衣男子開始躲避,騎車人仍追著砍。
寶馬男,摔倒又爬起來,連忙要跑回自己的車裡,不知道是去拿武器,還是想要跑。但是電動車男子,追了上來,一下就是「神魔亂舞」。寶馬男子應聲倒地,再也起不來了。隨後男子的朋友報警!警察來到了現場,將現場控制了起來。
這段持續2分43秒的視頻迅速在網絡傳播,不少人指出,這是崑山發生的事情。對此,記者致電蘇州市公安局求證,得知此事確是發生在崑山震川路段,視頻中灰衣男子被砍身亡。
崑山街頭砍人案結果
1日,江蘇崑山警方發布通報:公安機關經過縝密偵查,並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最終認定,「崑山砍人案」中騎自行車者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
警方通報,8月27日21時30分許,醉酒駕駛寶馬轎車的劉海龍,載其他三人沿崑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時,向右強行闖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自行車的於海明險些碰擦,雙方遂發生爭執。車上人員劉某某先下車與於海明發生爭執,經同行人員勸解返回車輛時,劉海龍突然下車,上前推搡、踢打於海明。雖經勸架,劉海龍仍持續追打,後返回寶馬轎車取出一把雙面開刃,全長59釐米的砍刀,連續用刀擊打於海明頸部、腰部、腿部。擊打中砍刀甩脫,於海明搶到砍刀,並在爭奪中捅刺劉海龍腹部、臀部,7秒時間內,劉海龍連續被刺砍5刀。劉海龍受傷後跑向寶馬轎車,於海明繼續追砍2刀均未砍中,劉海龍逃離後,倒在距寶馬轎車東北側30餘米處的綠化帶內,後經送醫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死因為失血性休克。
認定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劉海龍的行為屬於刑法意義上的「行兇」。本案中,劉海龍先是徒手攻擊,繼而持刀連續擊打,其行為已經嚴重危及於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應認定為「行兇」。
二、劉海龍的不法侵害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劉海龍醉酒滋事,先是下車對於海明拳打腳踢,後又返回車內取出砍刀,對於海明連續數次擊打,不法侵害不斷升級。劉海龍砍刀甩落在地後,又上前搶刀。劉海龍被致傷後,仍沒有放棄侵害的跡象。於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處在劉海龍的暴力威脅之中。
三、於海明的行為出於防衛目的。本案中,於海明奪刀後,7秒內捅刺、砍中劉海龍的5刀,與追趕時甩擊、砍擊的兩刀,但未擊中,儘管時間上有間隔、空間上有距離,但這是一個連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