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晚,編劇莊羽轉載了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的採訪報導,在報導中,莊羽再一次公開談及郭敬明的道歉。
莊羽認為,郭敬明與於正的道歉並非自發行為,而是迫於中國國家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的加大,不得已的道歉。「如果沒有餘飛、汪海林、宋方金等幾位編劇的呼籲,沒有這次156位影視從業者的聯合署名行為,沒有媒體的大力宣傳,就不會有郭敬明和於正的道歉。」
莊羽接受採訪原文:
編者按
為抄襲道歉,就是向原創致敬。從156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抄襲,到郭敬明、於正先後就抄襲向莊羽、瓊瑤道歉,再到成立「反剽竊基金」,影視文學領域的這場版權保護行業自律行動,正在吸引越來越多的人加入。行業自省、主動抵制抄襲、為保護原創發聲,讓版權保護意識深入人心,傳遞出行業正能量,這對於淨化生態環境、建設誠信社會都具有積極意義。
2020年的最後一天,作家莊羽收到了來自郭敬明的一份遲到15年的道歉,《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圈裡圈外》侵犯著作權案終圓滿畫上句號。「時隔15年,收到郭敬明的道歉,如郭敬明先生所說,這的確是一份遲來的歉意,我接受郭敬明先生的道歉。」莊羽在微博公開表示,對於郭敬明提出的將《夢裡花落知多少》小說出版後獲得的線上線下所有的版稅以及全部收益賠償給她的提議,她也有一個建議,將《圈裡圈外》這本小說出版後獲得的線上線下所有版稅以及全部收益同《夢裡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併在一起,成立一個「反剽竊基金」,用以幫助原創作者維權,並接受公眾的監督。對此,郭敬明立即作出回應,接受這一建議。
如今,莊羽方面正在努力推進這個基金的落地,希望此舉能夠切實幫助受到抄襲困擾的原創作者。關於道歉,關於抄襲,以及行業成長,中國智慧財產權報記者對莊羽及其代理律師北京市金瀚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唐博宇進行了獨家專訪。
記者:如何看待這份遲到的道歉?
莊羽:郭敬明、於正的道歉並不是他們的自發行為,而是迫於國家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的加大,全民法律意識的提高,行業內對抄襲以及劣跡從業者的抵制,不得已而做出的道歉。如果沒有餘飛、汪海林、宋方金等幾位編劇的呼籲,沒有這次156位影視從業者的聯合署名行為,沒有媒體的大力宣傳,就不會有郭敬明和於正的道歉。
記者:如何看待影視文學界抄襲現象?
莊羽:影視和文學都是以創作作為基石的行業,影視和文學作品存在的意義也絕對不僅僅是娛樂大眾,文藝作品的價值在於使得人們透過作品本身發現或者看見一些我們日常無法觸摸的東西。透過文藝作品,「美好」「偉大」「醜惡」「卑鄙」都被具象化了,影視和文學作品就是社會的精神食糧、是價值觀的輸出,抄襲、剽竊,就是精神食糧裡面的假冒偽劣。
記者:您認為該如何引導行業自律,抵制抄襲剽竊,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以激發原創、繁榮文化產業?
莊羽:相關主管部門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內重拳出擊打擊盜版抄襲等違法犯罪行為,行業協會內部倡導的自律行動,還有人們整體文化修養的提高,法律意識的增強,創作環境的淨化,這些都給了原創者越來越多的底氣和信心。作為創作隊伍中的一員,我認為當下就是最好的時代。
記者:對於影視文學領域的新一代,您有哪些期許?
莊羽:文藝作品是時代的鏡子,創作者要有使命感和擔當,只有紮根生活,細心觀察才能寫出具有時代感的好作品。
記者:您對侵權者應承擔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有何看法?
唐博宇:「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是具有我國特色的民事責任,它為受害人提供了一種名譽、精神受到損害後的救濟方式。但是「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也存在著執行難的問題。由於此類判決結果的履行主體無法由他人代替,僅僅由法院代替被執行人登報刊登判決內容並不能使「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的法院判決得到完全的履行。這也是為什麼莊羽時隔15年才等到郭敬明道歉的原因。
如果可以將拒不賠禮道歉的被執行人納入失信人名單,甚至根據民事訴訟法或刑法的規定對其進行行政或刑事處罰,都能夠加大針對「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判決結果的執行力度。相信隨著我國司法制度的不斷完善,這類問題也會一一得到解決。
記者:「反剽竊基金」將有哪些機構參與,如何建立、運營?
唐博宇:把兩本書的收益合併在一起成立「反剽竊基金」是莊羽向郭敬明提出的一個建議。郭敬明當日明確接受了莊羽的提議。隨後雙方進行了初步的聯繫,目前還處於收益核算的階段。關於基金的建立方式、參與機構、運營模式等都還有待探討。相信隨著雙方進一步的接洽,在相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這些問題都會逐漸變得清晰。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此事有任何進展,我們會第一時間向公眾披露。(本報記者 竇新穎)
相關連結:郭敬明、於正抄襲案件回顧
2006年5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郭敬明所著《夢裡花落知多少》對莊羽的《圈裡圈外》整體上構成抄襲,判決郭敬明與春風文藝出版社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春風文藝出版社與北京圖書大廈停止《夢裡花落知多少》的出版、銷售行為,維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一中院)的一審判決。二審法院在維持原判的同時,還認定郭敬明的抄襲與出版行為給莊羽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失,判決其賠償莊羽精神撫慰金1萬元。此外,還要求郭敬明等15日內在媒體上公開道歉。2006年6月,莊羽向北京一中院遞交強制執行申請書,請求法院對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北京一中院決定依據生效判決在媒體上刊登公告。2020年12月31日凌晨,郭敬明在微博發文正式向莊羽道歉。
2014年4月,瓊瑤在《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發表公開信,舉報於正《宮鎖連城》多處劇情抄襲《梅花烙》。同年4月28日,瓊瑤正式起訴於正著作權侵權。同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就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宮鎖連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編權。2015年12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判令於正賠償瓊瑤500萬元,並公開賠禮道歉。不過,於正並未向瓊瑤公開道歉。2018年,瓊瑤依法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隨後在報紙上刊登案件內容作為公告,該公告33.6萬元費用全數由於正承擔。2020年12月31日,於正發文就《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版權一事向瓊瑤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