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中午,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執行死刑命令,對犯罪嫌疑人姚某輝執行死刑。
此消息,是記者從廣東省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處獲悉。
經法院審理得知:姚某輝,男,漢族人,1990年3月出生於廣東省汕頭市,是一名無業人員。姚某輝流浪多年,習慣了乞討的生活。
2017年9月3日下午,姚某輝闖入被害人餘某的家裡,向老人討要吃的。
那時候,餘某88歲,是普寧市洪陽鎮人。
老人平時獨居慣了,生活比較節約。他看見年輕人以乞討為生,也許是看不慣,也許是捨不得,反正拒絕了。
姚某輝遭拒後,他跑進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就把餘某砍了。
餘某的頭、面、頸多處被猛砍。由於受傷嚴重,引起大出血,最終失血性休剋死亡。
法院認為,姚某輝因乞討被拒而入室行兇,持刀砍死獨居老人,犯罪性質惡劣,後果嚴重。屬於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因此,應依法懲處犯罪嫌疑人。
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犯罪嫌疑人姚某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姚某輝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主持,審判結果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判決核准對犯罪嫌疑人姚某輝的死刑判決。
1月12日,對於姚某輝來說是個特殊的日子。當天上午,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執行命令,對犯罪嫌疑人姚某輝執行死刑。
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生於惰性、死於惰性。
有人責怪這位獨居老人太扣扣搜搜,如果他能慷慨一點給他吃的,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也有人質疑老人的心底,說他不善良。
聽上去很有道理,其實,若要仔細想想,老人做的也沒錯。不是有這麼一句話嗎?「救急不救窮」。
再大的聲音,都喊不醒裝睡的人;同樣的道理,再多的糧食,恐怕也養不活偷懶的人。
成全惰性是人性中最大的惡,「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老人的一個拒絕,如果換了別人,也許會反思或反省,尷尬過後他就知道咋做了。
可惜,這個世界上沒有如果,只有後果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