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高溫烤炙著大地。
今年85歲的陳銀珍老奶奶住在湖南南縣明山巴垸大堤上的棚屋裡,汗如雨下。棚屋裡不通電,晚上靠點蠟燭照明;用水則靠她到300米外的井裡打。她說:「這樣難熬的日子不知猴年馬月是盡頭?」
記者在陳奶奶棚屋的附近看到,像這樣的棚屋還有七八座。據村民反映,在明山頭鎮內還有不少。
這裡並不是災區,為何卻見災區的景象?
原來他們是列入洞庭湖第三期平垸行洪移民建鎮計劃的移民。但他們的房屋拆了一年多了,至今未得到妥善安置。
「移民小區的地基沒出來,建不了房。有的走了,到外地投親靠友,但80%的農戶原地不動,有的租房子住,有的搭棚住。天氣這麼熱,居民度日如年,反映強烈。如果沒有安置好,居民就會返遷。」南縣明山頭鎮沿河街街道居委會黨支部書記蔡光強說。
記者在移民安置小區看到,一大片荒蕪的地方瘋長著雜草,還有的土地上種植著棉花,遠沒有達到「三通一平」(「三通」指通水、通電、通路;「一平」指地皮平整)。
「真急死人吶!我家的兩個兒子二十六七了,等著建房娶媳婦呀!」住在棚子裡的施大媽說。
701戶是怎樣報出來的
移民為何沒及時得到安置?是不是國家移民資金沒到位?
無論是明山頭鎮黨委的幾位領導還是該鎮平垸行洪移民建鎮辦(以下簡稱「平建辦」)的財務人員都肯定地告訴記者:1051.5萬元建房材料補助費今年4月已全部到位;210萬元基礎設施配套資金也已到位180多萬元,共到位資金1200多萬元。
按國家有關規定,平垸行洪移民建鎮資金從國債中支付,建房材料補助費按戶平1.5萬元的標準撥款,配套資金按戶平2000元的標準撥款(明山頭鎮三期移民按此標準只有140多萬元,210萬元是爭取來的―――記者注)。
這樣一算,國家共補助了701戶。該鎮幾位相關領導告訴記者,上報審批了701戶。但當地移民普遍反映,沒有這麼多戶數。
沿河街一位姓李的居民反映,公開張貼的榜上有許多名字他都不認識,有的人認識,但不屬於移民對象。一個公共廁所,補助了1.4萬元,但補助對象卻是一位姓李的退休幹部。
他說:「真正屬於移民對象的,包括供銷社等單位的房改戶,只有四五百戶―――這裡有200戶左右的水分。」
曾參加了造名冊的沿河街居委會黨支部書記蔡光強十分肯定地告訴記者:「包括駐區單位在內,實際戶數為五百零幾戶。」
一羅姓移民家裡有4口人,他向記者出示的房屋拆遷補助合同書顯示,因為補助款達到了3萬元,就分立了兩個戶,與「平建辦」籤了兩份合同。
按有關規定,領取補助款的移民對象必須是身份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產證等證件齊全。
據國土、房管部門的知情人士向記者反映,2002年10月的一天,派出所、國土所、房管所的工作人員在鎮平垸行洪移民建鎮辦公室突擊了3天3夜,辦齊了相關手續。
一位國土部門的工作人員說:「『平建辦』提供的名冊有701戶,其中政府部門有187戶,公家的房子在拆遷過程中按政策是不補的,但也在上面,如鎮醫院就有10多戶。戶主的名字、土地面積都由他們提供。」
他說:「在垸內的、實實在在的,頂多一半是真的。」
明山巴垸內到底有多少房子?他說:「我心中有數的是一半左右。」
他告訴記者,基層工作確實有難處,如果對有樓房的移民補助1.5萬元,戶主肯定不願意拆遷。如果對造價五六萬元的房子,分成三四戶,補助四五萬元,做工作就容易得多。儘管這樣做不符合有關政策,但減少了工作的阻力,只要錢補到了群眾手裡就沒問題了。
房管部門的一位負責同志告訴記者:「他們造了一個名冊,一些人並不屬於移民補助對象,但他們要我配合。並說,出了問題由他們負責。國土部門有紅線圖,我們是照葫蘆畫瓢,辦了200多戶房產證,房主們有政府領導、單位部門負責人、派出所的民警。」
該鎮二期平垸行洪移民建鎮的對象也有虛報現象。一劉姓居民向記者反映,他家的房子是混凝土結構,補助他4萬元,鎮裡要他搞3個戶頭,找他的親戚借了3個戶頭。
對居民反映的虛報戶頭現象,該鎮黨委副書記、鎮人大主席團主席、2001年9月至2003年3月任該鎮三期平垸行洪移民建鎮指揮所常務副指揮長熊民安是這樣解釋的:我2001年9月來的,已經按701戶報批了。不存在200戶的出入,省裡、縣裡來審了3次。他反問道:「如果有200戶空戶,那300萬元到哪裡去了?」
他說,省裡、中央的精神是戶平1.5萬元的補助,但這裡是集鎮,情況特殊,樓房比較多,樓房按1.5萬元是補不下去的,就必須分戶,借過來的戶頭,就需要補辦國土、房產手續。本來要他們自己辦手續,但他們有的不辦,由平建辦分戶,統一辦手續,辦了100多戶,有的用了兒子的名字。500家(棟)屋(房子)差不多,500戶遠遠不止。比如一座樓房住3弟兄,戶數就有3戶,屋數和戶數是有差異的。
他還解釋說,1996年、1998年洪災,拆遷了部分移民,為解決這部分移民資金,也把他們報上去了。
1200多萬元到哪裡去了?
一位羅姓居民說:「平垸行洪是為咱老百姓安全著想,本來是一件好事,但有關部門從中撈取國家資金。」
1200多萬元到哪裡去了呢?
記者先就這個問題採訪了該鎮平建辦出納鄒敏,她說:「補助資金是來多少就給移民發放多少。配套資金100多萬元沒過來,我不知道。」
記者問具體用在什麼地方?她回答說:「開發小區徵地花了近200萬元,路基建設工程款用了幾十萬元,供銷社破產花了180萬元,剩下的發到戶了。」她否認鎮政府調這筆資金給幹部發放工資、獎金。
該鎮平建辦主任胡友良說:「我只是負責拆遷和工程,資金的具體去向不清楚,補助給移民的資金總數我也不清楚。」
但在具體資金的支出方面,他說的又與鄒敏說的有出入。他說,配套資金210萬元,到位資金180萬元,用於移民小區。徵地花了170多萬元,徵地費實際上是150多萬元,但還要支付20萬元的利息,還付了部分工程款。
記者提出看有關帳目,他說帳目在會計手中,會計不在家。
熊民安副書記又是一番說法:拆遷補助費全部給了,1030萬元都給了拆遷戶。補助資金通過農業銀行發放,農戶拿儲蓄卡,由農戶打收據。配套資金210萬元,用於徵地、辦國土手續、支付工程款、配套設施建設等。他肯定地說,沒挪用資金給幹部發工資、獎金。曾以配套資金抵押貸款,但後來還了。
據他介紹,該鎮把小城鎮建設與移民安置結合起來,上屆政府財政困難,把賣臺子(即移民小區的臨街門面地皮―――記者注)的六七十萬元錢調用了。我們賣臺子從帳面上看有100多萬元,但因為政府欠帳比較多,一些臺子被抵帳了。現金只有幾十萬元。工程承包方的押金也被政府用了,這樣,移民小區的配套資金存在很大缺口。
對此,胡友良也感到很頭痛。他說:「開發區和移民安置結合在一起,矛盾就滾到一起了。小區投資需要900多萬元,電力、供水設施建設無法啟動。」
據記者調查,巴垸內居民的房子比較好的,如樓房,補助就多,靠多分戶頭就可解決資金問題,鎮裡並沒貼,而對一些差房子,補助不超過1.5萬元,有的只有2000元,多餘的錢到哪裡去了呢?
熊書記是這樣解釋的,拿豐補缺,比如有的戶補助5萬元,分立3個戶頭只有4.5萬元,缺5000元就靠調劑。
但平建辦主任胡友良和沿河街居委會黨支部書記蔡光強都向記者證實,差房子佔多數。蔡說,垸內的房子大部分是平房,樓房僅佔三分之一;得到的補助金超過1.5萬元的戶數佔總戶數的三分之一左右。
如果他們說的情況屬實,補助金肯定有多餘,多餘的資金到哪裡去了呢?
蔡說:「我也不清楚。我參加了房屋測量,估計到居民手上的錢是650萬元至700萬元,絕對不超過700萬元(包括單位)。」
現任平垸行洪移民建鎮指揮所常務副指揮長的朱海平說,今年3月接手時帳上只有19萬多元,前任沒給他移交。鄒敏對記者說,目前專戶帳上沒有錢了。但據記者調查,有一部分垸內居民還沒有拆遷,該鎮供銷社部分職工的補助款沒有完全到手。對此,胡友良說,純拆遷戶一分錢沒欠,欠了供銷社的。原來供銷社的房子是公家的,後來給職工分了房子,10幾萬元沒補清。有一部分房屋沒拆,實際上在那裡常住的只有幾戶。
當地部分居民強烈要求對帳目進行認真的審計,公開帳目,給老百姓一個明白的說法。
對居民反映強烈的安置問題,熊副書記承認,安置工作慢了一點。他表示,正在積極採取措施安置。
(本報長沙8月14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