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呼圖壁交警隊長肇事逃逸找人頂包 獲刑4年(圖)
亞心網iyaxin.com訊(本網記者 一平)備受社會關注的新疆呼圖壁縣交警隊原大隊長李巍酒後駕車致人死亡一案,近日有了最終結果。經昌吉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李巍屬於酒後肇事逃逸,並無自首情節,但事發後李巍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在量刑時可對其從輕處罰,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今年4月4日1時25分,李巍酒後駕駛小型越野警車由南向北行駛進入呼圖壁縣種牛場道路後,撞至張志軍駕駛的同方向停在道路上的紅旗小轎車尾部,致使站在紅旗小轎車旁的被害人蔡某經搶救無效身亡。
事發後,李巍打電話通知其司機到現場,而自己回了家,其司機孫某「頂包」承認是自己駕車出事。後經死者駕駛員指認,昌吉州公安部門展開調查,李巍於當天下午歸案。
交通肇事逃逸 一個沉重的話題
車禍是偶然的。很多的時候我們無法預知,甚至無法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後,有些肇事者選擇了逃逸,他們以為逃逸能逃掉所應承擔的責任。肇事者的逃逸行為傷害的不僅是受害人本身,還有社會客體,這種行為不僅是對生命權的漠視,更是對社會公德和法律的公然挑釁。 詳細……
經法院認定李巍屬於酒後肇事逃逸
經昌吉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李巍屬於酒後肇事逃逸,並無自首情節,但事發後李巍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在量刑時可對其從輕處罰,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事件回放:交警隊長深夜撞死人
就在這時,我聽到一陣刺耳的急剎車聲,一輛車斜著撞向我們車的右側。瞬間,我被撞到了路邊的林帶裡。等我爬起來再看時,我們的車已經被頂出去老遠,而蔡總躺在車後,滿頭是血,呼吸困難……
事發後頂包司機乘計程車趕到現場
到底誰是肇事司機?心存疑問的蔡國燕再次要求張志軍確認,張志軍十分肯定地說他不會看錯人,當時車上是交警隊的一名交警,至於調查時如何變成了那名聘用司機,他也說不清怎麼回事……
昨日,記者與事故死者家屬取得了聯繫,對於判決結果,他們認為量刑過輕,不過他們沒有提出上訴,認為法院認定李巍肇事逃逸也算給了家屬一個交代。
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昌吉市檢察院作為公訴方提起公訴,認為李巍肇事致人死亡,犯有交通肇事罪,但案發後主動投案,有自首情節。李巍對指控罪名沒有辯解,但其辯護人認為,李巍自首並超額進行賠償,取得了諒解,有悔罪表現。
隨後,對於李巍到底屬不屬於肇事逃逸和有沒有自首情節成為此案的關鍵部分。
經昌吉市法院審理認為,雖然李巍事發後給交警大隊打了電話報警,但報警內容是當地發生了車禍,需要處理,而後叫了自己的司機孫某到現場,自己則離開現場回家,期間已經產生了想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觀動機,根據司法解釋及《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四條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後,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肇事後逃逸的行為。
而案發後,李巍並沒有第一時間說明情況,而是在犯罪行為經被害人司機及親屬報案後,呼圖壁縣公安局已對其提取了血液,且對其進行了偵查,李巍這才於當晚在呼圖壁縣東泉派出所說明情況,他的行為也不符合自首的條件。
不過李巍在犯罪後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可認為有悔罪表現,在量刑時可對其從輕處罰。
(責任編輯:guo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