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發生交通事故
應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
積極主動搶救配合搶救
如若存在僥倖心理肇事逃逸
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喀旗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
11月5日9時許,在X186線8KM+230M(旺按線)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重傷昏迷,請求出警。
接警後,事故處理中隊民警及時趕赴現場,全面開展現場勘查及調查取證工作,經勘查,事故現場無明顯碰撞痕跡,疑似單方事故。傷者送往醫院後因顱內大量出血經搶救無效死亡。然而,警覺的民警總懷疑該案存在著疑點。
在對傷者所駕車輛進行碰撞勘驗時,接到匿名群眾舉報稱:在X186線8KM+230M(旺按線)發生的交通事故,是被一輛紅色三輪車撞倒的。
接到群眾舉報電話後,辦案民警立即啟動肇事逃逸應急預案,及時向分管領導、大隊領導匯報警情,由於該案有價值線索較少,給破案帶來很大難度,然而喀旗交警自上而下以「不拋棄、不放棄」的工作姿態,以對受害人家屬負責任的高度責任心,攻堅克難,全體事故交警兵分三路,以事故發生地為中心,向周邊輻射排查,逐一摸排車輛、調取視頻監控,夜以繼日,在崗位上連續奮戰21小時,成功鎖定嫌疑車輛及嫌疑人,並在11月6號早上成功將嫌疑人任某某抓獲。
嫌疑人任某某反偵察能力較強,發生事故後將其所駕車輛進行了偽裝,自認為胸有成竹。審訊中嫌疑人百般抵賴,拒不交待違法事實,然而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面前,在辦案民警近2個小時的耐心勸說下,任某某終於交代了交通肇事逃逸的全部過程,最終向法律「低了頭」。
據任某某交待,其駕駛紅色三輪摩託車在駕車外出買東西時行駛至,因得知所要購買的物品已被其孩子買回去後,在X186線8KM+230M(旺按線)事故發生地掉頭時,與對向駕駛普通二輪摩託車的韓某某發生碰撞,導致事故發生。
目前,任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再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連結 :肇事逃逸將受到什麼處罰?
行政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事處罰
1、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①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②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③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④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⑤嚴重超載駕駛的;
⑥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①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②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③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3、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①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②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③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