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記者 汪子芳 通訊員 鄭麗文
偷偷去水庫私釣,偷釣之餘還想打點野味,溫州文成縣大嶨鎮的金某近日就因為自己這點「愛好」闖下大禍,把另一個偷釣者當作「水雞」,拿著氣槍連開三槍致人重傷。
近日,溫州市文成縣人民檢察院受理了這件奇葩案。
對著「水雞」開三槍
另一名偷釣者中槍倒地
金某今年50歲,是文成縣大嶨鎮人,平日喜歡健身、釣魚,常常去山裡閒逛。
一次偶然的機會,金某從嶽父那裡得到了一把氣槍及若干枚鉛彈,抱著僥倖心理和獵奇心理,他一直把氣槍藏在家中沒有上繳。
2019年5月7日晚上,金某和朋友在健身時閒聊,聊到南田鎮的一個水庫水質好,魚兒多,兩人興致勃勃,相約一起去水庫垂釣。
想到水庫邊上可能有水雞、水鴨等野貨,金某去水庫前,還順帶將那把氣槍放入了釣魚包內。
當晚23時左右,金某二人開車前往文成縣南田鎮的龍上水庫,在水庫周邊尋找合適的釣魚位置。
與此同時,另一名偷釣者黃某也同在現場,正在水庫邊的茭白田裡釣魚。看到金某一幫人開著車遠遠駛來,黃某還以為對方是水庫承包人,於是就地躲了起來。
夜深人靜,周圍黑壓壓一片,金某二人在現場沒有看到其他人,也沒有發現有其他燈光或動靜。
金某使用手電筒對周圍進行照射,此時躲在茭白田的黃某看到光線更加不敢吭聲,躲得更低了,但躲避所產生的動靜,讓金某誤以為田裡有水雞在動。
隨後,金某從車內拿出氣槍,朝著有動靜的方向連射三槍,其中第二槍擊中了被害人黃某的右腰部,被氣槍擊中後,被害人黃某躲在茭白田裡仍然不敢吭聲。
射擊後,金某和朋友沒有發現有異常情況,不久之後離開現場,隨後被害人黃某也離開現場並報了警。
驚覺自己開槍重傷他人
嫌疑人第二天投案自首
案發第二天,也就是2019年5月8日中午,街上的鄰居議論紛紛,說前一天晚上有釣魚的人被槍擊中受傷,地點就在南田鎮的龍上水庫。
聯想到自己案發當晚在水庫用氣槍射擊三次,金某這才意識到自己當時可能射擊到了人。
於是,金某當天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及時上交了其所持有的氣槍及剩餘的鉛彈。
經溫州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認定金某所持有的氣槍是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枝。
經鑑定,被害人黃某結腸全層破裂,人體損傷程度達到重傷二級,嫌疑人金某的行為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
歸案後,金某對自己僥倖持有氣槍並過失致人重傷的行為十分後悔。
最終,嫌疑人家屬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協議,金某家人賠償被害人損失50萬元,被害人黃某對嫌疑人金某的行為表示諒解。
5月23日,綜合考慮之下,文成檢察院對嫌疑人金某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等待金某的將是法律的懲戒。
檢察官提醒:
做守法公民,僥倖心理不得有。非法槍枝的危害性較大,公民應充分認識私藏槍械是違法行為,如持有、私藏槍枝應當及時到公安機關主動上繳。廣大群眾也要自覺抵制非法槍枝,主動檢舉揭發非法製造、私藏、持有槍枝彈藥等違法行為,營造一個安全、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
另外,釣魚愛好者在野外垂釣時也應注意安全,儘量避免深夜一人前往偏僻的地方垂釣,深夜垂釣應當通過設置燈光或發出聲音等提醒他人,儘可能避免意外發生。同時,也應遵守有關釣魚禁令規定,不私自在禁止釣魚或未開放給公眾的水域釣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