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水庫偷釣,偷釣之餘還想打點野味,浙江溫州文成縣大嶨鎮的金某近日就因為自己這點「愛好」闖下大禍,把另一個偷釣者當做了水雞,而且連開三槍,致人重傷。近日,浙江溫州文成檢察院受理了這件「奇葩案」。
嫌疑人水庫偷釣,還非法帶了氣槍
嫌疑人金某平日喜歡健身、釣魚、去山裡逛逛,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他從嶽父那裡獲得一把氣槍及若干枚鉛彈,並抱有僥倖心理一直將該氣槍藏在家中沒有上繳。
2019年5月7日晚,金某和朋友在健身時聊到南田一水庫的水質好,魚兒多,兩人便相約一起去該水庫垂釣。想到水庫邊上可能有水雞、水鴨等野貨,金某前往水庫前還順帶將其違法持有的氣槍放入了攜帶的釣魚包內。
對著「水雞」開三槍,另一個偷釣者中槍倒地
當晚23時左右,金某二人開車前往文成縣南田鎮該水庫附近尋找釣魚位置。與此同時,被害人黃某也正在該水庫邊的茭白田裡釣魚,看到金某一幫人開著車遠遠駛來,還以為是水庫承包人,於是就地躲了起來。夜深人靜,周圍黑壓壓的一片,金某二人在現場沒有看到其他人,也沒有發現有其他燈光或動靜。
金某使用手電筒對周圍進行照射,此時躲在茭白田的黃某看到光線更不敢吭聲,躲得更低了,正是這一躲所產生的動靜被金某誤以為是水雞在動。他從車內拿出其之前準備好的氣槍,朝著有動靜的方向射擊了三槍,其中第二槍擊中了被害人黃某右腰部,被擊中後的被害人黃某躲在茭白田裡竟仍是未吭聲。射擊後,金某和朋友未發現有異常情況,後離開現場,隨後被害人黃某也離開現場並報了警。
驚覺自己重傷他人,嫌疑人次日投案自首
案發第二日即2019年5月8日中午,嫌疑人金某在路上聽到有人在討論南田一水庫有釣魚的人在夜裡被槍擊中受傷,聯想到自己案發當晚在該水庫用氣槍進行的三次射擊,他才意識到當時自己可能射擊到了人。於是,金某當天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及時上交了其所持有的氣槍(經溫州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認定為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枝)及剩餘的鉛彈。
經鑑定,被害人黃某的人體損傷程度已達重傷二級,嫌疑人金某的行為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歸案後,金某對自己抱有僥倖心理持有氣槍並過失致人重傷的行為十分後悔。最終,嫌疑人家屬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協議,嫌疑人方賠償被害人損失,被害人黃某對嫌疑人金某的行為表示諒解,文成檢察院於近日對嫌疑人金某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檢察官提醒:
做守法公民,僥倖心理不得有。非法槍枝的危害性較大,公民應充分認識私藏槍械是違法行為,如持有、私藏槍枝應當及時到公安機關主動上繳。廣大群眾也要自覺抵制非法槍枝,主動檢舉揭發非法製造、私藏、持有槍枝彈藥等違法行為,營造一個安全、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另外,廣大的釣魚愛好者在野外垂釣時也應注意安全,儘量避免深夜一人前往偏僻的地方垂釣,深夜垂釣應當通過設置燈光或發出聲音等提醒他人,儘可能避免意外發生。同時,也應遵守有關釣魚禁令規定,不私自在禁止釣魚或未開放給公眾的水域釣魚。
(本文原題為《誤將人當「水雞」,溫州一男子連開三槍重傷偷釣人》)
編輯:秦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