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來啦,在這個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裡,大家不由自主地都會想起屈原。可是大家知道嗎,屈原除了是我國古代著名的文學家之外,還是楚國後期主持變法的政治家、法學家。
屈原通過健全楚國的法律,為制度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保障,從而實現了「國富強而法立,屬貞臣而日娭」的結果。但這一變法運動也由於觸犯了舊貴族的利益,為日後屈原被放逐埋下了伏筆。
那麼諸位一定也不知道,屈原的代表作之一《離騷》竟然和我國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吧!
我是一條求知慾旺盛的分割線
1.屈原是個「官n代」?
原文:帝高陽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屈原是古帝高陽的後代,他去世的父親叫伯庸。由此可見,屈原可不是普通的官宦子弟,而是皇族出身。
那麼屈原在那個沒有高考更沒有國考的年代能當上三閭大夫,是不是因為繼承的關係呢?在我國民法典中對於「繼承」又是怎樣規定的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條 國家保護自然人的繼承權。
2.屈原屬虎?雙魚座?
原文:攝提貞於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這一年太歲星逢寅說明是「寅虎」年;「陬」代表正月,「惟庚寅吾以降」則說明屈原出生那一天是寅日。古代學者由這兩句推斷,屈原的生日大概是正月二十一日,那麼他大概率是雙魚座,也可能是水瓶座……
但值得注意的是,屈原的繼承權可不是從「庚寅」這天才開始享有的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六條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3.屈原到底叫什麼?
原文:皇覽揆餘初度兮,肇錫餘以嘉名:名餘曰正則兮,字餘曰靈均。
屈原的父親給他取名「正則」,表字「靈均」,那麼屈原是不是應該叫屈正則或者屈靈均?而史料中又記載「屈原,名平,楚之同姓者也。」所以屈原的大名應該叫屈平……
那麼屈原到底應該叫什麼呢?這個還是應該看他自己的意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4.先秦時期的潮流設計
原文:扈江離與闢芷兮,紉秋蘭以為佩。
用江離和芷草做披肩,把秋蘭結成佩飾掛在身上,屈夫子完全可以稱作戰國時期的「形象管理大師」或者「潮流合伙人」。
但是如果你覺得屈原的披肩或者佩飾更合適自己的氣質,是不是可以搶過來自己戴呢?民法典會打消你的這種想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5.古人也要做好時間管理
原文:汩餘若將不及兮,恐年歲之不吾與。朝搴阰之木蘭兮,夕攬洲之宿莽。日月忽其不淹兮,春與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遲暮。
光陰似箭歲月如梭……
這幾句提醒我們要珍惜時間的話,如果放在民法典裡面又該如何解讀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6.一份關於「變法」的要約
原文:不撫壯而棄穢兮,何不改乎此度?乘騏驥以馳騁兮,來吾道夫先路!
「國家想整好,踏踏實實搞,變法要推行,我來帶你向前跑!」這也算是屈原向楚王發出的要約了吧……那麼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在現代法律體系中什麼才算要約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7.正道的光,照在了大地上……
原文:彼堯、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何桀紂之昌披兮,夫惟捷徑以窘步。惟夫黨人之偷樂兮,路幽昧以險隘。
堯舜光明正直,桀紂狂妄邪惡,他們之間最大的差別是啥?堯舜堅持走正道啊!而對於生活在現代的我們來說,民法典也為我們指明了正道的方向,我們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係,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8.錯錯錯,是誰的錯?
原文:荃不查餘之中情兮,反信讒而齌怒。餘固知謇謇之為患兮,忍而不能舍也。
楚王不懂屈原的忠心,反而聽信讒言向他發怒;屈原明知忠言直諫肯能大禍臨頭,卻又偏偏忍不住……這算不算被害人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 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9.甲方乙方,都得按合同辦
原文:曰黃昏以為期兮,羌中道而改路。初既與餘成言兮,後悔遁而有他。餘既不難夫離別兮,傷靈修之數化。
說好了以黃昏為期限,卻在半路上改了主意,儘管買賣不成仁義在,可是這樣反覆無常真的讓人傷心……那麼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這種違法合同規定的行為應該如何處理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我就是我,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原文:餘雖好修姱以鞿羈兮,謇朝誶而夕替。既替餘以蕙纕兮,又申之以攬茝。亦餘心之所善兮,雖九死其猶未悔。
不喜歡屈原的人,連人家的穿搭風格、日常愛好都要攻擊,這是赤裸裸的侵犯人格權啊……在我國民法典中,對於人格權的保護有著怎樣的規定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
11.屈原是個大帥哥?
原文:眾女嫉餘之蛾眉兮,謠諑謂餘以善淫。
連女生都嫉妒屈原的風姿,這說明屈原的形象管理確實做得到位。但是這些女同志污衊屈原「善淫」,這可就屬於違法行為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12.玩不到一塊,就散夥
原文:鷙鳥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何方圜之能周兮,夫孰異道而相安?
雄鷹不會與麻雀為伍,方的和圓的也不能硬湊在一起。正所謂強扭的瓜不甜,既然玩不到一起,那就散夥唄……話說回來,在民法典中,對於合夥合同的終止又是怎麼規定的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條 合夥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合同的約定辦理;合夥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九百七十八條 合夥合同終止後,合夥財產在支付因終止而產生的費用以及清償合夥債務後有剩餘的,依據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13.「后羿打野,不給就送」
原文:羿淫遊以佚畋兮,又好射夫封狐。
這句是屈原批評作為射手的后羿沉迷於打野,不趕緊推塔的行為。后羿喜歡獵殺比較大隻的狐狸,但是這合法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一條 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野生動植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
14.我來這兒只辦三件事:公平,公平,還是公平
原文:皇天無私阿兮,覽民德焉錯輔。夫維聖哲以茂行兮,苟得用此下土。
屈原認為,上天是公平的,只有德行高尚的君王才配享有手中的土地。同樣,我們的民法典也倡導公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5.長得好看真的能為所欲為嗎?
原文:保厥美以驕傲兮,日康娛以淫遊。雖信美而無禮兮,來違棄而改求。
屈原看中了一個叫宓妃的美女,本來打算娶她為妻。但是後來發現這個姑娘雖然貌美,但是行為舉止很無禮,於是就放棄了與她組建家庭的想法。那麼在民法典中是否也有關於家風的規定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16.我是神的代言人
原文:巫鹹將夕降兮,懷椒糈而要之。百神翳其備降兮,九疑繽其並迎。皇剡剡其揚靈兮,告餘以吉故。
巫鹹告訴屈原今天有神要出現,屈原便鄭重其事地準備了精米和花椒去迎接。為啥屈原這麼聽巫鹹的話呢?因為他是眾神在凡間的代理人啊!
說道代理,民法典中的代理又是什麼樣子的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17.得不到的就毀掉?
【來源: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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