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採用兩個「四分法」
青島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方式採用兩個「四分法」
居民區、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生活垃圾主要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四類。
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生活垃圾主要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垃圾四類。
✪公共場所生活垃圾主要分為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兩類。
✪居民和單位產生的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應放置在大件垃圾臨時堆放點,實行單獨的收集和處理。
▌分類規範
㈠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為適宜循環利用的廢棄物,主要包括廢紙類、廢塑料類、廢金屬類、廢玻璃類和廢織物五大類。
生活中產生的可回收物,鼓勵直接售賣給廢品回收人員或企業,也可放入小區設置的藍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內,或者交給保潔人員統一處理。同時,在丟棄可回收物時:
✪可回收物應保持清潔乾燥,避免汙染;
✪投放的廢紙儘量平整,紙箱應拆開壓扁後投放;
✪立體包裝物(各類瓶、罐、盒等)投放前,應清空內容物,儘量清洗乾淨、壓扁後投放;
✪易破損或有尖銳邊角的可回收物,應包裹後投放。
㈡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生活中對人體健康、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廢棄物。
生活中產生的有害垃圾,應投放到小區設置的紅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內。同時,在丟棄有害垃圾時:
✪電池類投放時,應輕投輕放;
✪廢藥品類應連帶內層包裝一併投放;
✪玻璃等易碎類應用紙或布包裹後投放;
✪液體瓶罐類應擰緊瓶蓋後投放;殺蟲劑等壓力罐應輕投輕放,不能擠壓。
㈢廚餘垃圾(餐廚垃圾)
廚餘垃圾(餐廚垃圾)主要包括食材廢料、剩飯剩菜、廢棄食品調料、瓜皮果核、室內綠植花卉等。
按照產生主體和處理方式的不同,居民家庭和農貿(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叫廚餘垃圾,主要採用耗氧堆肥處理方式,產品是有機質;餐飲企業、單位和集體食堂產生的叫餐廚垃圾,主要採用厭氧發酵的處理方式,產品是粗油脂和沼氣。
產生的餐廚垃圾,應單獨收集和投放到綠色的餐廚垃圾桶內,並做到:
✪避免混入塑料、餐具等影響後端處理的雜物;
✪單獨收集和存放廢棄食用油脂,並交給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單位進行單獨處理。
產生的廚餘垃圾,應投放到小區設置的綠色的廚餘垃圾桶內,投放時應注意:
✪從產生時就與其他類別垃圾分開歸類;
✪過期食品類應去除外包裝物後投放;
✪避免混入紙巾、餐具等雜物;
✪廚餘垃圾投放前應瀝乾水分;
另外,吃剩的外賣餐盒、方便麵碗應先倒盡水分後再投放到其他垃圾桶內。
作為海濱城市,我們餐桌上的蛤蜊殼、海虹殼、海蠣子殼、海螺殼、扇貝殼等海鮮硬殼,應按其他垃圾進行收集和投放。
㈣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上述類別之外的生活垃圾。
產生的其他垃圾應投放至灰色的其他垃圾桶內。在分類的實際操作中,對於成分複雜難以分辨類別的生活垃圾,或者暫時不確定屬於哪一類別的垃圾,都可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㈤大件(裝修)垃圾
✪大件垃圾是指體積大、整體性強,需要拆分後再處理的廢舊家具,主要包括床架、床墊、沙發、桌子、椅子、衣櫃、書櫃等廢舊生活和辦公器具。
✪裝修垃圾是指家庭裝修中產生的磚瓦石塊、陶瓷潔具等。
居民和單位產生的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應放置在大件垃圾臨時堆放點,並提前告知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進行及時收運,嚴禁將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原標題:《【垃圾分類】青島垃圾分類標準有哪些,看完這裡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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