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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自元是有清一代著名書家,善歐書,被譽為字聖,其書法剛健舒展,工整美觀。他根據漢字結構的規律,總結提出了九十二種漢字結體的書寫方法,極大地豐富了漢字間架結構的理論,為後人進行漢字間架結構理論的研究提供了可以借鑑的寶貴經驗,是一部較完整的楷書間架結構專著,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九十二法講究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每法書有相應的四個字例,其規律用口訣形式以小楷書之,其點畫清晰均勻,字形布局嚴謹,堪稱楷模。如此圖文並茂,使學習者易於掌握漢字結構的特點,便於操作和提高學習效率,對廣大書法愛好者自習書法有較大的裨益。
但九十二法也有美中不足之處。第一,九十二法中有些法則多有重複。如「天覆者凡畫皆冒於其下」,「地載者有畫皆託於其上」,「橫擔者中畫宜長」,「上佔地步者聽其上寬」,「下佔地步者任其下闊」,「中間佔者中獨雄」,「蓋下之法撇捺宜均」,「趁下之勢左右相稱」,這些法則均說明一個字上中下不能寫成寬度一致,要麼上寬,要麼中寬,要麼下寬,才顯得靈活多樣,因此可用「突出主筆」四字概括。又如「讓右者右伸左縮」,「左右有直宜左收而右展」,「左撇右直須左縮而右垂」,「左旁小者齊其上」「左豎不嫌短右豎不嫌長」,這些法則可用「左緊右松」四字概括。再如「讓左者左昂右低」,「右邊少者齊其下」等。諸如此類重複之法還有不少,導致條款過多,複雜難記。
第二,有的法則不屬間架結構研究的範疇,而屬基本筆畫形態的內容。如「勾努法其身不宜曲短」與「勾衄法其勢不可直長」,此兩法都是指橫折勾或橫斜勾的寫法,且在九十二法中此兩法的八個字例也看不出有什麼不同的區別。又如「縱腕宜曲勁」,「縱戈之法最忌力弱身彎」,「橫戈不壓曲」等法也是純屬點畫形態的寫法。
第三,某些法則不明確甚至少數論斷還有錯誤。如「雙人旁字準此」,諸如以「準此」為法者就有十條。「準此」即「象這樣」之意,這些「法」,都沒有給學習者一個明確的答案。又如「當懸針而垂露則無韻」,「當垂露而懸針則無力」。這兩法沒有告訴學習者,什麼地方用懸針,什麼地方用垂露。根據漢字書寫習慣和造型規律,左邊豎畫必用垂露,中間和右邊豎畫可用懸針,有時也可用垂露。再如「下畫宜微長以承右豎之末」,此法說的是如「口」等此類字,最後一筆橫畫應穩長一些,使能託其右豎,保持體勢連接。實際上,並非如此,就拿九十二法中此法的四個字例「口」、「曰」、「田」、「由」來看,下橫並不長,也沒有託住右豎,可見本身的理論與實例也不一致。「左旁小者齊其上」和「右旁小者齊其下」這兩法有明顯的錯誤。此兩法應改為「左旁小者中偏上」,「右旁少者中偏下」。這才合乎重心平穩之規律,實際上九十二法中這兩法的字例也並未「齊其上」和「齊其下」。另外,九十二法歸類欠系統欠科學。
黃自元楷書間架結構九十二法有其可取之點,由於當時歷史條件的限制等原因,卻也有它的不足之處。我們學習和借鑑九十二法時,應去粗取精,去偽存真,採取批判繼承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