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新誠,男,1985年6月1日出生,廣西大新縣人,大專文化,案發前在南寧市古城路某櫥櫃店工作,案發後辭職。就是這麼一個年僅24歲、而且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釀造了接下來要說的慘案。
2009年2月12日上午7時許,一名覃姓女士到南寧市公安局西鄉塘分局五裡亭派出所報稱:其三個妹妹(化名覃二妹、覃三妹、覃四妹)自2009年2月10日晚與家人分開後失去聯繫,至今沒有消息。接報後,五裡亭派出所民警和小區物業、報案人覃女士一起到其三妹租住的嘉州華都住處進行尋找,但房內未見其三個妹妹,房內也沒有明顯的異常情況。
2009年2月16日,南寧市公安局接到群眾報案,在良慶區陽光新城小區後山發現一批可疑袋狀物,袋內發出陣陣惡臭。經檢驗,南寧警方確定此袋內屍塊所屬屍源即為2月12日覃女士報失蹤的覃氏三姐妹。
一次殺害三人而且全部進行碎屍的惡性案件在全國實屬罕見,而且該案犯罪分子手段兇殘,案件影響極為惡劣,案件引起了自治區公安廳、南寧市和南寧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視。國家公安部、廣西公安廳均將該碎屍案列為督辦案件。要求自治區公安廳要全力以赴,廳領導要全力支持,抽調最強的力量,使用最先進的設備,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以最短的時間偵破此案。
由於案發現場遭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蓄意破壞,而且案發後由於受害者家屬尋人心切,幾次進入案發房間進行翻看尋找,案發現場遭到了嚴重破壞,給警方留下的偵破線索極為有限,南寧警方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專案組領導和民警放棄了一切休假,吃、住都在專案組,夜以繼日地研究案情開展工作。民警們頂風冒雨,披星戴月走街串巷調查走訪各種情況。
2009年 4月24日上午,專案組民警在調查走訪中得到一條重要線索,南寧市某職業學院一名2004級的學生蘭新誠有重大嫌疑,且該人居住在案發現場對門,具備作案條件,專案組於是將蘭新誠列為重大嫌疑對象進行重點審查。
4月25日,專案組民警在蘭新誠的住處,將其帶回刑偵支隊作進一步審查。在公安機關掌握大量的事實證據面前,狡猾的蘭新誠終於難以自圓其說,作案後緊繃了2個多月的神經徹底崩潰,如實供認了自己殺害覃氏三姐妹並分屍、拋屍的犯罪過程。
2009年2月8日,罪犯蘭新誠在老家過完年後回到南寧市的住處,想起過年期間家中父母親追問自己在南寧的工作、生活情況,對自己個人前途的渺茫加上當時個人感情生活的不如意,自覺愧對父母期望的蘭新誠心情極為鬱悶,於是產生了對女性實施強姦達到宣洩個人慾望的邪念。恰逢此時,蘭新誠發現其對面房間住進了一個年輕女孩,蘭新誠於是開始觀察對方的行蹤,並著手準備作案工具伺機作案。
2月10日晚8時許,處心積慮守候在家中的蘭新誠終於聽到了對面房兩個女孩回家的聲音。早有預謀的蘭新誠故意製造了一個故障引誘其中一個女孩(覃氏三妹)出門查看,乘著三妹出門之機,通過虛掩的房門蘭新誠迅速進入房內,持刀捅傷坐在家中的四妹並進行了控制。過了幾分鐘,三妹回家敲門,蘭新誠再次持刀將三妹挾持進屋並對兩人進行了控制。正當蘭新誠在房內對覃氏三妹、四妹進行捆綁之時,門外再次響起敲門聲,原來是一起回家的覃氏二妹稍後回到。蘭新誠又如法炮製將二妹劫持進屋。因為已經遭遇蘭新誠持刀傷害,覃氏三姐妹沒敢做太大的反抗,企圖以順從換取蘭新誠的良心發現。然而喪心病狂的蘭新誠此時已經人性全無,害怕事情暴露的蘭新誠索性將三人一一殺死。當晚蘭新誠又逐一將三姐妹的屍體拖運回對面自己住處進行安置。隨後3天,蘭新誠在自己家中殘忍地將三姐妹碎屍後拋棄於良慶區陽光新城小區的後山上。
因為一個邪念,三個如花的年輕生命一夜之間煙消雲散, 兩個家庭、四個父母陷入了無以復加的痛苦深淵。希望年輕人,應該以正確的心態對待自己人生道路上的各種坎坷成敗,沒有什麼事情是過不去的。
自認為做得天衣無縫的蘭新誠作案後一直安住家中。這個喪心病狂的人,居然還敢在事發地住得那麼安然。天網恢恢,苟且68天的蘭新誠,最終還是落入了南寧警方的手中。2009年7月一審時,法院以蘭新誠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且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判處其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