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文藝又具有「生命」的性質。中國古代一直強調文藝的生命特徵,一直是把文藝歸結於生命的。《樂記》論樂,即云:「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蕩,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這就是以天地生物為文藝的最終根據,以體現天地生物為文藝的最高目標。後世學者更云:「夫樂者,天地之體,萬物之性也。合其體,得其性,則和;離其體,失其性,則乖。昔者聖人之作樂也,將以順天地之性,成萬物之生也。」(阮籍《樂論》)「聖人文章自深,與學為文者不同。
……譬之化工生物,且如生出一枝花,或有剪裁為之者,或有繪畫為之者,看之雖似相類,然終不若化工所生,自有一般生意。」(程顥《二程遺書》卷十八)「天之所生,即吾之所畫,總須一塊元氣團結而成。」(鄭燮《題畫》)諸家所言,皆以自然生命為最高的美,亦以合於自然生命為文藝之歸。文藝當然不能創造實際生命,但卻可以創造生命意象。而只有生命才能感召生命,只有生命才能撫慰生命;只有那些躍然欲活的生命意象,才能給人以美的享受,使文藝成為真正的文藝。西方學者也說過這樣的話:「凡是我們發現具有生的意味的一切,特別是我們看見具有生的現象的一切,總使我們歡欣鼓舞,導我們于欣然充滿無私快感的心境,這就是所謂美的享受。」(註:《車爾尼雪夫斯基美學論文選》,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54頁。)
明白了上述兩點,也就可以明白文藝與「自然」的關係,明白中國古代為什麼強調「無意為文文自工」了。文藝創作固然也是人的作為,但卻不同於人的其它作為。如果說其它作為都是做一些無生命的事或者物的話,那麼文藝創作乃是創造生命意象,或者乾脆說就是創造生命。而生命是不能「作」的。凡生命都是在自然孕育成熟之後自然生出來的,而不是有意「作」出來的。人可以做這做那,唯獨不能做生命。所以無意與有意,正是生命的誕生與非生命之物的產生的根本差別。有意為之就是人工製作;而一切人工製作的東西,都是無生命的死物。所以文藝創作必須雖作而不作,雖為而不為,有意而無意。這不作、不為、無意,正是文藝創作的本質方面,正是文藝創作不同於其他作為的鮮明特徵。
可見,中國古代的「道藝論」是一種精闢獨到的文藝理論,其中包含著對文藝和文藝創作的本質規律的深刻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