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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是我們忠實的朋友。不過,在一些地方,狗被當做一個產業來做,比如徐州沛縣。曾經有一些愛狗人士和媒體質疑沛縣狗肉的來源,並引發了狗肉該不該吃的大討論。

4月19日,江蘇鎮江丹陽市檢察院發布了一則消息,這則消息與一些狗肉市場狗的來源有關。消息稱該院提起公訴並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劉某等16人跨區域毒狗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劉某等16人分別被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五十五萬至幾千元不等罰金,被告人錢某等5人另被判支付賠償金5674168元,同時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經審查查明,2017年5月至同年10月,被告人劉某等11人先後流竄到南京溧水、丹陽、丹徒、句容以及常州金壇等地。採用弩射毒針、扔毒丸等手段,盜竊大量家犬,並賣到被告人錢某、孫某娟設在鎮江句容和潤州區的收購點。


被告人錢某、孫某娟對毒狗進行開膛等簡單加工後,多方聯絡和上門推銷,然後通過大巴帶貨等方式,賣給安徽滁州做狗肉生意的徐某喜、戴某夫妻倆和徐州做滷肉生意的房某蘭。一共8萬多斤,銷售金額達40多萬元。
令人髮指的是,被告人徐某喜、戴某收購後,絕大部分直接拉到淮北青龍集等市場賣掉。賣不掉的拉回家剝皮並把死狗身上毒針眼附近的肉挖掉,再進行醃製後賣到飯店。房某蘭也是先把死狗身上毒針眼附近的肉挖掉,再加工滷製成熟食在菜市場熟食店公開銷售。前後一年時間內,3個人的銷售金額竟達到50多萬元。
丹陽市公安局在被告人錢某、孫某娟存放狗肉的冷庫以及車內當場查獲死狗243條;從被告人錢某、李某召、王某、李某民住宅或暫住地扣押弓弩、毒針以及毒丸等作案工具若干。經鑑定,在被抽樣的死狗身上提取的疑似針眼處肌肉及胃內容物內檢測出琥珀膽鹼及氰化物成分,被抽樣的毒針、毒丸等檢測出琥珀膽鹼及氰化物成分。

大家知道氰化物是一種劇毒物質;琥珀膽鹼是一種化學品,在臨床上多用於局部麻醉,可引起心動過緩、心律失常、心搏驟停等,超量注射可致人支氣管痙攣或過敏性休剋死亡,是國家一類管制藥品,常有偷竊犯使用此類藥品作案。

為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丹陽市檢察院依法對劉某等16人提起公訴,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判處錢某、孫某娟和徐某喜、戴某夫婦、房某蘭在各自侵權範圍內支付毒狗肉銷售金額10倍的賠償金,共計5674168元。同時,基於其影響惡劣,要求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錢是好東西,但是這種昧心的錢最好別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你賺了10萬,會要你付出100萬的代價。
來源:丹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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