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中發布 發了一則道歉通報,起因是榆中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關於在縣城捕捉流浪狗過程中將流浪狗打死,引起了一部分人的抗議,因此為@榆中城管 捕殺流浪狗的行為向部分激進動保組織和個人@蘭州汪汪樂驛站 @PETA亞洲善待動物組織 @樂火焚城-呼籲動保法出臺 @寵物幫萌星球 @蘭州流浪動物救助 進行道歉。
全文如下:
這條微博一經發布就引起了很大的爭議。一方面,在有些激進愛狗人士看來,殺狗這種行為是沒有是傷天害理人性可言的,狗本身是無任何過錯的,錯誤的是打狗隊或者政府的做法,政府有成立的犬只留檢所,只要協助抓捕留檢,然後一起合理圈養等待有人領養才是正確的做法。殘忍的捕殺流浪狗是不能稱之為文明城市。
也有少數理性的愛狗人士看來:有些確實兇惡攜帶病毒無法照顧的流浪狗可以進行安樂死,但是不能採取人為棍棒打死等讓流浪狗太過於痛苦血腥的死法。
當然絕大多數網民認為:因為榆中縣城中流浪狗多,成群結隊,存在擾民、傷人等問題,城市本身是以人為本的,居民作為主體受到傷害,捕殺流浪狗是是為人民服務的行為,一個有大量流浪狗在路上的城市也無法稱之為文明城市。愛狗人士如果真愛狗應該主動領養,不能凡是只是甩鍋給政府在網上發聖母心。所以這次捕殺流浪狗是事出有因的,並不需要道歉。
這件事與其說是討論捕殺流浪狗需不需要道歉,還不如說是討論流浪狗該不該捕殺的問題。在筆者看來,流浪狗該捕殺,只是方法可以再人性化些。
就此我們可以看看歐美國家。在絕大多數歐美國家的城市中是幾乎看不到流浪狗的。那麼,流浪狗都去哪了呢?怎麼處置了?
如英國:流浪狗被抓捕後,若7天內無人認領或領養,就會被執行安樂死(毒氣或毒針)。據統計,僅2013年英國就有超過11萬隻流浪犬,其中7085隻遭到安樂死,平均每天有21隻。
如美國,美國的狂犬病的發病率不到0.01%。在北卡羅來納州用毒氣處理流浪狗,美國大多數州都使用這種方式。
國外的很多國家這種對流浪狗進行人道滅殺,他們都是把流浪狗抓起來,七日無人認養就用毒氣或毒針集中滅殺。凡是滅殺流浪狗的國家和地區都消滅了狂犬病,中國香港和中國臺灣也不例外。
如德國:德國的立法規定,如果被人舉報有人棄狗,一經查實相關部門就會對其進行拘留並罰款,在德國養狗每年需納稅,德國養狗人還要上交保險。
這種做法是國家從根源讓流浪狗減少,通過立法和規定。現在國內很多愛狗人士盲目批評政府,說就是因為我們沒有動物保護法才會讓這麼多流浪狗被殺,卻忘了養狗人在其中的重要作用。看看這些有動物保護法的國家,與國內愛狗人士的理解不同的是,動物保護法主要是用來約束飼養者的。法律對無證養狗、棄養、狗咬人、遛狗不牽繩……等行為都將處以重罰。
滅殺流浪狗是一種國際慣例。要是參照國際慣例,滅殺流浪狗並沒有錯,榆中城管的問題在於工作方法太簡單粗暴。他們所要做的不是從此不再滅殺流浪狗,而是要參照國際做法。如人道清理惡狗野狗:用異煙肼片,正規人用藥品,安全非毒物,廉價易得,各藥店網店就有,按狗體重一公斤一片(0.1克)塞火腿腸切片裡投喂,3小時內安靜安息。
而現今我國沒有動物保護法,無法約束養狗人的遺棄流浪狗,能做的只是將流浪狗送到收容所,讓流浪狗有食物,更希望以後能被人收養。
但是在筆者看來,也不要寄希望於保護組織能好好的收容流浪狗,就拿Peta Kills Animals即善待動物組織為例。
PETA是國際善待動物組織,他們每年能收到3600萬美元的捐款。儘管該組織的使命是維護"所有動物解放",但通過公共記錄取得的政府文件表明,在2012年,收容所裡有89.4%可收養的狗和貓被殺。善待動物組織(PETA)去年殺死了1,647隻貓和狗,卻僅僅將19隻寵物交給收養家庭。該組織成立十幾年了所收養的流浪狗幾乎都被殺死了。
由此可以證明兩點:就算是在大的保護動物組織,也會存在各種問題,光交給動物組織解決是不能完全解決問題的;就算在資金如此充裕的情況下都會發生的問題,就不難想想那些打著保護動物的名義,實際卻沒有收到捐錢撥款的組織會如何對待收容的流浪狗了。
對於流浪狗的問題,現今我們能做的就是,想養寵物的就以領養代替購買,真的想棄養的話請給狗狗做絕育,否則流浪狗會越來越多。當然,最重要的是還是要做好一個狗主人該做的事情,牽引繩,遠離兒童,不棄養、不虐待,適齡絕育,按時注射疫苗等,這些行為才是真正的愛狗人士所為。看見流浪貓狗有條件的就主動收養,如果不能收養就在保護好自身的安全情況下送到正規收容站,交給當地政府處理。政府也要用文明科學的管理方式處理流浪狗問題,創造「人與動物的和諧」,才能真的成為「文明城市」,最後,我們尊重生命,但是仍然要以人為本。現在我們的國家是有很多不完美,請收起指責給它些時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