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1 17:2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指揮
這是大部分人都懂的道理
但是有些人碰到交警執法
卻屢不聽勸,不僅不配合
一言不合就意氣用事甚至開打開罵
最後觸犯法律甚至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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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
11月24日,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車途經福田區福星路時,沒有佩戴安全頭盔,並行駛上機動車道,福田交警大隊執法人員發現後,多次示意其靠邊停車,但該男子視而不見直往前衝,他連續衝過四名執法人員,在衝到第五個時,因車速實在太快,執法人員來不及躲閃,被撞倒在地。畫面中暈厥在地的,是福田交警大隊一名正在執勤的輔警。
在旁的執法人員和熱心市民將其緊急送往醫院,所幸只有輕微傷沒有大礙。這名違法騎行者也被當場控制。
經審訊,(嫌疑人)周某對其妨害公務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福田派出所以周某涉嫌妨害公務罪 ,依法刑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7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還有例如辱罵、推搡、毆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阻礙其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均構成妨害公務罪。
電動車因為輕便靈活
出門買菜、接孩子都很方便
但是近年來電動車的安全事故頻發
為了保障騎行者和行人的人身安全
交警部門也在加大力度
整治不規範騎行的現象
案件二
近日,深圳交警在龍崗區賴屋路查車時,發現一名外賣員涉嫌飲酒後駕駛電動車,民警當即截停該電動車,要求其配合呼氣式酒精檢測,然而這位外賣小哥卻置之不理。正當民警對外賣小哥進行警告提醒時,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
深圳交警多次耐心勸說並沒有使該外賣小哥配合執法,隨後對其進行警告時,谷某成突然發難, 掄起拳頭砸向一旁正在進行錄像的隊員 ,打掉了隊員手中的攝錄機,造成攝錄機損壞及現場人員手部受傷。
經抽血檢測 ,該男子的血液酒精含量已超過醉酒駕駛電動車標準,因醉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面臨罰款2000元處罰,同時,因涉嫌阻礙人民警察執法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
●注意:飲酒後駕駛已達到機動車標準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按照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處罰;達到醉酒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存在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合併處罰。
多少人就因為心存僥倖,最終悔不當初。喝酒不開車,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和其他交通參與者負責。
相信每個人都知道
酒後開車危險且違法
但總有部分酒駕司機心存僥倖
以為自己運氣好
酒後開車也不會被交警查到
就算交警查到後
也可以棄車逃跑,裝作無事發生?
案件三
2020年8月3日,深圳交警在寶安區前進二路中澳實驗學校路段開展「獵虎」行動時,一輛小車在查車點前方提前靠邊停車,駕駛員棄車逃跑,民警立即上前對其進行攔截。
現場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95mg/100ml。
隨後民警將駕駛員帶往醫院進行血樣抽取,經鑑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2.81mg/100ml,已達到危險駕駛的標準。
目前,該駕駛員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於2020年8月4日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當下
深圳全市
交通狀況、治安狀況持續向好
警民關係也日漸融洽
這是全市各相關部門和全體市民
共同努力的結果
但是在執法過程中
辱警、暴力抗法、襲警
事件也偶有發生
帶來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深圳警方在此提醒
執法權威不容挑釁!
請多一分理智,少一分傷害
同時希望市民朋友們
遵守交通法規
安全文明出行
(封面圖來源於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部分資料來源於深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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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衝卡、逃跑、打罵執勤警力…… 他們最後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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