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13日)下午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婦科診室門口發生了這樣一幕
那這是真的嗎?南都記者進行了求證
4月13日下午,南都記者了解到,港大深圳醫院婦科在今天下午短暫停診,一直到下午4點才恢復。
港大深圳醫院公關人員發給南都記者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警方關於婦科診室醫患衝突的處理結果出來後,當天下午婦科門診6位醫生情緒激動,表示無法接受處理結果並停止服務,希望就事件提出公正處理。經醫院管理層安慰解釋,婦科門診已經於當天下午4點恢復正常服務。對此造成不便,院方向患者表示歉意。
那麼這件事到底是怎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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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患者家屬被港大醫院醫生毆打?
3月15日,深圳市民高先生向南都報料稱,其於當天上午陪女朋友到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就診。期間與醫生發生口頭矛盾,其後遭到醫生毆打。事發時有多名市民目擊了此事。事件發生後,深圳福田警方迅速介入調查。
▲高先生頸部有被抓傷的痕跡
高先生在先前的採訪中表示,當時,診室外的提示器叫到他女朋友的號後,其女友進入診室就診。但隨後有護士大聲喊某某過了號,其中就有他女朋友的名字。為了搞清楚情況,他前去分診臺進行詢問。在分診臺護士的建議下,他前去詢問醫生具體情況,診室號也是護士告訴他的。
高先生表示,在進入診室時先敲了門,確認沒有其他女性患者後才進入的。進入診室的過程中,他沒有受到任何人阻攔。
高先生:「剛開始醫生態度很好,但後來就有些不耐煩了。」
高先生稱,他隨後掏出手機稱要把該醫生的行為拍下來發到網上,兩人遂發生口角。高先生拍攝的一段視頻顯示,他與當事醫生發生了口頭上的衝突,兩人在診室內互拍。出診室後,醫生發現高先生仍在拍攝,返身回來搶奪手機。目擊者稱,到大廳後,另外兩名醫生上前幫手,三名醫生中的其中一人動手打了高先生。
南都記者也了解到,事件發生後,福田警方對醫患雙方發出呼籲,表示患者到醫院就診應按醫院規定有序就診;另一方面,醫院也應該加強內部管理,給就醫患者提供一個和諧有序的環境。
發展:港大深圳醫院曾兩度發聲
? 第一次表態:堅持「暴力零容忍」理念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於3月17日針對此事發表聲明,稱患者男友未徵得醫護人員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進入婦科診室,並要求醫生複述患者病情。當事人王醫生要求其離開診室,患者男友不從勸告並拿出手機對醫生進行錄音錄像。王醫生為制止其繼續拍攝,並要求其刪除所錄視頻而發生爭執,進而發展到推搡、拉扯,甚至肢體衝突。
在聲明中
港大深圳醫院稱該院堅持「暴力零容忍」的理念,一直致力於推動和諧互信的醫院關係,院方對本次事件深表遺憾。醫院對患者違反醫院就診規則和《病人約章》,無視醫院患者隱私保護措施,擅自拍攝醫生的不當行為予以譴責; 同時醫院認為,醫生在維護病人權益及就醫秩序責任同時,必須保持專業。作為醫護專業人員,尤其應該理智控制情緒,避免過激行為。
該院在該份聲明中還表示
醫院尊重警方調查結論和事件依法處理
同時將啟動對當事醫生的紀律聆訊調查
及開展更多醫患溝通培訓
? 第二次表態:「假如我是你」
事情發生一周後的3月23日,港大深圳醫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文章《假如我是你……|盧寵茂教授致王醫生的家書》,再次提及此事。該篇文章稱「身為院長的盧寵茂教授也高度關心事件」,並「對事件感觸良多,親自撰寫本家書致當事人王醫生。」
在家書中,盧寵茂表示,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致力推動醫患和諧已逾五載,但醫生因被挑釁而成為衝突主角,此為首例。盧寵茂還稱,「在對事件深為惋惜之時,我想這也不失為另一次檢討和教育的良機。我也希望,患者家屬能對事件躬身自省,了解其在事件中的權責,方顯新時代青年之質素。」
南都記者了解到,在這份家書中,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院長盧寵茂連用3個「假如我是你」來表達自己的態度——
就在昨天
處理結果出爐
處理結果:涉事醫生被行政拘留3日
昨天(4月12日)
警方關於此事的處理結果終於出爐
在一份《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南都記者看到,「2018年3月15日,違法行為人王某在福田區香港大學深圳醫院3樓乳腺門診毆打他人,後被民警查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決定對王某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執行日期為4月12日至4月15日。該處罰決定書下方有當事人王某的籤名以及福田公安分局的公章。
福田公安分局確認了
該份處罰決定書真實性
但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
今天下午港大深圳醫院就出現了
本文開頭的一幕
與此同時
港大深圳醫院又一次發出了聲明
港大深圳醫院第三次發聲
今天(4月13日)下午,港大深圳醫院再次就此事發出聲明,稱該院將繼續依法追究高某擾亂醫院秩序和侵犯醫院聲譽的法律責任,對衝突雙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提出複議。
港大深圳醫院在聲明中複述了事情的經過,並表示該事件嚴重影響了該院婦科門診的正常診療秩序。在聲明中,港大深圳醫院稱,警方於事件發生後介入調查,並同意雙方就事件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高某提出巨額賠償80萬,要求醫院開除王醫生及公開道歉,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協議。
若醫生維權不當而受罰,患者鬧事侵權又如何可以逍遙法外?如患者鬧事侵權不需承擔法責,而醫護人員尊嚴受損卻只可忍氣吞聲,醫患和諧從何談起?
——港大深圳醫院在聲明中這樣表述
港大深圳醫院稱,醫院將繼續追究高某擾亂醫院秩序和侵犯醫院聲譽的法律責任,對中途雙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提出複議;同時醫院也將保持專業精神,保護患者隱私,捍衛醫護人員尊嚴,為促成醫患和諧繼續努力。
聲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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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
港大深圳醫院院長盧寵茂
將在4月14日上午
就婦科醫患事件接受媒體採訪
其實細細梳理
本次事件中有兩大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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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打患者家屬有沒擾亂公共秩序?
事件中,當事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高先生是否違規進入婦科診室,是否擾亂醫療機構公共秩序?
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潘翔律師表示
這是一個事實認定問題
一般因為發生口角導致的互毆,按照法醫驗傷結果追究法律責任。若被打者構成輕微傷的,毆打他人的一方將承擔治安違法責任。這個案件中,被打者已構成輕微傷,警方對打人者的處罰沒有問題。
至於高先生有無擾亂醫療機構的公共場所秩序,是否應受到處罰,由公安機關根據事實和證據公平公正地認定。如果醫生對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拘留的處罰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潘翔認為,醫患雙方不是敵人,雙方共同的敵人是疾病。醫患雙方都應換位思考,互相理解,克制情緒和衝動,建立良性互動的和諧關係。
2.高某有無提出巨額賠償80萬,並要求醫院開除王醫生及公開道歉?
在採訪中,南都記者了解到,事件發生後,雙方一度要進行調解,但最終未果。高先生稱,是因為港大醫院後續表態讓他放棄調解,而港大深圳醫院則稱高先生提起巨額賠償,要求醫院開除王醫生並公開道歉。
對此,高先生稱,當時他的律師根據情況提出了50萬賠償,但這只是律師和律師之間的試探,沒有實質地進行討論,他也沒有接到過醫院的電話。
對於希望醫院開除王醫生以及公開道歉的請求,高先生表示,「調解時,港大深圳醫院醫患關系科的負責人來了,他說港大醫院非常嚴格,醫生曠工七日就被開除了。根據他說的,我覺得患者家屬在醫院首先看病時候被不好的對待,然後醫生還搶手機叫幫手打了人,這樣的醫德難道不應該開除麼,難道發生這樣的事情不應該道歉?難道『零容忍』只是對病友們?」
對於民事賠償問題,潘翔律師表示,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患者家屬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採寫:南都記者 顏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