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個新聞非常火,一對新人結婚,新郎的前女友穿上白色的婚紗去搶親。
這個新聞一出後,很多人都非常不能理解。如果真的這麼相愛的話,那為什麼當初要分手呢?
更有人對前女友的這種做法非常反感,直言這是在作踐自己。
但我為什麼還想說:這輩子總要奮不顧身的愛一個人,愛到忘乎所以,愛到以別人的喜怒哀樂為自己的情緒呢?
張愛玲說:於千萬人中遇到你,從此便失去了自我。但直到你離開的時候,我也從未後悔。當你離開很久,再回想起我們曾經在一起的日子,我仍然淚流滿面。
愛情是什麼?愛情就是讓一個人原本平靜的生活變得有波瀾,愛情就是讓一個足夠強大的人從此有了軟肋。
一個擁有愛情的人,從來不是一個無懈可擊的人。因為愛情固然能讓你強大,愛情也能讓你軟弱。
朋友小周大學時愛過一個姑娘,愛到死去活來。
即便是那個姑娘曾經劈過腿,但小陳仍然將她捧在手心。在別人看來的執迷不悟,在他看來卻是深情至死。
但這段感情並沒有維持到最後,最終那個姑娘還是離開了他。
小周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消沉後,又重新振作起來。有好事者問他:還記得當初的那個姑娘嗎?小周只是笑著說:非常感謝她曾經陪自己走過那一段昏暗的歲月,畢竟她曾是自己生命裡的光。所以無論她曾經做過什麼,只是因為自己當時愛她,所以就原諒了。人活一世,有一個人愛也已足夠幸福。
這輩子總得奮不顧身的愛一次,為了那個人赴湯蹈火在所不惜;
這輩子總得奮不顧身的愛一次,不必去計較結局的好壞,只需要享受當下的快樂;
這輩子總得奮不顧身的愛一次,因為你沒有足夠的愛過,就無法擁有餘下生命裡的幸運。
不是所有的故事都必須有結果,也不是所有的愛情都必須是幸福。
有的人出現在你的生命裡就是為了離開,用他的離開來讓你學會成長。
所以當你有一天再遇到那個讓你滿身傷痕的人,請你務必要自信地走到他的面前,然後告訴他:非常感謝你曾經教會了我成長,不後悔和你相愛過,但也不惋惜你的離開。
此時的我值得擁有更幸福的人生,而你已經成為了我的過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