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行路難、停車難」是當前杭城百姓最關注的熱點話題,也是該市著力解決的「七大問題」之一。這次出臺的新辦法,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市區停車收費機制,嚴格控制道路車輛臨時停放。
收費不合理加劇停車難
記者從杭州市物價局了解到,目前杭州市區經批准的路面佔道停車泊位約3073個,實際可使用車位約49112個,而杭州主城區的機動車保有量已達到255900輛,汽車保有量和泊位的比約為5.1∶1,機動車車位嚴重不足。
與此同時,杭州市區目前實行的還是1995年制定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杭州市物價局在調查中發現,一方面,停車收費標準偏低,不利於吸引社會資金進入停車產業;另一方面,臨時佔道停車地段之間的差價並不明顯。
此外,杭州現行的停車收費標準存在路面與室內停車收費標準倒掛的現象。如室內立體車庫停車費為1小時8元,地下車庫停車費為1小時5元,大大高於路面停車費,加劇了路面停車的矛盾,造成了大量室內停車資源閒置。目前杭州已建成環城北路、城站、靈隱、大關小區、吳山廣場和元華廣場等7處社會地下停車場,合計泊位達1150個,但它們的日常停車量僅10%左右,利用率極低。
停車收費亂引發投訴多
據物價部門調查,目前杭州的停車收費行為有許多不夠規範的地方,主要表現在:
免費停放的範圍及時間不夠明確。根據有關規定,對因接送旅客、裝卸貨物在車站、碼頭、機場、賓館停車的,或在臨時停車處停留不超過5分鐘的車輛,不得收取停車費。但此項免收停車費規定的範圍比較狹窄,免費時間「一刀切」也不符合實際,收費人員和車主為此產生了不少的糾紛。
此外,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收費透明度不高,收費票據不規範,收費隨意性大,亂收費形象也時有發生。比如有些停車場沒有經營資質卻擅自收費,有些住宅小區室內停車庫收取停車費後又另行收取物業管理費,有些停車場則在節假日期間趁機提高標準收費。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現行停車標準在實際的收費過程中並未貫徹到位。如在武林廣場等鬧市區,路面停車起步就是5元(現行標準為4元/2小時);一些住宅小區因車位緊張,向業主徵收120—180元/月的停車費(現行標準為60—100元/月)。
新標準突出差別收費
按照新出臺的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杭州今後將對不同性質、不同類型的停車場(庫)分別實行不同的定價形式,對專業停車場和競爭性行業的配套停車場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今後停車費到底收多少,將由經營者自己做主。
物價部門表示,寬鬆的收費政策將有利於吸引各類資本出資興建停車場,促進停車資源增量擴張。
此外,新的「實施辦法」規定,市區道路停車泊位費實行政府定價;車站、碼頭、旅遊景點等缺乏競爭、具有壟斷性質的配套停車場收費,入城口停車場收費,停放交通肇事、違法被強制拖離車輛的停車場收費,住宅小區(含商住樓)內配建專供機動車停放的停車場所以及住宅小區內道路上用標誌、標線設置的專供機動車停放的停車場地的停車費或泊位費將實行政府指導價。
新辦法鼓勵醫院、學校、博物館、圖書館、體育館(場)等公益事業單位配套停車場儘量提供機動車免費停車位;確需收費的,其收費將按政府指導價收取。
而專業停車場和賓館(飯店)、商場、娛樂場所、寫字樓等屬於競爭性的配套停車場收費,將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根據經營成本和供求狀況自主制定。
道路停車泊位費將按目前杭州市區土地等級,劃分3個停車場等級,大幅提高中心區域停車收費標準(具體收費標準詳見附表)。
為控制住宅小區的停車費標準,減輕業主的經濟負擔,物價部門規定,住宅小區內道路停車費標準每月最高100元,配套停車庫每月最高400元。
《實施辦法》還要求經營者在停車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牌,標明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免費停放時間、投訴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選稿:王潔敏 來源:新華網 作者:孟青青 傅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