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沿著雪路浪流,為何為好事淚流,誰能憑愛意將富士山私有。」陳奕迅告訴我們說富士山不能被私人享有,其實這是假話,富士山還真的是屬於私人領地,目前歸屬人是淺間寺。不過在歷史上富士山所有權的歸屬也是一波三折。
從淺間神社的歷史來看,802年恆武天皇的時代,富士山火山爆發。驚恐萬狀的人們拼死舉行鎮火的祭祀。在第二年富士山好不容易停止了噴火,變得安泰。同時對古代的日本人來說,富士山是「遙拜」——從遠處瞻仰崇拜的對象。
因此古代日本人為了抑制富士山的噴發,為了感謝諸神,便於806年在山頂上建造了淺間神社。之所以取淺間山的山名,是因為淺間的發音為「ASAMA」,意味恐懼。這便是淺間寺的由來。
但是淺間寺雖然最早被建在富士山上,可是那時的所有權卻並不歸屬淺間寺,那時的歸屬人另有其人。
富士山最早屬於江戶幕府的第一代將軍德川家康,在1606年的時候,德川家康將富士山捐贈予淺間神社。
日本明治維新後,為整合國內所有的資源,富士山於1871年後被一度國有化,而這種狀態一直到維持到1945年。
二戰後,日本被國有化的土地紛紛歸還給寺院與神社,富士山也被歸還給淺間神社,但是富士山山頂的一部分沒有歸還(富士山最精華的部分就在於山頂),仍繼續國有。
1974年,日本最高法院判決淺間神社重新得到山頂的所有權,但實際上卻一直沒有兌現。其實在這裡是日本政府存了私心,遲遲不肯把富士山山頂部分歸還回去,所以政府的這一行徑是屬於違法行為,在日本國內政府也因為這件事產生了極為不良的影響,頂著巨大的輿論壓力。
2004年,日本財務省東海財務局對此進行調整,富士山時隔134年之後終於回到了原主人的懷抱。我個人認為是日本政府頂不住輿論的壓力,並意識到自己違法行為的嚴重性,於是才將富士山的所有權歸還給淺間寺。
因為富士山是日本象徵,每年有大量遊客前去遊玩和觀賞,所以日本政府不得不花費巨額租金從淺間寺手裡承租了富士山。這樣一來,日本政府擁有了富士山合法地使用權,但是所有權仍然是沒有的。
不過每年去富士山旅行的人成千上萬,儘管租賃費用不菲,但是旅客在富士山旅行花費的費用早就讓日本政府賺得盆滿缽滿,這點租賃費用也只是九牛一毛吧!在這裡也不得不說一句,淺間寺估計是全世界最硬核的房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