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範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學,2017年學校進入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行列。
華東師範大學體育與健康學院由體育教育系、社會體育系、運動訓練系、大學體育部、體育與健康研究所組成。學院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擁有體育學專業博士後流動站、體育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和4個碩士點,設有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和運動訓練3個本科專業。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繼續開展運動訓練專業提前單獨招生工作。
一、招生專業
運動訓練專業,本科,學制四年,學費5000元/學年。該專業緊密結合體育人才市場需求,主要培養具有健全人格、現代教育和健康理念、文武雙全、專長突出、素質高強、追求發展,能夠勝任體校、大中小學校、健身俱樂部和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21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計劃不超過45名,其中男女體操8人,女子藝術體操1人,男女技巧7人,男子桌球3人,女子桌球3人,男子羽毛球2人,女子羽毛球2人,男子遊泳2人,女子遊泳2人,男子足球(十一人制,非守門員)6人,男子足球(十一人制,守門員)1人,男子拳擊3人,女子拳擊3人,男子網球1人,女子網球1人。
三、報名條件
1.符合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且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2021年高考報名並取得高考報名號。
3.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註:符合保送條件的運動員,也可報名保送生招生,具體按照《華東師範大學2021年優秀運動員保送生招生簡章》執行。
四、報名方法
1.註冊:考生須在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中午12:00期間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手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以下簡稱「體育招生系統」)完成註冊、校驗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
2.報名:已完成註冊的考生須在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中午12:00期間在「體育招生系統」內進行報名、填報志願併網上交納考試費。報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繳費為準,一旦報名成功,考生志願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許修改。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
3.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
4.因其他特殊原因無法正常報名的考生(第一志願報考我校考生),須填寫報名申請表(附件1),並於2021年3月10日中午12:00前將表格交到我校招生辦公室。學校將按要求上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核。
五、考試安排
1.體育專項考試:
考生必須自己報名參加體育專項考試,體育專項考試分項目採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方式,由國家體育總局委託院校負責組織實施,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新版《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具體報名考試安排與評分標準見國家體育總局「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
2.文化考試:
考生必須自己報名參加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實施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文化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各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600分。2021年文化考試時間安排:
最終以國家體育總局安排為準。
六、錄取原則
1.我校將根據報考情況,劃定體育專項考試成績錄取控制線且該錄取控制線不低於40分。
2.我校將根據報考情況,劃定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且該錄取控制線不低於180分。對持有一級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學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持有運動健將技術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學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文化考試成績未達到學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3.錄取原則:對符合我校錄取資格的考生,將按文化成績30%和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的比例計算綜合分,勱搏以綜合分為依據,按各招生項目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我校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下,再錄取第二志願考生。考生可於5月底後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查詢我校擬錄取情況。
4.錄取:擬錄取名單將在華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將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後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已被運動訓練專業錄取的考生,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和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5.新生報到後,我校將對新生進行複查。對於在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若教育部、體育總局或有關部門有相關政策調整,學校將作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體育總局或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七、領導與監督機制
1.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