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起這個題目並不是將事件主角向明錢與張扣扣相提並論,而是以此為話題,探討媒體報導應堅守的底線及私刑合理性等問題。如果理解不了這些,請謹慎閱讀本文。)
近日,《新京報》報導了男子為父追兇17年事件。
那條微博以「對話為父追兇17年男子:童年在9歲結束 親眼看見父親屍檢」為題,點名了核心要素:為父追兇17年、9歲、親眼看見父親屍檢。
暗示案件處理背後可能存在問題,刻意強調親眼看到至親被解剖,這很難不讓人聯想到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張扣扣故意殺人案」。
2000年,9歲的向明錢和鄰居孩子玩鬧,孩童間的爭執升級為雙方大人的衝突,向明錢父親在與對方理論時被殺害。第二天,向明錢親眼看見法醫從父親的肚子裡剖出心臟,那是他童年的結束。行兇者在事發當晚逃逸,走訪各部門未獲得回應後,向明錢決定自己追兇。很快,他輟學、混社會,夢想著像古惑仔那樣帶一群兄弟,去找兇手的麻煩。十幾歲的少年甚至放話:「只要能找到兇手,條件由你開。」母親也察覺到變化,「他爸走後,他打架,整人家,變得越來越討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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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請不要再人為製造第二個張扣扣。
一個9歲的孩子懂什麼?走什麼路,取決於他的家人。
實際上,我們不能否認父親的突然離世給向明錢帶來的巨大衝擊,同樣,我們也無法否認在行兇者外逃之後,司法機關未及時抓捕嫌疑人的客觀現實給向明錢成長過程中造成的影響。
向明錢做出了自己的選擇,為父復仇、追兇多年,作為兒子,他是合格的,甚至說是值得敬佩的。
只是,我不贊成媒體對他的刻意宣傳。
他本該有更美好的人生。
混社會就是混社會,打上「為父追兇」的金字招牌也改變不了他曾走過一段「彎路」這個基本事實。
向明錢的母親對著鏡頭說出了她對他的期望,「我希望他好好讀書,有出息,為他爸爸討回公道。」這是一位偉大的母親,比起另一位一直宣揚仇恨的父親高出不少。
只是,向明錢走向了另外一條路。
「打架」「整人家」他的母親對他的評價是精準到位的,他「打架」的對象總不會都是與他父親遇害有關的人吧?「整人家」整的也多是處於弱勢的人吧?
他追兇成功值得讚揚,但混社會之類的行為並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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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為什麼不需要張扣扣?
我們必須承認張扣扣被有些人推崇為「悲情英雄」是建立在虛假事實之上的。
能還原事實真相的只有證據,主觀臆想、自行腦補,「創造」出來的只能是故事,而不是真相。
看過庭審記錄,不難發現是一些媒體、網友創作了張扣扣這個「悲情英雄」形象。
張扣扣行兇殺人的正當性來自其母親被故意傷害致死案背後存在司法不公,來自於傷人的人另有其人並不是被判刑的當年還是未成年人的王某某。
但證據顯示並不如此,包括張扣扣的姐姐、父親的筆錄都證實當時法院判決認定的事實並無錯誤。
首先挑起事端的必然不會是村霸欺凌對象。張扣扣母親被殺是一悲劇性事件,但這不構成多年之後,張扣扣再去行兇,幾乎讓王家滅門的理由。
那麼,即便張扣扣的事情是真的,這個社會同樣仍不需要張扣扣。
公權力的介入已經排除了私刑存在的必要性。調查、審判的參與者、主導者應該是中立方,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案件被公正處理。
私刑,只會帶來無盡的暴力與無必要的報復。
當然,向明錢與張扣扣沒有太多相似之處。
我反對的是媒體報導向明錢時有太多不必要的渲染,這一點和媒體報導張扣扣案時有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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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這個這個案件中來,向明錢的做法與張扣扣是完全不同的。
昭通市中院出具的判決書顯示,2000年8月27日,向明錢家與鄰居張家因瑣事發生爭執。向明錢父親向文志被鄰居張光奇持刀砍傷,其姐夫王建祥也被張光奇哥哥張某明砍傷。最終,向文志傷重不治身亡,王建祥構成二級輕傷。
2017年8月,警方將潛逃了17年的張光奇抓獲。2018年10月,昭通市中院以故意傷人罪判處張光奇無期徒刑。
向明錢並不是第二個張扣扣,他選擇了更為合理的方式方法解決了此事。
如果沒有他的努力,犯罪嫌疑人可能不會這麼快落網。
如果沒有他的努力,這段恩怨可能會用更長的時間才能了結。
此文的目的並不是否定向明錢的追兇行為,相反,個人覺得向明錢堅持追兇是值得大書特書的。
個人也認同網友對向明錢的讚揚,反對的是媒體刻意渲染仇恨對一個人的影響。
比起向明錢通過混社會追求公正的選擇,個人更贊同向明錢母親的選擇。
向明錢值得擁有更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