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達旺寺系奉五世達賴喇嘛之命於1680年創設,而《達旺甘丹朗傑寺寺規》系以第司桑傑嘉措所撰《寺規》為範本而編成的。兩者均反映了達旺地區歷來由中國西藏地方政府直接管轄的事實。
[關鍵詞]達旺甘丹朗傑寺;寺規
[中圖分類號]B947.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557(X)(2007)04-0071-12
譯者按:西藏自治區錯那縣門隅地區(即達旺地區)有9萬多平方公裡,有門巴族、珞巴族、藏族等居民,該地區歷來由中國西藏地方政府直接管轄。達旺寺(全名「達旺甘丹朗傑拉孜」1680年(藏曆第11甲子鐵猴年)令在哲蚌寺學經的門隅地區活佛密熱·洛珠嘉措修建。1694年西藏第司桑傑嘉措撰著《寺規》,《達旺甘丹朗傑寺寺規》即以此《寺規》為據而成文,並於1695年元月初五日向僧眾宣示執行。今將藏漢兩種文本刊載,以示見證。達旺寺有許多佛會,諸如藏曆正月的大願法會、二月的達賴喇嘛的祭祀儀式、十二月的宗喀巴圓寂燈節等均繼承拉薩的傳召儀式進行,其宗旨是為滿足所在地區所有百姓的宗教活動,並保衛邊境領土不受侵犯和維護政教地位昌盛吉祥。
以下為《達旺甘丹朗傑寺教規》的原文漢譯。
祝願吉祥如意,幸福來臨!
具足如來十力釋迦主,上首弟子米旁吉祥妙,美世之首二勝六莊嚴,十方佛陀菩薩謙敬禮。
文殊怙主法王宗喀巴,持戒上首賢哲傑擦尊,一切智者根登朱巴妙,至尊聖者三師弟敬禮。
尤其超脫眾生無上者,至尊喇嘛手持妙蓮花,文殊阿旺洛桑嘉措尊,三門一境虔誠恭敬禮。
明慧善緣相好圓滿身,一切珍寶梵音具足語,清淨佛慧之海擁有意,三界眾生怙主致敬禮。
慧光碟機散無明諸冥濛,增生曉悟所知之智力,搖蕩利樂疊波之海洋,人主轉輪之王敬頂禮。
智悲能具善慧妙,眾生諸事如意寶,通達無量梵音者,祈願足蓮永住世。
盛興見行修法規,喜足講修尊勝宮,達佛授記諸廟頂,祈願永久住人間。
本尊妙天大威德,亡者怙主閻羅王,欲界自在眾護法,祈願所求皆如意。
如是,為了圓滿完成《寺規》一書的撰寫,首先用皈依、委託之偈莊嚴、迎接前方。《華嚴經》云:
諸引導者無究竟,如是一切顯一身,色法二身超意境,雖然常顯人世間,其身不可分為二。
佛陀之身,即五決定身雖永住色究竟天,但為了相應眾生所願,時常示顯化身是諸善逝之特性。又所謂賢劫千佛之說的第四佛陀,即淨飯王子釋迦牟尼為救度濁世眾生,披堅執銳、無所畏怯,最終證得勝應身而轉法輪等施行教化之況在《寶性論》一書中講:眾佛雖然不離其法身,時常顯現各種變化身。
佛陀所轉的法寶是祛除天等所有有情眾生的一切痛苦的妙藥,是所有福利安樂的唯一淵源。在《俱舍論》中講:佛法分為教法與證法。教法指三藏,即經藏、律藏、論藏三者。證法指戒、定、慧三學。如理護持教證二法,實際上是弘揚佛法。佛法能否發揚光大主要看僧眾對佛法的信仰和修習程度。對此大小二乘各有不同的觀點和說法。按賢哲世親的觀點說:「趨入邪途,造無間業將佛法毀滅。」如理受持別解脫戒並認真守護每一條細微律儀就能佛法興盛繁榮,反之,則佛法衰微滅亡。因此,佛法的興衰與僧眾息息相關。
從吐蕃王朝拉妥妥日年協至赤熱巴堅時期為前宏期佛教。朗達瑪滅教後長達12年之內,西藏沒有佛教。之後有藏饒薩、約格迥、瑪釋迦牟尼三人於喇勤貢巴饒賽處受具足戒,滿載律藏典籍,經阿里繞新疆,逃往西康瑪壟潛修,並在那裡傳教弘法。喇嘛益西沃迎阿底峽入藏,在衛藏開始弘揚佛教。這一時期的佛教,對前弘期而言,名為「西藏後弘期佛教」。《三律儀論說》也講:「自此之後,雪域高原廣興佛法。」
迦溼彌羅學者釋迦施日也向眾弟子傳承戒統,大力弘揚調伏自續的律經。逐漸整個藏區雨後春筍般出現了大量的僧眾。尤其對雪域眾生比佛陀更有恩德的宗喀巴大師及薩迦五祖降臨後,藏區出現了成千上萬個徹悟三學的清淨僧眾,修建了色拉寺、哲蚌寺、甘丹寺、扎什倫布寺、曲科傑寺等守持清淨戒律的無數座寺廟。
引導天等六道眾生的救主至尊遍知阿旺洛桑嘉措於山下三隅、拉邦、塔巴五村、榮多三地、姆凱三夏、色拉三崗、夏爾巴四木奴等地講經傳法,弘揚佛法。尤其為了推廣宗喀巴大師所創立的格魯派思想建立了門隅達旺寺。
下面簡單介紹達旺甘丹朗傑拉孜寺寺規的淵源。
《律經》中說:「律儀如同一切靜、動之物依存的大地,是獲得一切功德的根基。」師尊大德講:「守持這些律儀暫且能獲得人天善趣的圓滿福報,究竟能獲得三菩薩的永久安樂果位。因此,諸師尊恆常努力恭守別解脫戒。」另印藏諸多賢哲大師也在講三學時重點講解律學,即守戒者要具備守持戒律的性相,要具足戒律的生、住等四個優點,要超越其他教派、不能讓被其他寺院驅逐者入寺,具備出家條件者要配備僧侶的七衣、五衣、敷具、缽、濾水袋等生活必需品。
如果沒有守持佛法所制定的清規戒律,名義上充當僧侶,非分享受信財,將遭受難以忍受的處罰。《廣戒經》中講:「可以吞下火焰繚繞的鐵球,但不可以私吞破戒而遊方得來的信財。」犯戒者不但要承受重大的惡果,而且會耗盡所有的資糧。因此,入寺後立即受戒並參與寺院對僧眾制定的各種佛法歸依活動。
首先,入寺後即便需要借到一些生活必需品,但6個月內要根據寺規迎合僧侶的習俗,欲受近圓戒者要設法排除一切障礙,與出家期一樣,不管是新舊僧侶一律要遵守各自的戒律,並修習取捨之道,保持三門清淨無垢,行為隨和。已受之戒如同戒規中所述那樣要清靜守護之。《教誡比丘經》中講:「律儀對於有的人來說是一種快樂,對於有的人來說是一種痛苦。守戒能給人帶來快樂,犯戒能給人帶來痛苦。」
欲入清淨的大寺院修習顯密教法、尋求取捨之道者,按各自的心願讓他們赴更大的寺院去修習、提高。在大寶佛(對歷代達賴喇嘛的敬稱)師弟及甘丹赤巴等諸多高僧大德處受近圓戒之後,因缺乏資具而無力赴衛藏深造者,根據特殊情況可以在此受戒修法。如果該寺院設置的所有課程學習結束之後,佛法知識順緣的弟子可以隨意到其他講修清淨的寺院去深造修習。關於聽聞能夠使僧徒見多識廣的道理在《雜聞錄》中講:「聽聞能使人徹悟諸法、除淨罪障、捨棄虛事、證得涅槃。」
不具備修法條件者一律不可準假去異地求學。已受戒律的守護方法和已敗戒律的恢復方法均按長淨、坐夏、解制儀規如理修習。比丘和沙彌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得準假。
違犯四根本戒後,如不隱瞞罪過,公開坦白者即可再次受戒。隱藏罪過怙惡不悛者、分派成邦、鈎心鬥角者、搬弄是非挑撥離間者均按寺規處罰。嚴重犯戒者驅逐寺院,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都不得入寺為僧。如具備懺罪的資力就讓其布施僧茶、向拉丈(大活佛居室)供養上等貢品五件及獻哈達等來頂罪。如果沒有實力拿資財懺罪,就留頂髻者揪其髮辮,無髮辮者敲打檀板,將其驅逐出寺院。
酒是一切罪惡的來源,因此,所有僧侶均連酒糟都不能沾邊。佛祖在諸多佛經典籍中再三強調:「拜我為師的僧眾均一律不得飲酒倒酒」,視酒為制止的主要對象,進行反對和批評。因此,我們應把飲酒視作是觸犯四根本戒的唯一原因加以制止。在任何時間、任何地方都不得觸犯飲酒為主的其他細微戒規,如果發生飲酒放逸等嚴重違規行為,對犯戒者,要消除惡報,向僧眾放三次齋茶,獻哈達,銀子5—10兩,叩100個頭,打水生火等處罰,嚴重者根據罪行輕重另行處罰。
僧侶要嚴守四沙門法。不論尊卑均不得鬥毆,寺院內不得大聲喧譁、高聲吵鬧、跳躍玩耍、擲石玩箭、流言蜚語、侮辱對方、揭發罪惡等。僧侶在具備日常必需品條件下,不得經商賺錢、放債收利、耕作農田、私養牲畜。觸犯以上戒律者,將受到要向僧眾布施齋茶,獻哈達,叩100個頭,打水生火等處罰,嚴重者根據罪行情況另行處罰。
加入僧眾行列之後,不得穿戴、享用動物皮製作的皮帽、未經塗染的白色墊毯及藏靴、嵌飾帶做飲器套、禪帶、網袋等。不得留長髮、帶長刀、當眾享用皮具。觸犯以上寺規者,當即沒收其物品。屢次三番不守法規者將受到向僧眾獻哈達、叩100個頭等處罰,嚴重者根據罪行情況另行處罰。在寺院近邊撿到殘破的用具向管家交付後,漱水僧會把物品拿到僧眾當中交接清楚。出售生活必需品時,以秤鬥為準則,不得貪汙和欺騙錢財。
僧侶在居家和外行時,要穿著披單和裙子,不準赤膀出入。不準毫無拘泥地貪吃暴吃午後飯,不準逾越假期限在外留宿,不準在無僧伴的情況下與女人同屋就寢,觸犯以上戒規者,要受到向僧眾布施齋茶、獻哈達、叩100個頭、開除等處罰,嚴重者根據罪行情況進行處罰。
寺院內某一僧人患了重病,其同窗和鄰裡僧友要精心護理、照顧,創造儘可能好的條件。發生僧侶猝死事件,如非流行的傳染疾病,身邊的僧侶必須為死者作回向發願以祈福禳災,並處理火葬、誦經、懺罪等一切身後佛事。而且要每年定期做回向發願為死者祈福禳災。
藏曆元月份開始,定期一年內每人每月俸糧一鬥的法會有20次。早晚誦經、放齋茶、修供等儀規均必須按寺規進行。每年的年底年終結算的結果,開支大於收入時由寺院的堪布喇嘛管家以及一般僧侶平均承擔。寺管會要登記徵調寺院的一切收入。要接待做烈酒生意的施主時,首先必須向掌堂師等上級逐次請示,倘如私下有與酒商勾結,參與商行舉動,掌堂師要實行棍棒處罰。偶爾來些父母、兄弟、姐妹等特殊親屬時,必須向喇嘛或掌堂師請假,不準把寺院的規章制度置若罔聞,更不準放任自己與女人同宿。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不準與女人逗樂、說笑等令俗家人輕視之事。
寺院近旁不準穿無袖上裝,也不準穿藍領僧服,更不準穿顏色和款式不合適僧侶穿的奇裝異服。不準佩戴佛龕、墨盒及筆筒。不準在法會上談笑,不準以偏私之心向管家誹謗、栽誣,如發現對佛法與寺規極其不利或甚至有很大破壞的情況應毫不隱瞞地立即向管家反應。觸犯以上戒規者,根據罪行輕重進行處罰。
喇嘛在選拔任用寺院的領誦師、掌堂師、香燈師、廚師、漱水僧、房管員及吹螺人時,根據每個人的能力認真思考研究後才能決定選用誰。因為寺院是為了滿足其所在地的所有百姓的宗教活動而修建的場所,寺院管理人員的優劣直接關係到寺院將來的發展。因此,選拔管理人員時不能有親疏愛憎之分。把考慮寺院和僧侶的未來發展作為重要的目標,以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進行選拔任命。
平時掌堂師在晝夜不停地管理著寺院內外的一切輕重事務,因此,當地達貴們要給他們發放眾多的布施,如當地村民對他們有不敬重的舉止,寺院的管家及全體僧侶要鄭重考慮如何將這些施主進入佛法之門並對當地寺院生起虔誠的信念。而且在寺院內不定期地舉行發放齋茶及稀粥活動,如百姓要誦經就請到寺院來進行,發放齋茶期間,要講清楚在家信眾供養寺院的供物及哈達皆為他們各自的善業之因,而且接待員要向百姓認真介紹每個儀軌,不得作違背信眾所願之事,掌堂師不但要負責傳達誦經的消息以及誦經期間的整個紀律。而且要保持無私無偏的工作作風。
一般寺院的管理人員和老少僧侶皆要對領誦師和掌堂師等上級領導按級別敬重愛戴,不得頂撞鬥毆。要嚴肅禮儀,尊師愛徒。如有觸犯戒規者,則視其情節處罰。班級高的和年紀大的僧侶在班級低的和年紀小的僧侶心目中要樹立學習的良範,並制止他們的犯戒行為。低年級的僧侶要尊敬高年級的僧侶。對於戒律清淨、穩重厚道、關心寺廟、公正無私、饒益他人的僧侶要加以物質獎勵,創造良好的條件。不得懷妒忌之心加以凌辱和挑撥等破戒罪行。如有觸犯行為者,則視其情節處罰。
本寺屬於正在修建當中,如果僧徒有自己設法出力修建各自僧舍的想法,對寺廟來講是有利的舉動。拉丈將清楚交代寺院東邊的溢口修建僧舍的規劃並統一修建。僧舍竣工後,在分配問題上如果發生爭執和糾紛,寺院根據捐資的多少經過商議解決後進行分配。僧侶亡故,其遺留的物資及僧舍均按子繼父業的辦法由其親屬僧徒繼承或者一切為死者行善積德。死者的僧舍任何人不能私自佔有,更不能買賣僧舍。寺廟、倉庫及僧舍的圍牆要常粉刷白土,僧舍鄰裡之間要保持清潔的衛生,不聽從掌堂師的口令推卸責任或屢教不改者視其情節處罰。
不準作屠殺牲畜、賣肉盈利的生意,不準向不明身份的人借宅留宿,發現秘密可疑的行為應立即向拉丈匯報。
寺廟最怕失火的危險,因此,僧眾都必須具備防火意識。發生失火事件必須追根究底,防止以後再度發生。
僧眾在誦經或獲得財物之際,要捨棄放逸無羈的行為,保持賢惠雙運的能夠使百姓引生淨信的舉止。要斷除與鄰座邪說、在牆面和柱子近旁吐痰、對入睡者譏笑等魔行。在守持五法的前提下念誦法行、酬補等儀軌均需配合領誦師的音調。法會上念誦祈禱文時必須要威儀凜然,溫和莊重。不準出現令人譏毀辱罵的舉止。
每天早晨黎明時,全體僧眾必須在各自的僧舍誦經念咒、讀書背文等勤奮學習。依照齋茶的號音,全體僧眾攜帶資具、茶碗按時到達大堂附近。在念經誦咒之際,不得放逸玩鬧。掌堂師要隨著號音敞開大堂之門,眾僧按資格年齡入座後,早晨要念誦皈依、發信、長住、禮供等經文。到了白傘蓋經誦讀時,飲最初的早茶。除了誦經師、赤巴以及執事以上的溫頃則等要特殊外,15歲以上年輕的僧人都得輪流收盤。舉不起水桶和水壺的14歲以下的僧人也屬特殊範圍之內。茶後,誦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一遍,誦行地道、法行儀軌後,較長時間誦白傘蓋經。喝完稀粥,拋朵馬、祭地方神、誦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早晨的法會結束到午飯之間,在各自的僧舍背誦經文。下午和晚上的法會程序均同早晨的法會。但念誦的內容有所區別,下午根據法會的大小念誦長壽施勝姆、本續二母二三遍,最後誦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三遍。夜間的敬事儀軌上要誦皈依經、寶性論、祈禱文、長住經等各一遍,度母經誦九遍,白傘蓋、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各三遍後,誦獅面母咒一偈作暫且結束誓詞,接著要誦摧破金剛、葉衣女、白度母頌咒七遍,之後念誦吉祥興法願作暫且結束詞。
藏曆正月初一,舉行本尊、護法神、天母以及財神爺酬補儀軌。初八到十五的八天內舉行大願法會,期間第一晚茶前奮力吟誦藥師佛經,最後晚茶後作皈依、發願、迎請、沐浴等儀軌。誦大寶佛父子的讚揚、發願詞後,樂願興法願作暫且結束詞。二月二十五日起舉行遍知喇嘛阿旺洛桑嘉措祭祀儀式。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吟誦藥師佛、法願及祈禱文。三月初八舉行尊者一切知根敦嘉措(第二世達賴喇嘛)祭祀儀式。三月二十七日舉行尊者一切知索南嘉措(第三世達賴喇嘛)祭祀儀式。十二月初五舉行尊者雲丹嘉措(第四世達賴喇嘛)祭祀儀式。十二月初八舉行尊者根敦朱巴(第一世達賴喇嘛)祭祀儀式。
四月十一日至十三日由十幾名僧人準備修造彩粉壇場所用的彩色細砂及圖案設計等前期工作。十四日至十八日依造彩粉壇場進行供修、護摩密集儀式。十九日清晨舉行壇場送行儀式。五月二十日舉行佛子丹貝卓麥祭祀儀式。六月十五日至七月三十日全體沙彌比丘均必須進行夏令安居儀軌,在此期間勤於聞思修的行持,非特殊情況一律不準請假。七月初八日舉行喇嘛洛卓嘉措祭祀儀式。十月二十日舉行尊者宗喀巴大師祭祀儀式。十一月二十七日起三日期間,早晨要誦本尊、雅瑪拉雜咒語,晌午(上午十時左右休息進食的時間)至晚茶(午後喝的茶)要誦護法神、佛母和財神爺的酬補以及六十頌生利儀規。二十九日對障礙修行的邪魔施放食子,進行驅魔禳災儀式。每月的初八日舉行尊者遍知阿旺洛桑嘉措祭祀儀式,二十九日吟誦藥師佛大儀軌經,十日向佛母供朵馬,十五日和二十五日供密集,二十九日供二十九朵馬,十五日和三十日舉行酬補儀軌。其間具鈴鼓者按時攜帶法器,誦調、手勢及擊鼓之調均順應經文。
一般在寺院熬茶後,從茶水中先斟一份頭杯茶供喇嘛,僧侶只須打一瓶水,病人和閉關者如果許可就給每人一勺,不得多盛。凡多取者由掌堂師以棍棒處罰。未得到掌堂師的允許除非供喇嘛的茶罐外,不得從淨廚往外拿任何茶飯。
廟宇的奠基到竣工期間不得向木匠、石匠及僧工供應過多茶飯,平時要離開廟舍須向掌堂師請假,如在外留宿須向喇嘛、掌堂師二者請假,如發生神秘失蹤等違戒現象視其情節處罰。晨間進行朝聖和商業活動,不但會影響修習,而且會降臨死、病等意外禍緣。因此,從事以上活動者一律不準請假。除非不知情不準從印門之域迎接患病親屬到僧舍,如有特殊原因者,視其情況行使。對於不明詳情者或將有墮入不予取罪的危險者不予飲酒。偷盜或使人盜竊價值二馱鬥野草的東西就算作是犯盜墮。
對善惡之業持何種心態均必有果報,因此,要明辨取捨之道。僧徒入寺不到三年者不得徒步遠途,不準從事房管員及淨廚助手。如確有具備從事以上工作的條件者,視其能力行事。
收稅的範圍為屬於寺院拉丈和全體僧人的物品、資具。以蓋印公文的宗旨和條款為依據,不得違規私自惠施。如有越規行為,執行嚴厲處罰以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享用供養食品時段食合中,不得狼吞虎咽、飢不擇食,不得邊吃邊揩拭鼻涕或用舌舐食等戒律所禁止的行為。非患突發疾病不得擅自離開僧眾法會,向僧眾散發布施時,根據實際到場人頭髮放。分發布施品時對拉丈和各級僧官分雙份,對戒律清淨的修行僧、病人以及為拉丈盡力協助者不得缺份。對經商、在外留宿、浪遊異鄉、不參與法會的僧徒不得分發布施品。分得茶飯等布施的修行者和病人在各自的僧舍勤奮念誦修行,除了大小便期之外不得擅自外出。吃蔥蒜後不準進入經堂和護法神殿,向僧侶公眾供養的物品按律經所述由悅眾維那統一保管,有生命危險的罪人前來求救時應該給以保護。二俱盧舍以內的江河要嚴防獵人並實施無畏布施。一般拉丈應時刻樹立著這樣的信念:
明了清守諸戒規,憫病眾弟皆清淨,勤以法財益眾生,三時誦經敬為師。
如上所述,父母呵護子女一樣要愛護每個僧徒,公平對待和愛護所有信眾,按揚善抑惡的行佛方法護持佛法及世俗二制度。
眾僧和會友好、協同一致極為重要,常言道: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前輩長老們帶頭守持戒律、行善積德,尤其使自身的心緒生起暇滿人身及其重大意義等觀念。宗喀巴大師講道:時常念誦用言簡意賅、簡明扼要講述的菩提道次第要義,並精進修行其內容,言行與戒規一致,以守持清淨的戒律為基礎,努力精進顯密甚深教義,僧俗群眾共同為該寺院的政教興旺發達而努力奮鬥是今生和來世的無上妙匯。
祝願通達諸經典,日誦經懺旺又廣。願諸僧徒樂相處,造善之望悉具足。
祝願僧眾如同上弦月,日增精進多聞及清淨,尤其第二佛陀宗喀巴,正教宗派廣大弘四方。
住虛空界靜猛神,尤其本尊大威德,怙主六臂護法神,法王內外密金剛,施咒之王多聞子,化身法王五身等,強壯護法神主從,禮敬祈請常護佑。
依靠此地恆常供贊力,立即消除興旺廟宇和,僧俗隨從資財諸違緣,如是發願成就諸善業。
請君勿散時刻護正法,請君勿惰晝夜持僧眾,請君催勸滅除諸邪魔,請君行使被託諸事業。
祈請立刻全粉碎,毀壞佛法僧眾之,人及非人眾邪魔。
如理修行之行者,如母敬又如子護,息除違緣及惡障,祈請諸事如意願。
祈願世界皆和平,五穀豐登無災荒,佛法興盛得祥瑞,眾生無苦皆平安。
祈願上師久住世,祈願僧徒滿大地,祈願施主旺勢財,祈願正法永昌世。
祝願守護三學之,清淨僧徒滿人間,恆常講修佛法業,昌盛四方至有邊。
《達旺甘丹朗傑拉孜寺簡要教規》是以第司桑傑嘉措於狗年(1694)十一月編著的《寺規》為依據編寫成書。《寺規》於木豬年(1695)元月5日向僧眾公開宣布後一直執行至今。首尾的禮讚、誓願、禱告及祝福詩詞均由瓊傑巴阿旺朗傑於土虎年(1698)10月7日於甘丹朗傑拉孜寺編著完成。願造此善業助佛法昌盛、眾生安樂!
原地方政府授予的呈文頂批
根據地方政府官印內容蓋章,非時代變遷之需要而改動,則不得變更。於土兔(1699)年月日。
(夏扎大臣法令)
(責編: 張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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