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克蘭美術館內的「麥凱爾維」廳(Mackelive Gallery)
位於島國紐西蘭最大城市奧克蘭市中心的奧克蘭美術館創建於1888年,歷史悠久,它不僅是紐西蘭第一座擁有固定陳列的美術館,也是目前紐西蘭境內最大的美術館。截至2019年,奧克蘭美術館共擁有油畫、攝影、版畫、雕塑、裝置以及多媒體影像等各門類藝術作品逾17000件。儘管已擁有百餘年的建館歷史,但其藏品數量卻並不十分突出,不過結合紐西蘭整個國家的美術館發展歷史和奧克蘭美術館近年來的影響力來看,藏品的多寡似乎並沒有使他們的展覽水準和整體發展勢頭受限。在某些層面上,奧克蘭美術館可以作為同類型美術館運營的特殊範例來討論。奧克蘭美術館的藏品收藏有購買、捐贈、遺贈及長期借入等幾種形式。
所謂「長期借入」是相較於短期借入或展覽借入而言的,後兩者主要出於臨時展覽或學術研究的目的,商借期限較短,少則數天,多則數月;而前者期限相對較長,為5至10年或更久,不完全用作展覽,更重要的是將之視作館藏品來豐富本館的收藏,使用目的多樣。
奧克蘭美術館的長期借入作品目前共有4815件,佔總藏品量近1 / 3,除個人外,其中大多數藏品由藝術品受託基金借出。如奧克蘭美術館成立初期的收藏就是由「麥凱爾維」信託基金(Mack - elvie Trust)出借的,作品多為西方古典主義油畫和雕塑;近年來較大量的長期借入來自「查特韋爾」信託基金(Chartwell Trust) ,藏品多為紐西蘭現當代繪畫及裝置藝術。除此之外還有「艾美斯頓」信託基金(Edmiston Trust)和「感恩節」基金會(Thanksgiving Foundation)等受託基金借出的藏品,不同機構出借的藏品風格各有側重,且涵蓋很多重要藝術家,從而使美術館形成了擁有世界藝術、紐西蘭藝術及毛利藝術等幾大類的藏品收藏格局。
根據協議,長期借入作品一旦入藏,美術館不可區別對待,須按照正式藏品的標準對其進行日常維護、保管和管理,保障其安全,避免遺失損壞,維持良好的作品狀況。和其他館藏品一樣,作品入藏後首先會錄入到奧克蘭美術館的藏品管理系統中進行統一管理,並在藏品分類號前冠以各自持有者的首字母加以區分,如分類號「M 1982 / 1 / 3 / 245」就意味著該作品的出借方為「麥凱爾維」信託基金。藏品也可在官網的搜索資料庫中閱讀查看,系統專門設置了長期借入一欄選擇項。此後在專業人員的悉心照看下將長期借入藏品加入到館內各類展覽、研究和公教活動中,對其進行的展示、修復和研究出版也最終形成相關檔案錄入系統。
為掌握作品真實情況,出借方在協議中對奧克蘭美術館的藏品使用和操作範圍進行了適當約束。比如在作品外借方面,長期借入藏品除在奧克蘭美術館展出外,也可由美術館向第三方出借,但須提前得到作品持有者的首肯;還比如作品的修復,美術館雖擁有對作品進行日常清潔和小規模養護、修整的自主權,但遇有更換作品外框或較大規模修復等實質性的外觀變化時亦需提前告知出借方;在版權使用方面,奧克蘭美術館雖已取得了用於日常管理、公眾教育和網站資料庫的圖像授權,但遇有藏品複製請求時還要得到藝術家和藏品持有人的雙方許可。可以看到,此類要求並不算嚴苛,目的僅是為了擁有一定知情權,美術館對作品的處置空間依舊較大。當然,協議有時附加的一些非常條件也會令借入方處境尷尬。「查特韋爾」信託基金就提出他們每年的收藏要全部以長期借入入藏美術館,其結果就是會有一些並不符合美術館收藏定位的藏品或大型裝置進入館藏且需解決其存儲難題,但出於全局考慮這些問題又不得不克服。
總體而言,長期借入是一種利大於弊的雙方共贏的作品交流模式。一方面,出借一方不僅可使自己的收藏有妥善存放之地,且還能得到專業的養護、照看和修復,保障了藏品的永續留存。如「麥凱爾維」信託基金當年本意是要建造一處自己的美術館用於陳列收藏家詹姆斯·麥凱爾維的藝術遺產,但迫於資金緊張不得不折中將作品長期出借給奧克蘭美術館,從而使這筆遺產在美術館內獲得了一處以捐贈者命名的展廳長期陳列,延續百餘年;另一方面,美術館擁有專業的藝術策展人和運營宣傳團隊,可使長期借入的藏品在館內各大展覽中得到高頻率的公眾曝光,加之協議規定有關標籤、出版物乃至展覽文字宣傳中均需註明作品所有者,因此藏品所有者尤其是大型藝術品受託機構可藉此擴大影響。像「查特韋爾」信託基金近幾年來每年都有機會在美術館展出他們本年的收藏成果,「查特韋爾」展(Chartwell Show)已成為奧克蘭美術館的重要展覽品牌之一。而作為借入一方,長期借入藏品的收藏模式滿足了美術館的作品收藏和展覽展示需求,將眾多珍貴的藝術品納入館藏填補收藏空白,建立長期陳列並服務大眾,又可最大限度地緩解美術館收藏經費緊張的問題。由於奧克蘭美術館屬於免費開放的非盈利性機構,如將經費大規模用作收藏就很難維持美術館的可持續運作,而長期借入藏品的形式無需支付借展費,只需投入用於作品保險和日常養護、修復的資金即可,節省了一大筆開銷,且鑑於多年的合作關係,借入協議通常會連續續約,儘管協議規定出借方可隨時收回藏品,但無特殊情況一般很少存在此類風險,較為符合美術館實際情況。此外,不同題材、材質、形式的藏品入藏美術館在一定程度上也促進了美術館藏品管理、修復實踐和項目組織策劃能力的提高。
經筆者了解,長期借入的收藏形式在國外並非少見,除了與個人、基金組織的合作,還存在博物館之間的長期借入。這種收藏形式在促進出借和借入雙方信任關係和協作溝通方面是有益的,更為重要的是促進了藏品的有效流通和利用,是一種美術館、博物館管理的新模式。現實中,一些藏品量驚人的博物館囿於展覽空間和策劃人員所限,不僅大量藏品無法示人,而且還需要投入人力物力維持藏品狀況。與此同時,一些中小型博物館則因為資金緊張、藏品量少質量低,難以對區域公眾產生吸引力,競爭力薄弱。而利用長期借入的形式平衡藏品資源似乎為解決這種困境提供了一種可能,從而能夠真正讓藏品發揮為大眾服務的社會價值。
(作者系中國美術館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