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藥監局制定並發布了《中藥註冊分類及申報資料要求》(下稱《要求》)。《要求》顯示,中藥註冊按照中藥創新藥、中藥改良型新藥、古代經典名方中藥複方製劑、同名同方藥等進行分類,前三類均屬於中藥新藥。值得一提的是,古代經典名方中藥複方製劑的審評程序與其他註冊分類的中藥有所不同,主要採用以專家意見為主的審評模式。
此外,「中藥增加功能主治」的申報路徑由原來的補充申請改為納入新藥申報範疇,而已上市中藥生產工藝等變更需按中藥改良型新藥申報的情形。專家表示,中藥產品的註冊細分,有利於傳承與發展,激活中藥創新藥品的活力,為促進中藥新藥研發和產業發展奠定了制度與機制基礎。相關中藥生產企業應在多在研發創新上下功夫,提高產品的臨床價值,做好市場分析工作,從而提高產品的市場認可度和競爭力。
符合「中藥特點」的註冊分類
醫藥觀察家:據您分析,《中藥註冊分類及申報資料要求》發布的目的是什麼?有什麼意義?
潘飛:註冊細分主要是完善中藥註冊分類制度,為中藥產業的長遠發展提供機制保障,有利於上市許可人制度的推行,讓更多臨床價值高的產品儘快轉化應用於臨床,讓廣大患者受益。其意義在於傳承經典,促進中藥新藥研發和產業發展,激發我國中藥生產企業挖掘古代經典名方製劑藥物的創新活力。
盧傳勇:2019年10月國務院印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對中醫藥發展作出戰略性部署。2020年6月,總書記在專家學者座談會上指出,改革完善中藥審評審批機制,促進中藥新藥研發和產業發展,為新時代中藥傳承創新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為了解決近幾年中藥創新研發動力明顯不足等關鍵問題,國家藥監局著力構建、完善符合中藥特點的審評審批機制。此次中藥註冊分類的修訂是在深刻總結中藥審評審批實踐經驗,充分吸納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礎上,結合中藥特點和研發實際情況而進行的。
鄭佩:中醫藥是我國醫藥領域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特別是這次舉國上下抗擊新冠疫情過程中,中醫藥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完善中藥審評審批機制,促進中藥新藥研發和產業發展已經被列為國家戰略。《要求》就是為了解決中藥創新研發動力明顯不足這個關鍵問題。
黃兵:近年來,國家對中醫工作高度重視,《要求》是為了貫徹國家「健康中國」戰略,解決中醫藥創新研發動力不足等關鍵問題。隨著《要求》的發布,中藥註冊分類將更加細化,傳統中藥的地位將更高,中藥創新將更有活力。
醫藥觀察家:在您看來,《要求》對於現有中藥品種的分類合理麼?這樣分類會對相關品種的市場價值和競爭力產生影響嗎?
鄭佩:本次分類按照重要創新藥、中藥改良型新藥、古代經典名方中藥複方製劑、同名同方藥進行分類,我認為比較合理,不但傳承了古代經典名方,同時還鼓勵醫藥企業在中藥劑型創新,承接經典,改進生產工藝,促進中藥現代化指明方向。如果一個批文很多的中成藥在劑型方面進行創新,或者在提取物應用方面取得進展,就能享受新藥所帶來的的市場紅利。
潘飛:合理。根據相關報導,目前我國有中藥批文6萬個,中藥品種1萬個,註冊細分會使中藥產品更好的傳承經典與研發創新,讓更多更好的臨床價值高的產品,更好的服務於患者,讓中藥這一國粹更好的服務於廣大人民群眾。這種分類一定會有影響,而且也會以漸進式的方式逐漸的體現,特別是新的註冊細分,提高了中藥研發、中藥創新藥的分類級別,進而也提高了相關產品的市場價值與競爭力。
盧傳勇:古代經典名方果嚴格按照一般藥品生產的規定進行臨床試驗後再審批,耗時長,費用高,不利於調動企業的生產積極性,遵循中醫藥規律,簡化審批程序,深化中藥註冊領域改革,將古代經典名方發揚光大,造福廣大公眾,是新時期傳承創新中醫藥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古代經典名方及本申報指南的發布,旨在破解經典名方複方製劑註冊審評的技術問題,為藥監部門確定審評標準提供參考,推動古代經典名方複方製劑簡化註冊審批政策真正落地實施。
黃兵:這樣分類將使有獨特療效的品種將更加具有市場競爭力,對下一步中藥的分類管理和研發將起到重要作用。
專家意見缺乏公平?
醫藥觀察家:根據《要求》,「古代經典名方中藥複方製劑」又細分為「3.1按古代經典名方目錄管理的中藥複方製劑」及「3.2其他來源於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藥複方製劑」。將是否屬於規定範圍內的經典名方的中藥複方製劑區別開來的用意何在?
鄭佩:古代經典名方在長期中醫藥辯證治療的過程中,難免會根據病情對經典名方進行改進或者調整,從而誕生新的組方。3.1和3.2同時進行,目的在於加強對古典醫籍精華的梳理和挖掘,改革完善中藥審評審批機制,促進中藥新藥的研發和發展。可以說在促進中藥研發上不拘一格。
潘飛:激發與鼓勵醫藥生產企業和上市許可持有人等要下大力量挖掘經典、傳承中藥國粹;鼓勵在原有經典名方中的基礎上進行再研發、再創新、再提高,研發出更多臨床價值高的產品;更加明確經典名方的中藥複方製劑的挖掘與開發渠道,更好的對挖掘的產品進行行業支持與管理。
盧傳勇:根據該要求,結合中醫藥傳承發展的規律以及中藥臨床應用的特點,遵循「《中醫藥法》第三十條指出:「生產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來源於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藥複方製劑,在申請藥品批准文號時,可以僅提供非臨床安全性研究資料。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中醫藥主管部門制定」, 是對《中醫藥法》第三十條主旨的具體落地執行。
黃兵:目的在於簡化審批程序,擴大古代經典名方目錄範圍。有利於促進經典名方向中藥新藥的轉化,同時也是對中醫藥法的落地實施。
醫藥觀察家:根據《要求》,古代經典名方中藥複方製劑的審評程序與其他註冊分類的中藥有所不同,主要採用以專家意見為主的審評模式。古代經典名方中藥複方製劑的藥品批准文號具有專門格式:國藥準字C+四位年號+四位順序號。在您看來,這一認定程序是否符合經典名方開發的規律?「專家意見」的審評模式有何利弊?將對於中藥品種開發產生什麼具體影響?
鄭佩:認定程序基本上符合經典名方開發規律。國藥準字代表藥品品味,四位年號代表註冊時間,這樣就對督促有條件,有能力的企業抓緊時間啟動古代經典名方中藥複方製劑項目。因為是「中藥」所以專家評審為主也是無奈之舉。眾所周知,中藥離不開中醫,中醫離不開中藥,中醫又講究辨證施治,不像西醫一樣有個統一的標準。專家意見就代表中醫藥最高水平。因此企業需要做專家工作。
黃兵:在這個問題上,個人持保留意見,應尊重中藥的研發規律,突出中藥的特色。中藥審批模式探索的一個具體實踐,但專家意見的審評模式缺乏相應的事實審評依據,個人意見成了審批的主導,特別是具有一定影響力的行業大咖等意見領袖的言辭,將會對單個產品甚至行業產生重大影響,這對於行業的公平公正,以及中小型企業的發展不利。
潘飛:認定程序符合經典名方開發的規律。因為經典名方是從臨床經驗方開始的。「專家意見」引用到評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加快產品的研發、審批、上市都具有重要意義。將會最大限度調動企業、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對中藥經典名方挖掘和開發的積極性,激發創新活力,也將會使更多的臨床價值高的中成藥產品應用於臨床。
盧傳勇:設立單獨的國藥批准文號的有利於跟蹤藥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專家意見」對來源於古代經典名方的複方製劑需要依託具有豐富臨床經驗的中醫專家以中醫視角進行審評,有利於體現對中醫臨床使用古代經典名方實踐的尊重,凸顯中醫藥學術傳承與中醫臨床用藥特點,但是這對於國家層面的專家委員會的專業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充分發揮專家評審團隊評審結論的科學、精準、有效是面臨的最大考驗。此舉,對於中藥品種的開發,開闢了具有中醫藥特色的註冊審評路徑,這也是建立「三結合」證據體系和基於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的中藥註冊審評審批模式的探索實踐。
醫藥觀察家:據您觀察,自中藥經典名方概念提出以來,近年來經典名方的研發速度有無明顯加快?相關部門和企業還需要做哪些努力?
潘飛:這個概念提出來以後,由於其它相關政策,註冊、申報等尚未完備。現有上市品種不能按照「經典名方製劑」申報註冊,導致各個中藥企業研發積極性不高。導致經典名方研發速度無明顯加快。新的《中藥註冊分類及申報資料要求》的發布,應該將對相關部門與相關企業是一個促進。
個人認為應該做好以下工作:1、認真學習、理解、領會,新的《中藥註冊分類及申報資料要求》的文件精神;2、做好產品註冊分類的前期分析準備工作;3、大量收集中藥經典名方,作為中藥挖掘,研發的儲備工作;4、與臨床經驗方持有者積極進行產品研發與合作。
黃兵:經典名方目前仍然是概念大於實際,落地的速度有待加強。相關部門已經在審批方面進行了探索,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就企業而言,相關企業申報的出發點、觀念、以及在研發深度方面還有待加強,應根據當前國際、國內的形勢,堅持以臨床價值為導向,依託中醫藥院校和科研機構,真正開展傳統中醫中藥的現代化研究,滿足我們當前尚未滿足的臨床需求,加強古典醫笈精華的梳理和挖掘,以傳承中醫藥發展為己任。
盧傳勇: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藥複方製劑自2008年概念提出以來,中藥經典名方是中藥新藥研發的重要源泉,在申請藥品批准文號時,可以僅提供非臨床安全性研究資料,意味著「投入少、周期短、風險小」,是企業研發立項的一個好的切入點。目前,國產中藥民族藥約有6萬個藥品批准文號,經典名方研發並非為了多幾個一般意義上的中藥品種,而是要激發其經典的內在潛力,從經典名方二次開發、經典名方新藥創新上促進中藥高質量發展。
鄭佩:中藥經典名方自從15年提出以後,因為缺乏文件執行的具體細節標準,各個企業又沒有太多的經驗,所以基本上是處於停滯狀態。但是各個企業熱情度很高。標準細化,提出具體的要求,讓藥企在中藥經典名方研發過程中有規章制度可依據,就會加快該項工作進行,徹底貫徹《藥品管理法》。
「精品」中藥將成主流
醫藥觀察家:此外,「中藥增加功能主治」申報路徑也有所改變,「中藥增加功能主治」的申報路徑由原來的補充申請改為納入新藥申報範疇;已上市中藥生產工藝等變更需按中藥改良型新藥申報的情形。為什麼要作這兩大調整?是否會導致中藥新品種申報數量的大爆發?將對相關藥企產生怎樣的影響?
鄭佩:中藥增加功能主治要經過嚴格的臨床試驗,基本上跟新藥研發流程沒有太大的區別。由補充申請改為新藥申報,有利於中藥創新研發。這個不會導致中藥新藥品種申報數量大爆發,原因有二:1、中藥經過幾百上千年的臨床應用,各種藥材的成分功效和組方已經非常成熟。2、中藥在研發過程中有效成分的認定和臨床療效的確認非常難以數據化。這對於藥企來說,對待中藥研發需要抽絲剝繭,同時對設備、技術都有非常高的要求。
黃兵:調整的意義在於減速淘汰落後產能和不合理批文,這樣不會中藥新品種申報數量的大爆發。此舉是一把雙刃劍,改良型中藥在批文功能主治更改的同時,限制一些企業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對已上市中藥的深入研究,會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優化市場規律和積極探索改良新的想法等方面,不利於二次開發和促進老藥新用的研究。
盧傳勇:中藥增加功能主治」申報路徑調整,旨在鼓勵二次開發,促進開展「老藥新用」研究。增加功能主治不應被理解成僅是功能主治文字的規範性增加,而應當是基於臨床需要的新適應症的開發。國產中藥批准文號中,不乏經典名方中成藥,儘管這些經典名方是中醫藥寶庫中的精華,中醫認可度非常高,但是,由於上市年代較久、工藝依據不充分、生產廠家眾多、質量差異性大等問題及存在「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大量經典名方中成藥或眾多企業經典名方中成藥處於「休眠」狀態。
「中藥增加功能主治」的改為納入新藥申報調整,旨在鼓勵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對已上市中藥深入開展研究,優化生產工藝等,進一步提高已上市中藥的質量。針對已經上市的經典名方中成藥存在的問題,要求以臨床價值為導向,通過工藝優化、質量提升、臨床評價,實現批准文號的優勝劣汰,政策的更進一步的鼓勵了企業創新的動力。
潘飛:對「中藥增加功能主治」,「對中藥生產工藝等變更」這兩大塊進行調整。主要是鼓勵產品研發人員,工藝技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對其工作成果與工作價值的肯定與提升,從而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通過註冊機制的完善與調整,中藥新品申報的數量一定會增加,一定時期內(過渡期)會有一定的爆發,優勝劣汰這是市場的必然規律。對「中藥增加功能主治」,「對中藥生產工藝等變更」這兩大塊進行調整,對於相關產品的中藥企業有著非常大的影響,個人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1、產品的市場佔有率、市場覆蓋率下降;產品的競爭力下降,市場競爭更加激烈;產品的成本上升;部分企業或面臨淘汰。
醫藥觀察家:最後,請您談談,這一政策的出臺,將會利好哪些企業?對中藥產業將會有什麼影響?
鄭佩:這一政策出臺,首先利好的就是中藥產品為主並且研發營銷實力雄厚的大型製藥企業。這些企業依託強大的科研優勢,按照《中藥註冊分類及申報》要求,在新產品研發方面會加快步伐,把沒有實力的「加工型」藥企遠遠甩在身後。中藥產業如果插上研發的翅膀,在整個醫藥行業市場份額會大幅提高。目前全國醫藥市場,中藥份額不倒20%。同時,對我國中醫藥產業發展也是巨大利好消息,有利於中藥走出國門,走向世界。
潘飛:這一政策的出臺,將會對那些注重產品研發,注重中藥產品挖掘、整理的中成藥生產企業,注重生產技術革新和工藝技術改造的生產企業有極大的利好與促進發展作用。
中藥生產企業做好以下幾點:保護、珍惜好自己企業的中藥產品;做好企業的整體規劃與方案;深層次研究如何做好中藥產品OTC市場與臨床市場的銷售;做好本企業中藥產品市場的分析工作;加強本企業產品的教育工作。
政策的出臺對中藥產業的發展具有深遠影響與重大現實意義:對挖掘,整理,傳承、開發、創新中藥產品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中藥產品的註冊細分,有利於產品挖掘與整理,有利於傳承與發展、研發與創新;激活中藥創新藥品的活力;極大的提高了科研人員,生產企業開發創新產品的積極性與開發動力;為促進中藥新藥研發和產業發展奠定了制度與機制基礎;為古代經典名方複方製劑的開發與創新,提供了符合規律的機制保障。
盧傳勇:來源於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藥複方製劑研發,首要需要考慮將經典名方做成中成藥的精品,將當前中藥面臨的質量問題,在經典名方研發中予以充分解決,以引領未來中藥質量控制邁向更高臺階。源於傳統知識與臨床實踐,是中藥新藥研發的優勢與特點,經典名方作為傳統知識與臨床實踐的有效載體,是中藥新藥重要來源之一。
經典名方是中醫藥的精髓,充分體現了中醫藥的傳統特色,經典名方製劑開發是現今階段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要機遇,是傳承弘揚經典的重大舉措。當前,經典名方製劑註冊管理規定對簡化審批形式下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合理要求,雖較新藥註冊簡化了流程,但開發過程依然要堅持嚴要求、高標準。申報企業在介入市場時要進行充分的前期調研和政策預估,確保實現對市場的整體把控。總之,經典名方研發無論哪條路徑,應以滿足人民健康需求為根本遵循,以臨床價值為導向,通過構建完善的質量保障體系,將經典名方做成精品中藥,從而促進中藥產業全面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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