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劇發生在一年前的安徽蕪湖,6歲男孩昊昊在小區內玩耍,突然一條大黑狗將其撲倒在地,對著其面部進行撕咬。當晚,昊昊在醫院處理傷口,並對傷痕進行縫合,直到第二天才在另一家醫院注射了狂犬疫苗,錯失了最佳注射時機。十幾天後孩子被確診染上了狂犬病,最終病發身亡。
即便是再多的賠償也難以換回孩子的生命。之前曾看過一個黑人小孩被狗咬傷後狂犬病發作的視頻,說實話,聽著畫面中孩子痛苦的叫喊,我沒敢看完。
6歲的昊昊從被狗撲倒咬傷,到病發身亡,只有短短一個多月。難以想像他遭受了怎樣的折磨和痛苦。
從賠償額度可以看出在該事件中各方責任人的責任大小:皖南醫學院弋磯山醫院賠償了35萬餘元,狗主人李某賠償了27萬餘元,小區物業公司賠償了15萬餘元。
昊昊被狗咬傷後,第一個接診醫院皖南醫學院弋磯山醫院卻只對昊昊進行了右眼瞼裂傷縫合和眼瞼重建成形手術。第二天才在另一家醫院打了狂犬病疫苗,錯過了最佳的疫苗注射時間。這也是為什麼它承擔的賠償責任要比狗主人還多。
如果長春長生問題疫苗事件沒有出現,我想大部分人都會接受這個結果,但現在讓我們再看這個案件,很多人都會存在疑問?當時昊昊注射的狂犬疫苗有問題嗎?可惜這些只能是疑問了。
看了這則新聞,我真的想奉勸那些遛狗不拴狗的人,不要因為自己的任性害了無辜的生命。這個狗主人就算賠償再多,也挽救不了孩子的生命了。不要再用「它不咬人」來搪塞別人,不要再用「它很乖」來掩飾狗狗的動物本性,等到慘劇發生,再後悔就晚了。
愛狗的前提一定是愛人,這點絕對不能本末倒置。
最後,還是建議受害者家屬查詢一下當時給孩子注射的狂犬病疫苗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