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內人員跨區域調動,說難不難,說不難也難,因人而異。
之所以說難不難,主要看個人的人脈關係。如果有關係,比如題主說的跨縣區調動,只要想去的縣區有一個常委級的重量人物出面協調(如果是主官當然更好),有意向接收單位,接收單位有空編,那麼剩下來的事情就是等對方派出人員過來查檔審核相關材料,確認沒問題後過編辦會,然後再過編委會,最後發商調函辦理人事、工資調動手續即可。由於編委會的主任是縣委書記,副主任包括縣長、組織部長等大佬,湊在一起開個會不容易,編委會一般都是一個季度開一次,因此跨區域調動普遍都要等很長一段時間,才能完成所有的調動手續,當事人需要一定的耐心。總的來說,對於有能力、有實力、有關係的人來說,跨區域調動其實就是領導一句話的問題。
而對那些沒有人脈資源的普羅大眾而言,跨區域調動可能就沒那麼容易了。像這種情況別說跨縣市調動,就是在本地區想換個單位都難。有個兄弟就曾碰到這樣的問題,這位兄弟在本地一個縣的不動產中心工作,全額事業編,因為工作能力出色,被市不動產中心看中,領導有意將他調上來,但是最後報到編辦直接被條件不符為由PASS了,仍由中心領導怎麼協調都沒用。而同樣是事業編,他所在單位的另外一個女孩子卻不聲不響調到了市委宣傳部下屬的講師團,據說是某個常委出面幫了忙,由此可見事業調動的彈性空間。說到底,還是要看人來。為什麼說編制內人員跨區域調動要因人而異,原因即在此。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跨區域調動雖然決定權很大程度掌握在用人單位,只要用人單位同意,有領導幫助協調,大概率都能調動成,因此很多人都把精力花在這上面,而忽略了原單位意見。事實上,原單位的意見和作用並不比用人單位小,如果原單位不同意放人,哪怕搞定了用人單位都不行。這是有經驗教訓的。本單位下屬事業單位有個同志想調到另外一個單位,但因為在原單位得罪了領導,領導以有工作需要為由拒絕放人,這位同志為此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找人說情,最後都沒搞定,只得老老實實待在原單位,鬱鬱寡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