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菸糖」頻現校園周邊商鋪,引家長和社會學家擔憂
中華、駱駝、555……一種外形酷似香菸的糖果最近賣得很火,小孩們或把「煙」叼在嘴上,或放在嘴裡咀嚼,但更多的時候,他們學著大人的模樣用食指和中指夾住,然後煞有介事地深吸一口……近日,記者在成都市區部分中小學附近的小商店裡都見到了這種「香菸糖」,這也讓很多家長感到擔憂。一方面,他們擔心這種價值0.5元的糖是否存在食品安全;另一方面,也擔心小孩子因為食用這種糖果而學會抽菸。
並不能因為一種類似香菸的糖,而說明小朋友會學壞。可能大部分小孩子購買僅僅是為了好奇而已。但小孩子吃這種糖是不雅觀的。」——成都社科院專家胡光偉
「此類 (生產香菸糖的)企業在道德與法律兩個層面都站不住腳。」——律師
點擊香菸糖
中華牌駱駝牌煞有介事
近日,在成都市不少小學中學附近的商店,都出現了一種有著類似於香菸一樣的糖果。糖果分為不同品牌,上面分別標著中華、555、駱駝等,而其外包裝也和這些品牌的香菸大致相同。包裝的紙盒外部有雙色雙味,吃低糖有益健康等標註。隨後,記者在外包裝盒的外側發現,生產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家的字樣標註在一側,只是內容有些模糊,不容易讓人發現。
而打開紙盒後,內置有5根香菸一樣的糖果,形狀與市面上見到的香菸形狀相同,分為黃色的菸蒂和白色的前段。當記者拿出一根品嘗時,發現該糖果前後味道大致相同,甜中略有酸味。只是咀嚼起來口感略差,有種渣狀的感覺。而當記者拿著糖果在單位吃的時候,真有同事從遠處走過來誤以為記者在抽菸。
小學生說
5毛一盒便宜又很好玩
昨日中午,恰逢放學期間,不少剛剛從學校出門的學生們都到小賣部購買零食。記者隨機找了幾位正在買東西的同學進行詢問。當記者問到是否買過這種香菸糖時,在場所有同學都表示曾經購買過。
據一位小學四年級的趙同學表示,自己之所以購買這種糖,是因為身邊的朋友買了之後,像抽菸一樣拿著吃,自己覺得比較好奇也就買了一盒。「我就是覺得好玩,看到小夥伴都買了,我也就跟著買了。」趙同學說,周圍的小夥伴都在買,有時候自己沒有零花錢就在小夥伴那裡拿一根來吃,「看著和大人抽的煙一樣,好稀奇哦。」
除了好玩以外,趙同學還表示,如果大家都在買同一種零食,而自己沒有購買過的話,會out的,不跟風。當記者問及,平時這種糖是否是家長帶著一起來購買時,趙同學表示,並沒有,只是平時放學路上和同學們一起買,一盒5毛錢,裡面有5根,很便宜。「一般情況是,今天我買,明天他買,買來後大家分著吃。」趙同學說。
對於買這種香菸糖,是否是因為對大人抽的香菸感覺好奇時,趙同學搖了搖頭說,「不是,只是覺得好玩而已。」
家長說
擔心孩子將來會學抽菸
「有時候小孩鬧著要買,沒辦法就只能買,不過就是吃著玩,沒什麼。」昨日下午,當記者再次來到學校大門口時,不少接孩子放學的家長都在門外等待著。當記者拿出香菸糖詢問家長是否見到過時,一位家長表示,不僅見過這種糖果,並且還因為孩子嚷著要買,就購買過。據這位家長介紹,自己家的小孩今年讀三年級,有一天看到同學買了一盒後,非要買一盒,於是就給了孩子5毛錢,讓他自己去買。「感覺沒什麼,就是擔心食品安全,其他的都無所謂,反正就是吃著玩,」該家長表示,除了配料安全不是很放心外,其他方面倒並不是很在意。
而站在一旁同樣等待孩子放學的家長夏麗霞表示,自己絕對不會給孩子購買這種糖果。「這種糖的形狀,不是變相讓孩子學會抽菸嘛,我不會給孩子買。」夏麗霞說,自己曾經看到過小區內的小孩拿著這種糖果吃,從遠處看和大人們抽菸的樣子一樣,用食指與中指夾著,然後放在嘴裡,動作十分熟練。「有時候看到真的嚇一跳,不大的孩子,學會抽菸可不行。」夏麗霞說,自己不但在小區內看到男孩子拿著這種糖吃,還看到過女孩子也在吃,太不雅觀。夏麗霞表示:「我絕對不會讓自己的孩子買,擔心他將來學會抽菸。」
小商販說
成本兩毛多賺不了多少
當記者在小商店詢問老闆銷售情況時,這名中年婦女表示,這糖賣得很好,很多小朋友都喜歡吃。「我也是看其他小店進貨後,才加入的新品。」該女老闆介紹,小孩子喜歡的糖果一般都是流行一陣子,「小孩子都是看別人買什麼,自己也就要什麼。」女老闆說,很多小朋友看到自己的小夥伴有了,就喊著自己的家長帶著過來買,「家長不願意就鬧唄。」「反正這種糖,我們這邊一天能賣出十幾盒吧。」該女老闆表示,香菸糖售價5毛錢一盒,賺不了什麼錢,只能賺2毛多。而對於這種糖配料是否安全的問題,女老闆坦言自己並不清楚,「這種小玩意,只看生產日期就行了,其它的不太關注。」該女老闆說,很多小孩看到這種糖很像大人抽的香菸,所以就買來效仿,感覺比較酷一點,「但是應該沒什麼其他不好的。」
專家說法
社會學家:建議學校周邊禁賣此糖
針對香菸糖,記者昨日諮詢了成都社科院專家胡光偉教授。「這種5毛錢一盒的東西,本身食品安全就引人擔憂,」胡光偉說,小學生還在生長發育的階段,這種含有檸檬酸、日落黃、胭脂紅的糖果,食用肯定不健康。一群小孩子,學
大人抽菸的樣子,本身就不雅觀,」胡光偉說,學校周圍商店售賣香菸糖,一方面家長應該加強監督管理,不要讓孩子購買,另一方面也建議學校周邊商店不要售賣這種易誤導孩子的食品。對於家長擔心的會不會影響小朋友學習抽菸的問題,胡光偉則表示,「這個要看個人,並不能因為一種類似香菸的糖,而說明小朋友會學壞。可能大部分小孩子購買僅僅是為了好奇而已。」
商家應受到法律懲罰
有律師認為,這些商家的行為誤導了青少年,不僅有損社會道德,也是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應該被追究法律責任。「此類(生產香菸糖的)企業在道德與法律兩個層面都站不住腳。」
該律師表示,2006年我國已正式籤署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其中明確規定「禁止生產和銷售對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菸草製品形狀的糖果、點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實物」。他認為,這些煙形糖果的包裝等於變相地鼓勵小學生吸菸,違背法律原則,應受到法律懲罰。同時,此類企業在心理上誤導了孩子,也有損社會道德。
此外,「香菸糖」還涉嫌商標侵權。有律師表示,能將商品區別開來的可視性標誌都構成商標,香菸亦不例外。摹仿已註冊馳名香菸商標,作為噱頭進行糖類銷售,是一種誤導公眾的行為,涉嫌商標侵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過程中,一旦認定其侵權行為成立,可沒收、銷毀侵權商品,並可處以罰款。
天府早報記者 王亞楠攝影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