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某短視頻平臺上,一位交警針對路邊停放的一輛機動車進行交通法規普及,這輛停放狀態的機動車由於被罩上了車衣,因此這位交警認定,該車輛存在主觀意識的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依法將被處以罰200元扣12分的嚴厲處罰。
罩著車衣就被罰款合理嗎?
不少車主表示,看了這則科普被嚇了一哆嗦,趕緊回家將罩著的車衣取走以防不測。
也有車主表示,我罩車衣的主觀目的是為了愛護車輛,而並非遮擋號牌,並且,是正常停在停車位以內的,為什麼會被判處涉嫌故意遮擋號牌?真的合理嗎?
合理不合理,法規說了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該懸掛機動車號牌,並需要按規定懸掛並保持號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
「上道路行駛」竟不是你以為的行駛
那不就得了,法規上寫明了,是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不應該遮擋號牌。
那麼,一輛正常停放在停車位之內的機動車,並不處於「上道路行駛」狀態,所以,罩上車衣怎麼可能算是涉嫌故意遮擋號牌呢?
按照字面理解,所謂的「上道路行駛」是應該理解為機動車的行駛狀態。通俗點說,就是這輛機動車正在開著,發生了明顯的位移。
而實際上,「上道路行駛」的實際內涵,應該是包括行駛與停放兩種狀態,只要是經過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都是可以上道路行駛的。
想想好像也是這麼個理兒,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都必然面臨著停與行兩種狀態,而這兩種狀態,都必須要經過登記。
因此,廣義上,「上道路行駛」應該被理解為「能在道路上使用」的機動車,那麼,基於這個理解,無論是行駛狀態的機動車或者停放狀態的機動車,則都屬於「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
停放車輛也受法律管轄
如果按照第一種想法,僅僅將處於行駛狀態的機動車劃入「上道路行駛」的範疇,那麼反過來想,可能就不太通了。
如果停放狀態下就不屬於機動車範疇,那麼是不是就意味著停放的機動車就不需要註冊登記、不需要懸掛號牌了、不需要遵守道交法了?顯然,這種想法是不可能實現的。
所以,結論來了,停放狀態下的機動車,照樣受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轄。
因此,一輛正常註冊登記過,取得合法上路資格的機動車,無論處於行駛狀態或者停放狀態,都要保證號牌的清晰、完整。
換句話說,為機動車罩上車衣,都屬於遮擋機動號牌的行為,受到處罰是理所應當的。
但是,如果是在私人停車位或者小區以內的公共停車位,為車罩上車衣則不屬於遮擋機動號牌。
理由很簡單,一般小區都是由私人物業進行管理,交警在私人區域是不會亂給機動車貼罰單的,而一旦這種行為發生在道路兩側的公共停車位上,為車罩車衣的行為就非常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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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感覺確實可能是因為電池重的原因,兩次都是正常行駛中後輪胎爆了,現在就是想換防爆胎有什麼利弊嗎?害怕沒多久又鼓包。
A:防爆胎並不防爆,只是由於胎壁較厚,即便是漏氣或者爆胎了,堅韌的胎壁也能支撐著輪胎和車輛進行一定速度下的安全行駛。目前,純電車型的普遍重量確實比傳統燃油車要重一些,但不至於造成爆胎,防爆胎的缺點其實蠻多的,胎噪普遍比較大,而且因為胎壁太厚,影響了舒適性。此外,防爆胎單價很高,而且可選規格比較少,補胎也比較困難,因此,並不建議更換防爆胎。
Q:老款科魯茲防凍液沸點是多少,加哪種防凍液合適?
A:一般情況下,防凍液的沸點是110攝氏度左右。我們要知道,加防凍液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低溫水道被凍住,所以建議您主要參考冰點是多少度,如果您在北方,建議使用零下40度的防凍液,如果是南方,零下20就足夠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