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上海計量院牽頭制定的DB31/T 1148-2019《水量計量差錯的退補水量核算方法》上海市地方標準通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查,予以發布。本標準將於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水錶和流量計是供水行業售水計量的主要計量器具,主要用於居民和企業用水的計量,與人們生活和企業經營密切相關。水錶和流量計的準確、可靠,直接關係供水企業和用戶的切身利益。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水資源的日益緊缺和用水器具不斷增多,企業和居民水費支出也大幅提高。 上海市水錶計量申投訴機制較為健全,比如12365申訴熱線以及供水部門的行業熱線電話,都可在第一時間及時受理市民和企業用戶關於水錶的計量申投訴。但在計量申投訴過程中,國內關於水量計量差錯退補量核算標準尚處於空白。供水企業按照企業內部的《營業規則》、《營業章程》或相關管理規定進行退補水量的核算,通過協商的方法計算出退補量。實際操作過程中,往往難以得到雙方認同,不利於計量糾紛的及時、有效解決。 因此,需要制定水量計量差錯的退補水量核算方法相關標準,規範水量計量差錯的退補水量核算方法,維護貿易結算的公正、公平,保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本標準的制定旨在規範水量計量差錯退補水量的核算方法,提高水量計量差錯處理效率,加強退補水量核算的規範性,以保證貿易結算的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維護供水、用水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本市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本標準引用的文件有JJF 1004 流量計量名詞術語及定義;JJG 162 冷水水錶;JJG 164 液體流量標準裝置;JJG 1030 超聲流量計;JJG 1033 電磁流量計;JJG 1113 水錶檢定裝置;GB/T 778.1-2018 飲用冷水水錶和熱水水錶 第1部分:計量要求和技術要求;GB/T 778.2-2018 飲用冷水水錶和熱水水錶 第2部分:試驗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水量計量差錯的退補水量核算方法的術語與定義、水量計量差錯的歸類、差錯值的確定、差錯水量的核定和退補水量的核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直接與公共供水企業進行貿易結算的水量計量裝置發生計量差錯時退補水量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