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電動車數量日益增長,方便了市民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安全隱患。為全面強化湘潭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制定此通告。
近年來,電動車數量日益增長,方便了市民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安全隱患。為全面強化湘潭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制定此通告。
1.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是何時實施的?
答:《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於2018年5月15日發布,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
2.根據此通告的規定,消費者自2019年4月15日之後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未取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行駛。如果在2019年4月15日之後,消費者購買的不合格電動行車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答:消費者購買或發現商家出售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投訴熱線:12315,消費者應攜帶購車發票、隨車技術參數證明等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該類車輛不能辦理臨時註冊登記,禁止上道路行駛。
3.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該如何處置?
答: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不符合舊國標也不符合新國標的兩輪電動車,應當在2020年3月1日前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臨時註冊登記(已登記和發放防盜備案登記標識的不需要再辦理臨時註冊登記),方可上道路行駛;逾期未辦理臨時註冊登記的,禁止上道路行駛。辦理臨時號牌不收取任何費用。
4.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和臨時號牌的有效期分別是多少?
答: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有效期為5年,自註冊登記之日起算。車輛所有人可在有效期滿前90日內申請延長有效期,每次延期時間為1年。逾期不申請延期的視為自動註銷登記。電動自行車辦理轉移登記時,號牌有效期仍從第一次註冊登記之日起算,不受轉移登記影響。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有效期統一至2023年3月1日終止,終止後禁止上道路行駛。
5.此次《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適用於哪些車輛?
答:通告只針對符合新國標且具備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2019年4月15日前已購買的既不符合舊國標也不符合新國標的兩輪電動車。公安交警部門下一步將聯合市場監管、工信等部門對電動車進行聯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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