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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朋友圈非法兜售的特效減肥藥中含大量製作冰毒的原料麻黃鹼,日前,浙江諸暨市公安局以販賣毒品罪向當地檢方移送起訴涉案9名微商。
去年7月13日,諸暨市公安局城中派所出在處理一個涉黃案件時,對犯罪嫌疑人郝某進行尿檢,發現冰毒成陽性,進一步檢測發現含有麻黃鹼成分,而麻黃鹼是用來製作冰毒的原料。但郝某強調,自己從未吸食過毒品。
警方隨後調查發現,郝某正在食用一種號稱能快速減肥的韓國特效藥裡含有麻黃鹼。
郝某交代,她是看到微商廣告後購買的減肥藥。諸暨警方隨即鎖定以「韓國特效減肥藥」宣傳的賣家——家住山東威海的80後林某,與林某一起落網的9名代理,均為三十來歲的居家女性。
林某,37歲,與韓國女性崔某發展了戀愛關係,接著做起了海外微商代購生意。去年8月,崔某通過自身渠道拿到了一批韓國的處方減肥藥,用快遞寄給林某,讓他通過網絡銷售。
這些減肥藥沒有生產地址、使用說明,只是簡單用塑膠袋分裝。因含有麻黃鹼成分,服用後會加速新陳代謝,使人亢奮,並降低飢餓感,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減肥效果,所以銷量可觀。
沒多久,林某就發展了下線代理,在廣東、浙江、河北等多個省市負責分銷。不到一年時間,僅林某一人,就憑這款減肥藥進帳上百萬元,分銷代理人員收入也不菲。據其中一名代理交代,以一款加強版減肥藥為例,從林某處拿貨價500元,轉手能賣到1300元。
林某和代理都知道藥物中含有違禁成分。去年3月份,有平臺曾曝光過一批含有麻黃鹼成分的違禁減肥藥,林某和分銷代理人員看到新聞後,為了避風頭,曾停售過一段時間。
禁毒民警介紹,在明知所出售物品當中含有毒品成分的情況下,依然以獲利為目的進行販賣,這符合販毒罪的入罪標準。
我國刑法第 357 條規定,毒品分兩類,鴉片、海洛因、冰毒、嗎啡、大麻和古柯鹼都是毒品。另外,國家規定違反國家管制的藥物,能夠成癮的且具有危害性的麻醉類藥品、精神類藥品也是毒品。這起案件當中的韓國減肥藥符合成癮性、危害性、違法性這三點,是一類毒品,因此諸暨警方以販賣毒品罪移送起訴林某及其旗下9名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