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新經緯
中新經緯客戶端1月11日電 11日晚間,永和智控發布公告稱,近日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公司在信息披露被指存在不及時情形。
浙江證監局在警示函中表示,發現永和智控存在以下違規事項:
2020年4月3日,永和智控與民生銀行成都分行籤訂《併購貸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1.1億元,上述合同項下的借款以永和智控持有的成都永和成醫療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達州醫科腫瘤醫院有限公司95%股權、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權質押擔保,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位於成都高新區天府三街88號房產抵押擔保。
根據涉及上述質押及抵押的合同顯示,上述質押的股權及抵押的房產合計價值35165.97萬元,是永和智控的主要資產。上述主要資產被質押及抵押事項未進行臨時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情形。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和第三十條的規定。永和智控董事長曹德蒞、總經理鮮中東、董事會秘書劉傑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其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浙江證監局要求永和智控及三人充分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並於2021年1月25日前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據公開信息,永和智控成立於2003年8月,主要從事流體控制設備及器材的研發、製造和銷售,產品包括各類銅製閥門、管件等水暖器材。
二級市場上,截至1月11日收盤,永和智控報價8.73元,跌2.39%。(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