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中央電視臺《法律講堂》節目,在《家庭悲劇的真相》裡,講了一個案例「妹妹為了讓兒子上重點小學,與住在學區房的姐夫「假結婚」。最後引發家庭悲劇。」
事情的起因是:妹妹小梅五歲的兒子馬上要上小學了,依據相關政策,因為小梅家庭在城市在郊區,兒子上學只能在郊區小學,但妹妹夫妻倆希望兒子能去市重點上學。為了兒子能去重點學校讀書,小梅想到了她姐姐,把自己兒子戶口劃入姐姐家,就能實現兒子進入重點學校讀書。小梅想到的具體方法是「自己和姐姐兩個人都假離婚,再自己和姐夫假結婚,就能把兒子戶口劃入,實現進入重點學校」。
面對小梅的這個「餿主意」,其丈夫、姐姐和姐夫都是不同意的。小梅通過又急又氣的勸說,丈夫最後勉強同意;小梅以親情求姐姐,姐姐無奈答應了;小梅拿出五萬塊錢說服了姐夫。不得不說,對於妹妹小梅,「沒有難辦的事,只有沒有想到的法子」。為防假戲真做,幾個人加了「保險」,籤署了假離婚假結婚協議。
妹妹小梅的目的到達了,但是事情並不同她想的那樣「不會有事」。
出現問題一:兒子學校老師家訪,得防止「假結婚被發現」。為此妹妹小梅帶兒子,住進了姐夫家。住進後,自然會分擔一些家誤。
出現問題二:姐姐為了照顧老人和孩子,離開了家。留下妹妹和姐夫,尷尬的住一屋。妹妹想搬回去住,姐夫提出自己得有人伺候。為此妹妹幫姐夫做好飯,然後晚上回去住。
出現問題三:姐夫懶惰,妹妹照料他辛苦,且兩人出現爭吵。
接著關鍵性問題出現:妹妹小梅找姐夫離婚,但遭到姐夫拒絕,因為姐姐不願意和他復婚。其實姐姐大梅因為老公懶惰等,早就想離婚,只是因為當時孩子小,加上自己沒有收入,才忍氣吞聲。對於姐姐來說,當條件允許時,假離婚真希望是真離婚。姐夫本性難改,姐姐又怎麼會同意復婚呢?
一邊是小梅要把假結婚離了,另一邊是姐夫因為得不到姐姐復婚的承諾而拒絕與妹妹離婚。雙方也就只有走法律程序,法院受理了他們的案件。
法院判定的結果是:法院判決妹妹小梅和姐夫離婚,駁回姐夫要求和姐姐大梅復婚的訟訴請求。
這事姐夫心裡一定是有怨氣的。果然事情也沒有平靜,姐姐大梅被姐夫殺害了。
不要把婚姻當兒戲,做了荒唐事,沒有後悔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