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由來還是因為她要生了,陣痛已經發作,所以,丁唯一家人,把她送到了醫院,到醫院後,在生產過程中發生了不幸,由於身體的某些原因,她大出血,死亡,最後連寶寶也沒有保住,我再見她父母時,已是事後一月。這件事,我記憶深刻,作為媽媽,聽到這個消息,頓時眼淚浸溼了眼眶,孩子的爸爸連最後一眼都沒有看到他們母子倆,等他回來的時候,母子均已到天堂,年邁的父母一個月之間像老了10歲,頭髮全都白了,眼睛都是紅腫的,我也十分的同情他們。
可是問題來了,因為要生寶寶,姚琴給寶寶存了12萬元錢在銀行,可是留了一個密碼,丁唯不管怎麼試,也試不出這個密碼,最後這個卡被鎖住了,於是這筆存款怎麼取呢?
現實生活中,這種情況很多,一般會有這三種:
1、人死亡了,需要什麼手續來支取?
2、如果不知道是否在銀行有存款,該怎麼做呢?
3、死亡人的存款,銀行就佔為己有了嗎?
…
我把這種情況告訴了丁唯,建議他怎麼去辦,主要有三方面:
一、 死亡人存款如何支取?
這種情況一般主要分兩種:
1、你直接把存款人的身份證拿著到銀行辦,你知道密碼,就沒有問題,一般銀行不會拒絕。
2、但是如果你沒有密碼,也試不出來,那麼就必須到公證處進行公證或者法院起訴,然後拿到裁決書。這個走法律程序沒有想像中那麼簡單,主要是根據我們國家的《繼承法》,繼承權證明也需要提交諸多證明材料,比如:需要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況,涉及的財產憑證,如存單、有價證券等,還有親人的死亡證明等。而且所有繼承人要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公證處申請辦理。
姚琴死亡後,丁唯和她的父母,就都需要到公證處進行遺產繼承公證,這裡我再說明一下《繼承法》法中對遺產繼承的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它由一階繼承者繼承,而二階繼承者不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者的繼承,它將由第二順序繼承者繼承。也就是說,12萬元的存款,由丁唯和姚琴的父母各佔4萬元,由於沒有子女,就不再需要分配了。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在同一順序中的份額一般應相等。
二、 如果人死了,家屬不知道是否有存款,怎麼辦呢?
家屬不確定是否有存款,就直接攜帶死者《死亡證明》和代理人身份證、戶口本到銀行查詢就可以了。這種查詢可以查出死者所有該行帳戶及餘額,也不需要法律機關。
三、 死亡人的存款,銀行就佔為己有了嗎?
這種長期不動的帳戶存款,銀行一般稱為:沉睡帳戶,也就是久懸不動戶,幾年後銀行就會清理一部分這種帳戶,將這種帳戶轉入久懸不動戶進行管理。至於說佔有,那是不可能的,哪怕你只有一分錢,不管你什麼時候到銀行,只要出具相關證件是都會給你兌付的,這一點中國的銀行都是這麼做的。
確實也有一部分帳戶是不知道存款人是否死了,這種情況是有的,因為現在很多老年人存了錢都是背著家裡面的人存的,而作為銀行是真不知道他的家屬是誰,而且一旦通知家屬,也不知道哪一個在法律上是有繼承權的,這又涉及到洩密。到銀行工作時都要籤保密協議的,這一條沒做到將會有法律後果。所以,在這方面很謹慎。存款人死亡,不代表所有權的消滅,銀行只是有償擁有貨幣的使用權,而絕非貨幣所有權。
最後,多說兩句,那就是費用,不管是公證還是遺產繼承,都是有費用的,這就有個問題,如果錢不多的情況下,就沒有必要進行公證了,公證費大於存款,就沒有意義了,這個也只有等待國家再進行規定或者補充了。
但是,最近國家出臺了一些政策,如果你金額不高的話可以參照各地區《關於辦理小額存款繼承公證有關事宜的指導意見》。裡面有寫到,如果被繼承人也就是死者的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存款帳戶餘額不超過人民幣1萬元;或多次申請繼承同一被繼承人的存款累計不超過人民幣3萬元的情況下,可以不通過繼承權公證、直接憑小額存款繼承公證就可以去金融機構取款。操作流程:只要有一個繼承人到場,提供必要的材料,包括檔案裡能證明繼承關係的材料、死亡證明和存款證明就可以辦理小額取款公證。
那你們周圍有這種情況嗎?他們是怎麼處理的,歡迎留言評論。
杉姐說理財